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取自:http://i.mtime.com/lhqms/photo/1902145/
●從一則「贊助廠商廣告」說起
先來看看這則廣告的內容吧:
邪淫的果報慘烈
造淫書者:減壽二紀,若淫書造成淫害 罪坐已身,書不消滅,永不超生
book.bfnn.org/books2/1751.htm
這應該是佛教組織教化人心的宣傳品?
其實也沒什麼,我雖不曾皈依三寶,也不是佛教徒,倒是常接觸經書和研究佛教的人生哲理。政治有所謂泛藍泛綠選民,我大約可算是泛佛信眾,呵呵。
為什麼會注意到這則「贊助廠商廣告」呢?因為它是被放在我的上一篇貼文底下,就是留言回應上頭。這則廣告的內容其實我是沒什麼異議的,不過,被它「贊助」可就有些怪了…
我知道PC HOME 放廣告的方式應該是「電腦撿土豆」,利用設定程式的「關鍵字串」或「關連字串」的索引,搜尋而執行的外掛程式?因此可以執行把相關的廣告放到相關的貼文下的廣告欄位?
那麼,也就是說,是不是?我的新聞台「與文字造愛」裡面因為放了跟「邪淫」有關的文字,才引來廣告程式的置入性連接嗎?
阿彌陀佛….哇咧…還「書不消滅,永不超生咧???」這罪可大了…如果不超生,我下輩子要升天當神仙豈不無望哉?更別說是往生「西方極樂世界」或入「東方琉璃淨土」或「靈鷲山」了。
真是天地良心呀!阿飛當然從沒有寫「淫書」的念頭,為什麼會被電腦給「選上」呢?是不是阿飛寫的那些「社會寫實情慾小說」太「鹹溼」?還是阿飛寫的內容太限制級?電腦才不管文本背後要傳達的文學真義。(想起了艾姬跟中華電信色情守門員的大戰)
呵呵,那麼是不是說,阿飛得放下屠刀,洗心革面,從此不再寫情色或情慾,只能精進持戒,一心向佛?
當然我並不真的這麼認為,更沒必要對號入座,我只是藉題發揮罷了:
其實,我更喜歡從唯心論的立場來討論這個廣告的內容,因為佛教是以形而上的靈魂學說也就是心、知識為存在的根本;以因果論(果報)為法則;以輪迴說為時間和空間的架構和依托。
佛教裡一而再的提醒:人生如夢幻泡影,是虛象(般若心經),只有心才是真的。而心只是短暫寄居在肉體之內,肉體只是個托體、臭皮囊,說穿了也是業報的假象。肉體由心所指揮,肉體生存的所感所需又衍生出「慾」,又影響心的運作。於是這個肉體又不斷地「行為」累積不同的「業」(善和惡),業又成為「因」,而報成「果」。如此惡性循環不已,長久落入三界六道輪迴之中而無法脫離。
人被困在六根六覺之中而執迷不悟,因此只有「覺」才是般若(大智);只有「湼槃」才能跳脫輪迴的痛苦。只有無所住才能生其(真)心(六祖法寶壇經)。所以所有的經書和修行的戒律無不是在解說這個道理,在勸人定心和修心,進而達到脫離輪迴的「湼槃」境界。
如果由理論上來說,好像佛教的理論直接就否定了現實?要人抛棄能感能知和接觸的一切,去追求「尚不知其為真」或「到底存在否?」的「精神境界」?
大家都知道所謂的「性慾」是動物(尤其是雄性)繁衍的根本動力(本能)。如果沒有了性,人類這物種就會瀕臨絶滅的危機。而「邪淫」指的則是「不應」發生或「不合規範」的性行為?怎樣的性才算邪淫?誰是這個規範的產生者和評斷者?(是良心還是制度?還是整體社會的價值論斷或愛…)這個規範的依據又是什麼?(那麼婚前性行為、嫖妓、多妻制呢?)問題談到這個層面又複雜了起來,就像某些國家或地區的佛教是允許結婚的一樣。佛說四十二章經「第二十三章」說「妻子甚獄」:「人繫於妻子舍宅甚於牢獄,牢獄有散釋之期,妻子無遠離之念…」難道他們並不打算「湼槃」嗎?
這樣的說詞可能是沒修行的「異端外道」疑惑,甚至有可能對三寶不敬或詆毀教團?因為佛教有所謂的入世修行,並不是出家的僧眾才算佛教徒,佛教並不是要人消極的把它當無助或畏懼時心靈的慰藉或依靠,更積極的意義則是要人追求那佛的境界和菩薩普渡眾生的大願和信行。
但阿飛畢竟不是個入世的佛門弟子或化外的得道高僧,只能就有限的所感所知來進行討論(或發發牢騷)。這樣的討論和質疑對有著數千年歷史的佛教傳承而言,可能只是白馬非馬之說,不值一哂,是故總括言之....佛曰:不可說!
就像這個不小心被置入的廣告,真的是放者無心看者礙眼了?
那麼,我得好好地先自我反省一番才是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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