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最後,我們什麼也帶不走。或許證明自己活過的最好方式是將思想留給別人。吸引力法則裡面說:思想是確實存在的物質。而反過來說,是不是我們肉眼所看得到的物質,也是思想的一種?好的、壞的。都是由思想定義的。 或許根本沒有東西是真的好的、壞的。每個人的看法與角度都不同,椅子對某些人來說,就只是木頭,而木頭對某些生物來說是食物。我又開始離題了......那麼說,如果將他人的思想好好的保存,或許就是繼續定義出了新的、好的物質。要證明自己或別人活過,最好的方式,是不是好好的分享出去,並作出好的定義?一個人的價值不在於擁有什麼,而是給了別人什麼。所以,或許希望你心中的某個人是被認為有價值的,最好的方式是去想:他到底給了你什麼?找出那些直得感激,與欣賞的部分。並將那些思想,確實用行動證明。或許愛一個人的方式也是這樣.....必須將自己提升,並分享...才能顯示出對方的價值。記得有一本書上說:愛是必須精心包裝的,這樣對方收到時,才能顯示出愛的價值。形同告訴對方“你值得最好的愛。“或許這就是自私。又離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