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屋頂的蓮花又開了...
法務部長王清峰在電視上發表寧可替死刑犯受刑甚至下地獄,也不施行死刑。此舉引起了社會上的軒然大波,姑不論王清峰的「義舉」是否合宜正確?然而你贊成廢除死刑嗎?
這似乎是個見仁見智的問題,電視台的call-in投票顯示:贊成廢除死刑的三千多票;不贊成的一萬多票;其餘少數幾百票的觀眾沒意見。
讓我們換個角度來問這個問題:
假設有一個喪盡天良的歹徒,殘忍殺害了數十人,且不知悔改死不認錯。而且聲稱如果放出來還是要殺人!你覺得該把他槍斃嗎?
電視上提出了一個有力的理由,死刑是不可挽回的,人不是神,不能保證永遠不會犯錯,即使法官也不可能絶不錯判,萬一冤枉而被槍斃,事後是無法回生的。聽了這個理由,你覺得應該廢除死刑嗎?
看了白冰冰等家屬心痛的畫面,滴滴血淚的控訴和反對廢除死刑的主張,為了社會正義和治安,是否死刑是必要之惡?廢除死刑是錯誤的呢?
那些本來主張廢除死刑的立法委員和政客們都被社會輿論嚇得噤聲,深怕犯了眾怒而遭池魚之殃,如果你是法務部長,你是主張伸張社會正義呢?還是寛恕受刑人給他們一條活路呢?
問了這麼多問題,也許你心裡已經有答案了。不過讓我也來說說我的答案:
我支持廢除死刑。不管死刑犯有多罪不可恕。
我支持王清峰的仁慈和勇氣,但是不支持「法務部長」王清峰的作為。而且我覺得辭職下台是她合理且最好最心安的決定。
支持廢除死刑並不是為了表示我們是個有人權的「文明國家」;支持廢除死刑也不是為了以愛感化和原諒的美德;更不是為了冤獄平反的可能性或不可挽回的悲劇。
沒錯,廢除死刑會造成增加社會成本,廢除死刑也許有可能使社會治安惡化?為非作歹者更肆無忌憚,廢除死刑可能無法消除受害者心頭之恨且可能使好人更沒保障…可是我認為廢除死刑是正確的。
為什麼要廢除死刑?因為,不管你用的是什麼理由?當的是什麼官?有什麼力量支持你去制裁或維護法統和正義?不管你為了什麼原因?如何去做?有多少人支持和理由多冠冕堂皇?你還是在執行一個罪行:殺人!
人命不是任何人給的,因此沒有任何人「有權」去殺人,即使是合法的殺人。這才是廢除死刑最根本的原因。
因此戰爭是人類最大的惡行!因為戰爭把殺人「合理化」。
法律是人制定的,法律是消極的人治行為,人的智慧不是真理,社會規範不是正義,是為了多數人的安定和諧而存在著。
生命無價,永遠不可能沒有辦法去防止死囚可能的危害,槍決絶不會是合理和唯一的解決方法,且死刑對社會根本沒有積極正面的利益。
我支持廢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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