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問:『你為什麼喜歡一個人?』
我只能夠說出為什麼不喜歡一個人, 卻說不出為什麼喜歡一個人。喜歡一個人,是一種感覺。不喜歡一個人,卻是事實。事實容易解釋,感覺卻難以言喻。
愛情是忽然有一個人,我們覺得一見如故,很想靠近他, 我們的內分泌忽然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很想擁抱他。以後,無論快樂或哀愁, 我們也想不起當初為什麼愛他。
只有當我們不愛一個人時,才會找出不愛他的原因,因為我們開始挑剔。任何一個人,只要你去挑剔,一定找得出缺點。越去挑剔,缺點越多,我們便可以說出為什麼不喜歡他。
我們想買一件衣服時,即使發現他有小小瑕疵,埋怨幾句,也肯將就,因為只有這一件,而且我們太喜歡他了,瑕不掩瑜嘛! 假使我們根本不想買那件衣服, 它的小小瑕疵便是致命傷。我們更會努力地找出其他缺點, 譬如質料不夠挺,顏色太鮮豔,向售貨員證實,我們不是隨便來逛逛的, 我有認真考慮過的呀!
分手可以有很多原因,結合卻只有一個原因,原因就是:不需要原因!
其實喜歡或討厭一個人本來就不需要太多的原因,那本來都是一種緣分,往往是發自一種直覺。太多的原因卻可能是一種被社會價值觀的扭曲...
所以喜歡一個人跟承諾愛一個人雖然發自同源,但是意義卻太不相同。喜歡一個人既然只是一種直覺是種自私的行為,更是一種”佔有”彼此之間沒有義務也沒有約束,感覺消失了自然也就結束了。
所以”幾度遊賞花間至”的男孩,本來就是輕佻和炫耀的,可是對一個有責任感的男孩子而言,承諾愛上一個女孩子是與喜歡大不相同的。
承諾必須是一種”付出”在承諾之前,他必須謹慎的思考這種喜歡僅僅僅激情,還是已褪變為發自內心的摯愛他必須反覆思量。愛上一個女孩子除了外貌之外 ,更包活個性、能力和思想必須喜愛她的優點。接受她的缺點,設身處地為人著想 要體會並分擔對方的難處和辛勞,要共同對抗環境的壓力和可能遭遇的困難。
更重要的是要有共同的家庭觀念和為下一代奮鬥犧牲的準備,在慎重的思考後才毅無反顧的做出承諾。
所以以”博愛”的角度而言,我們要對天地有情,對世人有愛,但”對愛”的付出是有差序的,對於朋友…好朋友…親人…情人與摯親(夫妻),對待和相處的方式都必須是不同的,不然這他就是個濫情的人。
成天以談戀愛為榮以換戀人為樂,別人的愛對他而言只是種炫耀的名牌罷了,收集到了,流行過了自然就會棄之不顧。
所以好的男孩子除了有”情”之外,須有”義”,夫妻間相處才能情深義重。
而要成為一個有責任感的情人,除了天生要有成熟的本質外,最重要的是不斷的成長,要在每一件事件或每一次感情的過程中成長,要修正自已的缺點了解戀愛過程中,施比受更有福因為真正的有情人,會給妳更大的福報。
二個人深情不悔的相愛是人間最快樂的事情,彼此相愛互相扶持,為共同的理想奮鬥,自死不悔此生無憾。
婚姻是一種必經的過程,不婚故然無妨卻是人生中的最大遺憾。或許, 婚姻是一場賭局。但人生的每一步又何嘗不是呢,與其畏縮不如做好準備,培養和信自已的眼光,向一個圓滿的人生 。
美女,也許是備受男孩子青睞歡迎。雖然有許多男性的好朋友,但要知道漂亮女生四周的男孩子, 多是有目的垂涎芳澤之輩。有格調的好男生反而會敬而遠之,所以美麗是福是禍很難說.
反之,俊男也必須清楚,切不可以為所謂的”異性緣”就是”朋友緣”,否則會傷人傷已。所以在在無法看清男孩子好壞的情況下,對交往的男孩子充滿了不安全感。在不安全的環境下,男孩子對妳回應必然也充滿了不安全感。在如此不安全的基礎上感情又怎能有堅實的結果呢?
所以談感情不能吝於付出,跟”定”的人交往,談感情和做人處世的方式會比較”定”。
跟”動”的往談感情和做人處世的方式就會比較”動”,就是這個道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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