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痕水彩畫作
你會夢到什麼人?為什麼會夢到他們,這些夢中的人代表的是什麼?
要回答這個問題之前,首先來談談今早我醒來時的夢境:
我夢見自己和三個人在類似KTV的地方唱歌,當然正在唱歌的不是我。是一個女生,這女生唱著什麼歌?我也不清楚。不過感覺她是我喜歡的人。
這個女生旁還坐著另一個女生,在一旁應和著拍手或隨著歌聲擺動,她是誰我也不清楚,總之是個「配角」。而這個女生的對面坐著另一個男人,當然這個男人不是我,這個男人也是一起來唱歌的一個,似乎是有點年紀了,大叔級的男人,他是誰?我也不清楚,總之是個「不構成威脅的大叔」。
那麼是我跟這兩女一男一起來唱的歌嗎?是的,因為我是在場的一個,但是從頭到尾我沒唱歌,我只是同樂。他們唱著什麼歌,夢裡根本也不清楚,反正就是唱歌就對了。唱歌這件事並不是我不拿手,只是我是民歌時代的人,最近的流行歌我根本不熟,更別說是遶舌歌了。我並不討厭唱歌,也不是自己不愛唱歌,只是覺得去KTV唱歌不是我喜歡的活動。
所以這個夢裡為什麼會是在KTV唱歌?我也搞不清楚,事實上這是我第一次夢到這種場景,所以特別要記下來。
回到正題:
我們會夢到什麼人?
答案:有意義的人和無意義的人。
比如認識的,喜歡的,印象深刻的,父母兄弟姐妹另一半朋友都是「有意義的人」,除了有意義的人之外,出現在夢裡的其他不清不楚的人就是「無意義」的人了。
既然是無意義的人,我們就不需要去認清他們是什麼人,因為他們只是來跑龍套的,只是因為夢裡的情境需要這麼一個人存在這麼一個地方,他的功能只要是個人就已足夠,所以你也不會清楚地認知他是某某某。簡單的說,無意義的人就是所謂的「張三李四」、「無臉男」。也是場景的一部份。
這些夢中的人代表的是什麼?
什麼叫「有意義的人」,比如你天天相處的人,能叫出名字的人,你的父母兄弟姐妹,或你認識的朋友。但是有意義的人還有另一個定義,就是在夢裡扮演特定身份的人。比如你夢到槍擊,警察出現了!這個警察也是有意義的人。夢裡的警察你雖叫不出名字,也看不清面孔,但是他卻在夢裡執行了許多功能,代表的意義就是警察!可是你卻還是對他的長相不清不楚?他的出現是來扮演夢裡情境中的警察,絕不會危害你的警察,而不是犯人。只要扮好警察的角色就好,他的意義就完成了,所以不必去看清楚他的面容。你也不會需要認清他的長相或容貌或名字。又如你夢到一個很喜歡的人,就像我夢裡唱歌的女人,但你不一定會清楚她是誰,因為她的意義就是你「喜歡的類型」,這也是有意義的人。
無意義的人不一定要存在,但可以「適時存在」,但夢裡如果沒有一個有意義的人存在,就只剩下「獨白」而已,就不是在發抒「人際關係」的「潛意識情緒」。
比方說你夢到在釣魚,釣魚的地方不只你一個人,還有一些無意義的人。這個夢境的重點是你自己的情緒,而不是在和別人的互動。所以釣到了什麼?有什麼心情?這才是重點,現場的其他釣客都只是「佈景」而已。
所以,夢裡一定要表達的是內心。但不同的是,我們寫作時一篇文章可能只有一個重點或「主旨」,或要強調某個東西或故事。至少不應是多頭馬車,一會兒東一會兒西,找不到重點。否則就不是篇好作品。
但夢則不一樣,夢才不管這些,可能會是一波一波情緒的起伏和發洩,一個重點又一個重點接二連三的來,除非潛意識表達的表演(發洩)完了,才會完結。所以你可能會一直夢、一直夢個不停...,一會兒哭一會兒笑,一會兒打了人一會兒又和人擁抱...。一會兒上天又一會兒下地...這些都是為了解開你的心結釋放你的壓力,所以夢才不會介意抓不到重點,只要能找到發舒的管道(方式)就行了。
幸好我們都只能記得「離清醒最近」或最深刻的那一段夢的情節,所以即使你在夢裡已經遨遊了天堂地獄或整個宇宙,你也只能記得最後那段回到人間降落地球的那一刻。因為夢既然是為了發洩,情緒都已抒發了,還去記得那些有的沒有的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