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8-01-25 21:58:13| 人氣139| 回應9 | 上一篇 | 下一篇

〔〔〔Lover to die brigade〕〕〕〕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老實說…
每年的情人節都是隨便過過


街上整天上演「活春宮」
在那邊親親我我的

如果妳今天早上踩到狗屎的話
還有機會看到小學情侶黨在街上手牽手的走著*

不然就是夜晚看著情侶一起放著煙火
而你只能在旁一邊看著煙火
一邊數著>五百…八百…一千二…阿!?沒了?
然後看著別人的女友很高興的依偎在自己男友身旁
妳心中會想>去死…通通去死…


回家之後打電話給好友
>ㄟ!我好無聊 陪我去街上晃晃
然後妳好友就會說
>不行啦!我等下要陪我寶貝去放煙火

這時妳就會說一個字 然後掛掉電話
想必這個字大家都知道*








所以本人創立LTDB團

〔〔〔Lover to die brigade〕〕〕〕
簡稱L團




L團創團宗旨:「我們獨善其身,為的是要渡化那些誤入歧途的情侶們」
入團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現時為單身(沒有男女朋友或配偶)
2. 對不正當交往的情侶(如為利益交換而交往、花心、劈腿、當第三者等)有怨念  
3. 沒有感情上的不良紀錄
4.剛分手的要一個月後即可
5.收過五張以上好人卡者 經確認後直接加入 且晉升等級


如符合以上條件者
請填寫申請單

性別
姓名
生日
聯絡電話
交往過幾次?
加入原因



**經過本人核准後才算加入本團**







成為團員後請注意以下各項,若有違反而情節重大者將予撤銷團員資格及沒收團證:

1. 禁止發表不尊重異性言論  【違規一次 警告一次   違規2次 永久黑名單】

2. 對誤入歧途之情侶發動攻擊時,請注意方式,禁止教唆他人當第三者、變心、劈腿等,或其他違反善良風俗之方式
  【黑單七天   2次永久黑名單】

3. 不得支持他人進行不正當戀情  【黑單七天   2次永久黑名單】

4.交女友者稱判團者  【加黑名單 再由全團處罰】

5.如成為判團又分手後 要再加入者 由社長合團員處罰後 1個月才可加入

6.加入後要參加所有團體活動  【不參加者 黑單七天 再處罰】




其他注意事項:
1. 如看見團員叛團,執行處罰後請微笑祝福,但要密切注意該人叛團後之行為,若有不正當行為則可發動攻擊

2. 團員叛團後仍需恪守去死團精神,反對不正當戀愛,自己亦要以真心去對待另一半,否則將成團員攻擊目標

3. 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無情者終變怨偶 XD***

台長: 鉤鉤把拉背鉤
人氣(139) | 回應(9)|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不分類 | 個人分類: 熱血青春陽光少年 夫!天!日記 |
此分類下一篇:莉莉
此分類上一篇:Happy Birthday to U

高潔
讓我考慮考慮 ~ 哈哈
2008-01-25 22:05:53
版主回應
還要考慮的嗎????
2008-01-26 13:47:33
阿花
性別:男
姓名:江阿花
生日:80/7/7
聯絡電話:0916674XXX
交往過幾次:1
加入原因:
   我有怨念ˊˋ
2008-01-26 13:13:26
版主回應
江振花!!!
恭喜你加入L團!!
為了慶祝你是第一個加入的成員所以我決定把妳晉升為副團長!!
2008-01-26 13:50:06
阿花
小夫!

  這些是你自己想ㄉㄇ?

  真厲害= =
2008-01-26 13:14:09
版主回應
這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要渡化那些誤入歧途的情侶們!!
2008-01-26 13:51:27
性別:男
姓名:胡阿某
生日:79/10/25
聯絡電話:09XXXXXXXX
交往次數:應該是2...
加入原因:亂入!?

我要當副團長!
2008-01-26 17:53:45
版主回應
副團長喔?
妳跟阿花討論
2008-01-29 16:56:02
我好酣   看不懂意思=..= 腦筋打結了
2008-01-26 18:59:26
版主回應
看不爽情侶就加入吧!!!
哈!!哈!!
2008-01-29 16:56:40
灰塵
這跟去死去死團沒有兩樣阿=口=
2008-01-27 18:35:52
版主回應
關你屁事
不要來我報台留言
死下巴
2008-01-29 16:57:28
宣*
誤入歧途的情侶 - -*
怎麼樣算是誤入歧途 ?
xddd
2008-01-28 21:34:57
版主回應
只要事情侶就是誤入歧途
2008-01-29 16:57:57
阿花
=口=


團長  團員有誰!?
2008-01-29 17:05:19
版主回應
妳跟我
2008-01-29 18:29:54
我可以不要加入了嗎?
2008-01-29 17:37:02
版主回應

耍我阿
2008-01-29 18:30:17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