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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0 21:17:17| 人氣110|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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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上篇點點名,,,

寶貝,,,

讓妳誤解了 真的很抱歉,,,

如果因為一篇點點名放棄一個認識多年的好友...

是的 很不值得,,,,,,



我想再白吃、再低能的人 都會覺得這種舉動是很蠢的行為...

點點名的答案 當然是說著玩的啦~~~~


要一個知心的朋友 是要花多少時間才能擁有的?

這個妳我都很清楚吧...

除了不容易三個字以外 就是還要花非常長的時間...

如果因為一個點點名而選擇把友情分裂...

那麼我們還能算朋友嘛?!不能!




同時 我也覺得有些好笑...

平時智力還算不錯的妳...

卻因為我的一個點點名答案哭了一個小時...

我看到那句話 只有傻掉 我還是傻掉...

同時也...很難過...

倘若那句話寫的是真的...

我現在身邊的朋友 也一定 一定...

不是我真心想要喜歡 真心想要好好對待的朋友...



當朋友那麼久了...

妳應該早就知道我不可能因為”利益”之類的濫東西去結交朋友吧?!...




嗯...

總之....我覺得...

很有爆點!!!嗯....
((別打我 我真的這樣認為= =”))



不過......













我很開心,,,

妳把我看的如此重要....


最後鄭重給妳個道歉...

不准再哭了 不然我會跟著妳一起哭的...
((信不信隨妳))

妳是我最重要 也是最了解我的一個人...

我對妳說的話 比過我以往的每個朋友...

以及我的家人...


我們認識哪麼久...好像沒有真的吵過架吼??

所以 希望以後不會有...而且...

要當好朋友 一直都要當好朋友!!

台長: ♀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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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tree--*
我就說!!她誤會了!!
我今天整個徹底敗給了她..
還好一切都跟我猜測的一樣
只是”開個玩笑”..
沒想到她把這看的那麼認真..= =
2006-10-21 00:07:52
版主回應
看的認真 也不錯阿...
換個方面想,,,代表他很重視我這個朋友^^”
2006-10-21 00:11:53
兩個同時寫我哭


串通阿妳們ˋˊ

好啦,沒辦法
誰叫我就某些方面來說太單純過頭
((我還不夠老練嗎= =?))

哭完就算了阿
之前還哭過更久的
沒差啦=ˇ=哈哈
2006-10-21 06:34:45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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