拍被真的很嚴重
拍背,真的有那麼嚴重嗎?
馬英九在辯論會與政見發表會上,不理會辯論主辦單位與中選會的規定,也罔顧社會觀感與台灣民俗人情的忌諱,硬是要裝出一臉洋味十足地偷襲拍背,事後還要裝可愛地擺起他標準的「芭比娃娃」笑臉,諷刺對手是信了宋七力才會有這種有別於一般人的思維模式。
【忌諱拍背與信仰宋七力沒有正相關】
其實,我要很不屑地跟這位挾“洋”威以自重的馬先生說,我不信宋七力,但我也不喜歡人家拍我背,你如果敢拍我背的話,我會告你性騷擾、故意傷害,尤其像你這種慣犯,還得加重求刑!
說實在的,台灣沒幾個人喜歡被人家拍背的,如果他得如此虛偽地想炫耀一下自己喝過洋墨水,用洋人拍背的方式來表示友善,那麼他大可以來個全套的親臉頰左右各三次,或者來個三貼擁抱嘛!何必只做半套的不上不下呢?
再則,既然要表示友好,他的對象應該不只是謝長廷吧,如果他能針對那些馬迷們也來個全套的友善的肢體動作,我想,大家穩有卯死的感覺,何不造福一下馬迷們來回報他們的熱愛呢?
反觀現在馬英九的貼身隨扈都還要加上女警,以防女馬迷們的過度熱情擁抱與索吻,就像上次一位女馬迷可能中樞神經加溫過熱,衝上去要來個愛的親親,就馬上被馬英九機伶地閃避了,事後他還得意洋洋地說:「沒親到!」
我想請問馬英九,擁抱親吻不也是表達善意的方式嗎?你既然都這麼愛給謝長廷善意,怎麼就偏要回絕馬迷們的善意呢?你這番閃躲的姿態,到底是信仰了什麼呢?你倒底是信了什麼,才會讓你的思維模式有別於你所崇拜的洋人們呢?
【宗教信仰的自由與尊重】
雖然我不信宋七力,但我尊重謝長廷的宗教信仰,因為這是普世認定的宗教自由。
我個人不清楚馬英九的宗教信仰是什麼,但是我必須說任何信仰都有被尊重的必要,而且宗教之間也沒有評比價值的可能,就像信仰宋七力不必然比信仰佛教更不具合法性,而相信阿拉也不會比相信耶穌來得更崇高,因為每一種宗教都有其神聖的意義,宗教代表了一個人為自己的靈性選擇了一份歸屬與所往,那是他個人這一生的相信,也同樣得到別人用生命捍衛其自由的可能。
將一個人的宗教思想污名化,這是一種人格污辱與靈性的詆毀,那是刻意在人最純粹的生命本質裡,剝奪他存在的意義。況且,將一個人的宗教信仰與所謂思維模式進行相關聯結,再接著以所謂主流價值為評斷,刻意將一個人的信仰與存在邊緣化,這也是一種無異於身體殺戮的殘暴行為,因為許多人可以為自己的信仰與思想而殉道,正因為信仰層面的污衊與傷害,更甚於肉體的凌虐。
在此奉勸馬英九先生,停止宗教污名化與信仰迫害的殘暴行為,真正從人本去尊重每一個人精神的歸屬,這才是人之所以為人的基本涵養。
【風俗民情需要被尊重】
我在德國、英國各生活過三年與一年,雖然知道洋人愛來這套肢體接觸來表示友好,但是我也會微笑地告訴他們,自己並不習慣這種善意的肢體語言,因為對於我而言這無異是一種冒犯,而我頂多只能接受握手,所以我希望他們能尊重。
所有外國朋友與親戚都能理解我的感受,所以會採取我能接受的善意態度來互動,而我也為自己這樣的坦白感到欣慰。
為什麼我們一定要崇洋媚外地採取洋人這套拍背、擁抱與親臉頰的肢體動作呢?雙手交握躬揖不行嗎?難道先民表示善意的方式,真的會比洋人的來得落伍嗎?
當我們知道他人的觀感與忌諱時,而能從心理解與尊重的話,這才是真正善意的第一步,如果非得依照自己的善意解讀,粗暴地侵犯他人的感覺,那就是一種侵犯與暴力!
台灣這片土地上,就是有這種被喜歡被人拍背的忌諱,尤其在比賽競技與賭博場合裡,我們都會予以尊重地小心注意,除非是惡意與趁機偷襲,我猜沒有幾個人願意這麼白目的造成他人不舒服的感覺。
既然馬英九自詡為台灣人,理當尊重這項風俗民情,否則他這般堅持拍背的舉動,那請他去競選美國總統好了,何必在台灣炫耀自己的洋經驗十足呢?
所以說,拍背真的很嚴重,倒不是因為被人拍了背真會有怎樣的結果,而是這拍背裡的心識結構裡,存在著許多細微不可覺察的暴力,不僅主流價值難以覺察,就連當事人也無法辨知。
所謂仁者,不過是與人無二地同理心而已。拍背的所有心識結構卻與仁背道而行,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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