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在想, 喜歡一個明星只是單純欣賞他的才華呢?? 或是他的私領域的部分也會影響我們對他的喜愛程度呢?? 記得我國中時期就非常喜歡的一位日本偶像歌手, 因傳了太多的緋聞, 而使得一些人開始不再喜歡她。
但我的感覺卻是和其他人相反的, 我覺得我就是很單純地喜歡她的歌曲及造型, 但她的私生活是她自己的事, 和我沒有直接的關係, 況且我也不是她的家人, 只是個單純的歌迷而已, 那麼我又什麼權利去干涉他人的生活呢??
男歌手與女主播的戀情最近在台灣炒得火熱, 一打開電視不管任何時段都在爭相報導這則新聞, 每個人的看法不一, 但最激動的莫過於歌迷朋友們了, 有的人甚至還表示要燒掉該男歌手的CD洩憤, 但我覺得真的有那麼嚴重嗎??
若這段戀情屬實的話, 那麼當事人肯定很難過吧!! 一段剛開始的戀情沒有受到祝福也就算了, 還惹來一些不相干的人的咒罵, 換成是我的話我想我一定會很難過, 為什麼只因是公眾人物而已, 就要被大眾所審判, 而歌迷就有權利決定歌手的幸福嗎??
為什麼這個社會總是批評多過於讚美?? 為什麼我們沒有度量去接納別人所期待的幸福呢?? 若我們無法接受別人又怎能期望別人來接納我們呢?? 這個社會已經越來越冷淡、越來越缺乏愛了, 盼大家都能放寬心地去接納身邊的所有事物, 而不要因一時的衝動而意氣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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