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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06 19:49:21| 人氣90|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不要只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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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你做的。。

          讓我對你一點安全感也沒有!

          不要只怪我對你那麼沒信心﹋

          你有什麼事。。

          你第一個先找你朋友商量 ))

          那我呢?!

          一定要聽他們說。。 我才會知道!

          你說你忙。。

          有忙到連一點陪我的時間也沒有嗎?!

          你說你都跟培根在一起。。

          那你為什麼沒想到要來找我?!

          我也不喜歡這樣。。

          我也不想讓你那麼煩!

          但是。。我真的不喜歡這樣!

          連我朋友都覺得這樣很奇怪。。

          哪有一對情侶什麼事都不跟對方說。。

          這樣還叫情侶嗎?!

          那不如當朋友算了!


























          我。。真的好累!

          我可不可以什麼都不要管。。

          我可不可以選擇放棄!
          
          
          
           
          
          
          
          
          
          
          
             

          

          
          

          

          



          
           
           

         




          3個月一到。。

          如果你還是這樣對我不理不裁。。

          那我會選擇放棄我的感情!

          因為。。

          我真的不喜歡這樣的感覺!

   

台長: 叛逆★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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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鬼 學長
三個月的期限,太長,妳給他的期限,不能用時間限定,而是以他的態度,要是像妳這樣說的,出事情先找的是朋友,而妳都是從他朋友那得知的,那妳在他心中的地位到底排在哪裡呢?若是妳現在就不喜歡他這樣的態度,那何不趁早放棄呢?愛的越久,傷的越深,我們都不希望看到妳是傷心的,我現在只能套用一句話『我不知道妳跟他在一起時是否開心,但至少我知道,妳跟我在一起時,我會讓妳開心的大笑,而不是悲傷』
2007-04-06 22:22:51
版主回應
可是。。我會不捨!我還是很愛他﹋叫我離開他!我真的會很難過。。除非他真的不喜歡我了!或者是。。我在他身邊只是個磊罪!那我會那麼快的離開他!
2007-04-07 19:27:02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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