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現,逐漸喜歡上你在我房間裡面播放過的歌。大部分,都沒有太大的感覺。直到你不再出現在這裡,我才開始重複聽著,並慢慢發現那些歌曲的美。會這麼這麼喜歡音樂的人,一定內心有一塊善良又美好的地方吧...所以我愛上的,是不是只是那些留下來的軌跡?總是愛上參雜大部分的憂鬱、悲傷、背負著過去不肯放、瘋狂、不負責任、不肯長大的人,甚至小偷與我眼中的失敗者。愛了,又不敢全部放下去,總是愛了一半,就瞬間把手抽走、臉別開。“ 對不起,我不愛了。”這些人,在每段時期,都與我劃上某種程度的等號。而我愛別人的方式,是不是也跟愛自己的方式類似?愛別人累了,才愛自己一下下,自己恐懼了,就又假裝愛別人一下下。藉由互相取暖來或度量那些微妙的寵愛來證明自己的價值。還有,部分的喜新厭舊。那我也可以假裝自己不定期可以變成新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