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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05 12:53:09| 人氣24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遠雄建設公司於高市前鎮區土地建築案高市嚴格審核相關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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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延憲/高雄報導】針對部份媒體指陳遠雄建設公司於高雄市建案涉及養地,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於昨(4)日提出澄清表示,遠雄申請延長建築期限均依據建築相關法規,及行 政院、內政部函令規定辦理。有關申請變更設計部分,本府工務局將嚴格審核相關變更程序,而對於相關建案提出變更設計之申請,工務局亦將依據法令嚴格進行把 關,所有過程不但合法且透明,並絕對保障高雄市發展利益,請市民安心。

  工務局指出,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趙藤雄前於82年間(吳敦義副總統擔任高雄市長任內)在本市前鎮區獅甲段599地號等3筆土地取 得建造執照,依原執照申請內容為地上62層、地下6層,用途為銀行、辦公室及店鋪使用,依建築法規定竣工期限應於95年12月19日完成。

  惟本案分別依據行政院87年核頒「振興建築投資業措施」申請延長建築期限2年至97年12月19日,行政院89年核頒「健全房地產市場措施」 申請延長建築期限2年至99年12月19日,並依內政部90年「經濟發展諮詢委員會」會議共同意見申請延長建築期限3年至102年12月19日,及內政部 97年12月29日台內營字第0970809938號令申請延長建築期限2年至104年12月19日,並依建築法第53條第2項規定竣工展期1次1年申請 延長建築期限至105年12月19日。

  遠雄建設於今(103)年5月29日已向本府工務局申請第一次變更設計,並依規定辦理環境影響評估核定作業中。本次變更內容為地上65層、地 下7層,用途為旅館及集合住宅使用;另本建築物變更層數增加3層、地下室開挖增加1層,依「高雄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得再酌予增加施工期限9個月。工 務局將依據法令嚴格進行把關,所有過程不但合法且透明,並絕對保障高雄市發展利益,
請市民安心。

台長: 天然新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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