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一回,我恰好撞上社區的鄰居,正在進行「感情談判」。
鄰居是個男人,他倚在門邊,光著上身,一附「我沒有要跟妳多談」的不耐煩樣子,就這麼卡在門口,他沒有要走出來,也不讓女生走進去。
「妳又來幹麻?我們已經分手了。」他說。非常非常不屑的口氣。
『分手可以啊!我也不會糾纏你,我只是要來講清楚!』女方態度強硬。
「講清楚什麼?」
『講清楚你為什麼要分手!』
「因為我-不-想-和-妳-在-一-起-了!」
『為什麼不想和我在一起?』女方明顯受傷,卻仍鍥而不捨的問。
「因為我不愛妳了!」
『可是你以前明明說,你會愛我到永遠!』
「以前是以前。」男方不耐煩的抖起腳來。「現在我不愛妳了。」
『你騙我!你騙我!』女人哭了起來。
「隨便妳!」男方想關上門,卻被女人擋住了,他火大了,吼叫起來:「妳到底想怎樣?」
『我不想怎麼樣!』女人說,一付絕決的模樣,卻仍死命拉住門,不讓他關上,嘴裡說著像是放狠話的台詞,臉上表現的卻是死纏爛打的狼狽:『我只是想和你說清楚!』
我知道我不該倒戈相向,因為她哭的很慘,因為他的態度很絕情……可是,那一刻,我真的同情起那個男人來。
因為,他已經說的夠清楚了。他不愛妳。
那是最誠實也最正確的答案。
而妳不是沒聽見,妳只是不甘願。
有時候,妳想要一個被拋棄的理由,苦苦追問,得到的卻是「我想我們不適合」、「我想把重心放在工作上」、甚至「我家人不喜歡妳」這種答案,妳覺得這些理由都是藉口,拼命要挖出真相,卻不明白那是男人最後的溫柔。
他們沒說出口的是:「我們不適合,因為她更適合我」、「我覺得和妳在一起,比工作更痛苦」、「我對妳的感情沒有深厚到為妳做家庭抗戰。」
「分手」,唯一合理的解釋是:「我不想和妳在一起了」。
於是妳抬高下巴,假裝分手沒什麼了不起,於是妳找盡各種理由打電話給他,要他說清楚、要他把妳的東西還給妳、要把妳們定情的禮物拿去還給他。
妳辛辛苦苦把他約出來,只為了說:「我再也不想見到你了,所以把你的東西還給你!」
妳打了一封超長的簡訊給他,要分成三次才能傳完,最後一句卻是:「我連跟你說話都懶。」
妳連續好幾天打電話給他,他手機關機,妳改打家裡,他把電話線拔掉,妳打到公司,終於接通了,妳說:「我不是要糾纏你,我只是想說清楚。」
妳欺騙妳自己,這一切不是死纏爛打。妳只是想要說清楚,死也要死個明白,這個要求並不過分。
妳只是想要說清楚,卻把一切妳不想面對的事實打上柔焦,永遠不清不楚。
因為,妳其實並不想知道「他為什麼和妳分手」。妳只是還抱著希望,總有一天他會告訴妳:「Sorry,我錯了,我想和妳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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