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現,結果論是很好使用的。雖然有點極端。但這樣批判變得簡單。自己、他人。不是A,那就是B。A代表著某個意義的話,B絕對是另一個意思。沒有中間數,這樣使事情容易看得清楚。不用再做多餘的原場,只要選擇怎麼做就好。選項能越簡單越好。理智氾濫。-如果給我機會,我絕對是那個超級好奇寶寶,我的好奇心與無厘頭的問題絕對是一個大爆炸!誰呢?誰能為我回答呢?在那之前,我應該訓練一下,讓自己的問題問得再有深度一點,再誠懇一點。這讓我有一點想你,與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