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Rowland說:「男人娶一個女人為妻,就是他能夠向她奉獻的最大敬意,通常也是最後的一次敬意。」
我不需要這樣的敬意,所以我早就決定和婚姻絶緣。也因為這樣,我可以肆無忌憚地追求我的夢想,享受我絶對自由的人生。
很多人質疑,像我這樣擁有麻省理工學院高學歷,在高科技公司任職,有千萬身價和積蓄的女人,一定很難找到家世背景相當的男友和歸宿?其實不然。
像我這樣同時擁有內在和外表條件的女人,婚不婚?只是在自己點頭和搖頭之間的事!問題是:我厭倦了那些無趣的電子新貴,對那些家財萬貫,玩世不恭且目中無人的紈絝子弟更沒興趣,我心中默許:如果沒有經過一場驚天地泣鬼神的熱戀,那將是我一生的遺憾!
長時間枯燥乏味的學習生活和邏輯訓練,非但沒有使我對愛情抱著理性的態度,反而使我更嚮往那神話般的際遇,我寧願用我的一切優點去換得一次浪漫的愛情,所以我才會不可救藥的,愛上這個別人眼中不能與我匹配的平凡男人。
我和他認識是在東莞,他只不過是公司裡的一個小職員,但是當我第一次在公司慶生晚會聽到他高亢的情歌,看到他充滿喜悅自信的表情,我就知道:只要我願意,我的愛情神話故事即將開始…
是的,你一定不會相信,一個博士會放棄優渥的薪水跑到貴州的深山裡過隱居的生活?但這是千真萬確的事!我毅然決然的辭去副總經理的職位,要他帶我到他的家鄉。
當然這樣的舉動把他嚇個半死!起先他以為我是在跟他開玩笑,後來他又當我在發神經。一直到我把十萬人民幣存到他的戶頭之後,他才手舞足蹈的跑來跟我說,他願意馬上向上級申請結婚許可…。
真是好笑!我跟他說:我不想結婚,我只要一年,這一年之內要他天天愛我!每天清晨為我唱情歌,每天哄我睡覺,抱著我,我們將無憂無慮地住在一起,這樣就夠了。他聽了之後很為難,沉默許久,但三天之後終於還是跑來對我點了點頭。
他小我十歲,有著一張英俊的面孔,一身黝黑的皮膚和壯碩的體格。我要他在青山綠水之間動手造一個房子,這個房子簡陋卻舒適,我們依當地的生活方式過活,每天聽他在重山翠谷之中引吭高唱,我就像在幸福的夢中一樣。
我喜歡看他為了張羅簡單的三餐,每天砍柴挑水,汗流浹背的模樣,有時我要他背我抱我,哄我睡餵我吃,半夜起來幫我打蚊子…。有時我們在無人的林野溪澗之間用各種姿勢,不停地做愛嬉戲…。
追求一段愛情不如自己製造一個美麗場景!這符合我的個性。
他一直對我百依百順畢恭畢敬,這樣的日子一天一天過去,我完全相信:這就是我為自己創造的伊甸園。(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