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取自網路
妳想著,那健美的軀體,連一點贅肉都沒有,妳從沒見過如此恰到好處的比例,不管是人魚線、六塊肌,都那麼分明。雖然有點黝黑,但那是日曬的自然原色,在過程中,一而再再而三好似用之不竭的體力,證明了一個水中蛟龍的身手,使妳從人間升上天堂,又降到地面又升上天堂…就像他說的…衝浪。
如此的經驗令人難忘。不過那一夜,妳也從一開始的興奮到最後的身體的折磨,從燃起的慾火到焚身的惡夢…
妳問他:「你還愛我嗎?」
「不是才剛愛過?」
「除了當救生員,你還會什麼?」
「做愛算不算?」他說。
刪!妳把所有有關他的一切,毫不猶豫地從手機中delete,健美的照片,陽光的笑容,特寫的肢體和muscle,唯一的甜蜜合照。並且對他進行封鎖。
有時遺憾才是刻骨銘心的愛戀,有什麼比在最精彩的時刻踩剎車、在美好的時刻突然消失更永久?
他一定不明白,妳要的不是強猛的肉體嗎?但最重要的,他就是缺少了和妳契合的靈魂。妳不要一個只能做愛的軀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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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會什麼樂器?」
「小時候吹過豎笛算不算?」
「妳喜歡西洋歌劇嗎?」
「呃,我…喜歡歌仔戲。」
妳想起,那個曾經令妳痛苦,無法刪除的人,那個靈魂和妳契合的人,也是那個無情把妳封鎖的人。
妳沉醉在他優美的鋼琴旋律聲中,對他如楚留香般翩翩風度、飄逸的高瘦身材,細長有力的手指崇拜,如果妳是那架他愛撫的鋼琴就好了…妳多想脫光了躺在他眼前,讓他那藝術家的手指在妳身上細細探索,就像彈奏永遠也演奏不盡的古典樂曲一樣,一寸一寸演奏出妳高潮的波浪…但妳只能死心塌地日夜追隨,去聽他的每一場演奏會,對他是那麼的專情…
「死沒良心的!」妳對他投懷送抱,用盡一切手段討好他,想盡辦法接近他,甚至在他租屋處主動褪去衣衫打算奉獻出自己。妳配合他、給他時間、機會,不計較他的一切,甚至最後枯等在飯店一整晚。只求他一眼的青睞,但妳畢竟只是他的一個無足輕重的小粉絲而已?只能在哭泣中睡著,在徹悟中醒轉。
那一夜他沒來,只是在電話中說了句「我們不是同一個世界的人」?就切得乾乾淨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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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妳並不會就這樣放棄對愛情的憧憬,妳堅持要找到自己想要的。後來妳發現了他。
「妳為什麼煩惱呢?」
「我愛上一個鋼琴師,但他不愛我。」
「他愛不愛妳有什麼關係?妳愛他就好了呀!愛是一種自發性的情感,有了愛,去當下體驗那快樂和美好,那已足夠,很難佔有和要求平等的。」
「可是,我想和他生活在一起,這樣他才會天天為我彈鋼琴,他也要愛我才會跟我結婚。」
「只為妳彈鋼琴還算鋼琴家嗎?愛不能勉強,和結婚也不能劃上等號,只能儘量縮小差距。如果不能兩者得兼,妳還要不要愛呢?」
由於他的開導,妳才懂得原來妳只是想佔有那彈琴的才藝和名氣,以及他人人稱羨高瘦英俊的身體。那只是傾慕和佔有的慾望,並不是真的愛。於是開始思索妳要的人生。也開始對開導妳的他有好感。
他和妳亦師亦友,怎麼形容他呢?如果妳是學生,他不只是導師,更是辦學有方的校長。如果妳是一條滑溜的小魚,他不只是浩浩的江河。而是給妳探索不盡的大海!如果妳是一隻靈巧的小鳥,他不只是棵結滿了果實供妳自由取食的樹,而且是座有深度蘊涵無限的山!他是一個豐富的天地,遇到他時妳才知道自己的淺陋,他的智慧和光芒。和以前遇到的男人相比,那些妳愛過的男人都變成了任性無知可笑的幼幼生。
「我喜歡你!」相處一陣子之後妳勇敢地對他表白。
「我也是。」他直白的回答令妳驚喜。
「我愛你!」
「我也愛妳。」他說。
「可是,你知道我有多愛你嗎?知道我愛你什麼嗎?知道我愛你多久了嗎?知道為了愛你我可以付出多少嗎?」
「愛本身就是充足的理由,不必附帶說明。也不必計較它的長短!更不會計較誰去付出多少。」
妳再也無語。只想好好抓住當下美好的人生體驗,去愛。妳好想就這樣一輩子陪在他身旁,但妳只是他的眾弟子中最資淺的一位。有太多人跟隨著他,他是位活佛、神仙、生活禪師,他講道,講學,講佛,講慾念,講情與法。卻又不困囿於人世的一切規範。妳的小情小愛和他的浩瀚大愛相比,簡直是水滴和大海!妳崇拜他甚至於一切,但他心裡可有妳的立足地位?妳感到自卑…。
「一即所有,沒有大小之分。」他說:「愛也無大小,愛它本身就已俱足了。」
妳不懂,但妳虔誠信任他,他說一砂一世界,一水一寰宇,那只是色界的觀照,心無限大,也無限小,其它的都不存在。妳覺得他是活菩薩,怎麼能和菩薩談戀愛?怎麼能和他做愛?怎麼把他佔為己有呢?
但他說過:「色身都是空,做沒做都是空,本質沒變,只是心示現的過程。唯心是真,是定,但心要如何佔有?不可能的!如果想佔有,那就是慾是執,就會有生離別,求不得苦,那就是自尋苦惱自陷泥淖,不再是愛了!」
妳迷惘了。妳覺得自己有時像空氣,有時像游魂,經常無所依歸…除非把他放在身旁,放在心念。但他又說:「妳心中的我是個假相,是魔!只有妳自己才是真相。那只是個成熟的過程,那尊心中的佛只能是覺知悟徹的自己,不要執不要守,如果不行,妳就任臭皮囊去追尋妳認為的清清楚楚的愛,那些能讓妳抱著感覺溫度的肉體,能充實妳空虛的陽具。」
「可是,那樣我不是太污穢了嗎?」
「偏見!如果身體是空,什麼是污穢?如果當下妳愛,何污穢之有?初生兒從血污中誕生,卻是最純潔的。然而生他的交媾算不算污穢?聖潔和污穢都是色,也都是假的!都是比較出來的。如果沒有比較,何乾淨污穢之有?」
「法者『水去』也,古人見水往低處流,認為那是『不變的道理』,但就悟者來說,那只是現象,是眼睛的業障,只是在地球可行的道理。如果太陽引力強,上了太空,地球的道理就行不通了。所以法法本無法,無法法亦法。人在天地間,天地有為法,肉體受困其間,但心則無所囿,不可以自困,無常才是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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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想著,曾經追求享受著的那健美的肉體,也不過短暫的高潮和快樂。所有的樂都是短暫的,也都只在當下。悲不亦如是?但誰又能讓當下停駐?有靈無肉,有肉無靈,活在慾界化境真是悲情。
人一出生就隨波逐流失去自我,跟隨著社會習俗,人類本能和規範、命運往下走。大半輩子都在依別人的慣性而活…何時活出了性靈?活出了自我?
問世間情為何物?假的!都是業障,都是短暫的因果。更愚不可及的是生死相許,許得了今世,許得了來生嗎?
刪了!都刪了吧!所有千絲萬縷,所有戀練風塵。
妳忽然徹悟:過去有什麼好留戀的?未來有什麼好追逐的?只有當下,但當下何須追逐,重要的是去體驗感悟,定於剎那,即是永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