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Fiori di carnel/ice in wonderland
愛情這東西千古以來就為人歌詠頌歎,好像一齣永不會落幕的戲,又像是永遠也沒有休止符的歌曲?
我常把愛比喻為水,天下之至柔莫柔於水;然而水的力量是很驚人的,不管是滴水穿石或是巨浪噬舟?都是柔能克剛的具體呈現。
也有人說愛情像火,那種熊熊的慾望和衝動!直要人欲死欲生,又死又生…然而火也有烈火和溫火;也有星星之火和燎原大火。要愛得轟轟烈烈驚天地動鬼神才過癮呢?還是要徐徐加溫,像炭一樣可長可久?那當然得看戀人的屬性和投入的心態了。
常聽人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因此許多人視婚姻為畏途?
我常告訴一些未婚的年輕朋友,其實愛情像花開,婚姻是結果。如果只花開而不結果?那不是太不自然了麼?
「可是結了婚愛情就會變淡,之後就會漸漸變質,到後來只變成公式一樣的在過活…。」那是幼稚的想法,我說。
那不叫愛情,叫激情!其實愛是很廣大的,絶不只是男女雙方「天雷勾動地火」的那一霎那或是你情我願糾纏綿蜜才叫愛!時間是愛情的量尺,當有了穩定的交流,就會由相互的吸引佔有的慾望轉變成為互相照顧和奉獻的共生方式,在婚姻來講那叫「親情」,親情其實是更穩定而持久的愛。
不過為什麼人們常會把婚姻看成是愛情的殺手或終點呢?
照理講兩個相愛的人願意攜手共走人生,有了更多的時間和空間共同生活,甚至一起共組家庭,甘苦與共,再加上後代愛情結晶的一一出現…愛應該更加穩固而堅定才對呀!
其實問題在於兩個人的步伐不一致,觀念和行為有了偏差的緣故。
人本來就來自不同的環境,存在著一定的差異,差異並不可怕,重要的是磨合。
不管愛情是水是火,那都不是一種固定或定量的東西,都是兩方持續「交互作用」的「動態平衡」和現象(結果)。
可以這麼說,如果把婚姻看成是水庫,也得要夫妻兩繼續「翻雲覆雨」水庫才能維持一定的進帳…,水位才能及時得到補償。
壞就壞在對於婚姻的不成熟觀念,進而不但破壞了彼此相互欣賞的引力,甚至連相處的和諧都蕩然無存。
最常見的錯誤是:「因誤解而相愛,因了解而分開。」十之八九的離婚原因都是「個性不合!」說來也奇怪,連結婚十多載的怨偶也常用這原因來仳離…。
在愛人面前隱惡揚善是人之常情,把最好的一面表現出來是動物本性,但是沒有經過足夠的時間和相處的「考核」,也不會有將來互信互諒的包容,既結了婚也只有兩條路好走:一是調整對方的腳步來配合自己的步幅;一是修正自己的步幅來配合對方。不過,如果不能取得協調,或兩個都堅持不屈就?距離就會越拉越大,甚至選了一條不同的分岔…。
我們常會說一個人「可愛」,可愛的意思是「值得愛」,但大多數戀人把愛錯誤認知為一種「權利或義務」,尤其是在當愛獲得婚姻的「背書」之後。好像因為結了婚,另一方就沒有「不愛的理由」!
於是男的開始慵懶邋遢,粗暴沙文…女的開始驕縱放任,脂粉不施…。兩個人都怕對方不「倒盡胃口」?迫不及待要用實驗來證明:結婚是一副鋼鐵不可破的枷鎖…。
但是有沒有人會真的去虛心檢討:自己有多可愛?值得對方永不厭倦,一生的真心對待嗎?有誰能有把握自己一直在往「可愛」或「迷人」的路上精進?有誰敢說自己沒有倚仗著男女朋友或夫妻的關係去死賴對方非要無條件且永不變心愛戀著自己?──即使白王馬子已經變成犀利哥,白雪公主已變成巫婆?
真是可笑呀…這都是由於「愛是佔有」的幼稚思想衍生的結果。除非對自己的愛沒有信心,才會有這種心態,兩個人相愛,為對方好都來不及了,奈何為難對方考驗對方?那就像明明一起推著車上斜坡,硬是要放手試試對方夠不夠力量?或有沒有在用力一樣?
愛到底是要對方過得好,還是要奴隸對方呢?
當你點起了這把火,看著它越燒越旺…你是要照亮對方給他溫暖方向?還是要他燃燒自己來照亮你的腳下?
你真的愛他嗎?還是…只是愛你自己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