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行不義必自斃 【拼音】:duō xíng bù yì bì zì bì 【釋義】:壞事幹多了,結果是自己找死。 【出處】:《左傳·隱西元年》:“多行不義,必自斃,子姑待之。” 【例子】:“~”,這是有史以來的天經地義。
2. 鄭 伯 克 段 于 鄢 隱公元年 左 傳
初,鄭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惡之。愛共叔段,欲立之。亟請於武公,公弗許。
及庄公即位,為之請制。公曰:“制, 邑也。虢叔死焉,佗邑唯命。”請京,使居之,謂之京城大叔。
祭仲曰:“都城過百雉,國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過參國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將不堪。”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對曰:“姜氏厭之有?不如早為之所,無使滋蔓,蔓難圖也。蔓草猶不可除,況君之寵弟乎?”公曰:“多行不義,必自斃,子姑待之。”
既而大叔西鄙北貳於己。公子呂曰:“國不堪貳。君將若之何?欲与大叔,臣請事之。若弗与,則請除之,無生民心。”公曰:“無庸,將自及。”
大叔又收貳以為己邑。至於于廩延。子封曰:“可矣!厚將得眾。”公曰:“不義不 ,厚將崩。”
大叔完聚,繕甲兵,具卒乘,將襲鄭,夫人將啟之。公聞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帥車二百乘以伐京,京叛大叔段。段入于鄢,公伐諸鄢。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
書曰:“鄭伯克段于鄢。”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稱鄭伯,譏失教也。謂之鄭志,不言出奔,難之也。
遂 ,姜氏于城 ,而誓之曰:“不及黃泉,無相見也。”既而悔之。 考叔為 谷封人,聞之。有獻於公,公賜之食。食舍肉,公問之。對曰:“小人有母,皆嘗小人之食矣。未嘗君之羹,請以遺之。”公曰:“爾有母遺, 我獨無。” 考叔曰:“敢問何謂也?”公語之故,且告之悔。對曰:“君何患焉。若闕地及泉,隧而相見,其誰曰不然?”公從之。
公入而賦:“大隧之中,其樂也融融。”姜出而賦:“大隧之外,其樂也泄泄。”遂為母子如初。
君子曰:“ 考叔,純孝也,愛其母,施及庄公。詩曰:『孝子不匱,永錫爾類。』其是之謂乎。”
解釋:
周朝末年,周宣王將自己的弟弟桓公友封於鄭這個地方。桓公友的兒子(鄭武公)娶了申國女子,名字叫武姜,生下莊公和共叔段。莊公出生時,由於胎位不正,造成腳先生出來而難產,使得姜氏受到驚嚇。姜氏因此給莊公取名為寤生。由於武姜一直偏愛共叔段,所以當莊公和共叔段長大之後,便希望立共叔段為太子。可是在她屢次向武公請求時,武公都不答應。
等到莊公即位後,武姜就為共叔段請求,希望能把共叔段封在制這個地方。由於制這個地方地形險要,所以莊公回應她說:“制是個形勢險峻之地,從前虢叔就是死在那裏。要是別處,我一定從命。”武姜於是又請求封在京城,莊公就把京城封給共叔段,稱他為京城太叔。
由於這麼做是不符合君臣的禮節,所以鄭國的大夫祭仲便勸諫莊公說:“凡屬國都,城牆周圍的長度超過三百丈,就會給國家帶來禍害。先王制定的制度,大的地方的城牆,不超過國都的三分之一;中等的,不超過五分之一;小的,不超過九分之一。現在京城已經逾越了規矩,不合先王的制度,君王將會不堪其憂了啊。”莊公說:“是姜氏要這樣,我哪有辦法避免禍害呢?”祭仲回答說:“姜氏哪會這樣就滿足呢?不如早一點處置他,不要讓他繼續蔓延;一蔓延就難處理了。蔓延的野草尚且難剷除,何況是君王所寵愛的弟弟呢?”莊公說:“多行不義,必定會自取滅亡,你姑且等著看吧!”
果然過了不久,共叔段就命令西鄙、北鄙兩個地方即聽莊公的命令,同時也要接受他的管轄。此時,鄭國的公子呂就對莊公說:“一個國家不可以容許有兩個君王同時存在的,您打算怎麼辦呢?如果您想把國家交給京城太叔,那麼臣就請求去侍奉他;如果不是,就請把他除掉,不要讓民心背離。”莊公說:“用不著,他再這樣下去會自取其禍的。”後來,共叔段又進一步把西鄙、北鄙據為己有,並且擴大到廩延。這時公子呂又對莊公說:“夠了!再讓他勢力大下去,得到的民眾也會越多了。”莊公則是一點都不擔心地說:“他對國君不義,對兄長不親,沒有正義就號召不了人,勢力雖大,愈容易自行崩潰。”
緊接著,共叔段便開始整治城郭,儲備糧草,充實盔甲和武器,準備步兵和車輛,想要去偷襲鄭國的都城。而姜氏也準備開城門作內應。當莊公獲得共叔段進兵的日期時,說:“時機到了。”於是命令公子呂率領兩百輛兵車討伐京城。結果京城的人反對共叔段,共叔段只好逃入鄢。而莊公又向鄢進兵,共叔段最後只好逃到共國。
從這個故事中,我們可以看到一個人如果仗勢著自己的背景或權勢,而不顧及人應有的倫理道德,那麼久而久之就會因為他自己做了太多不義的壞事,最後遭遇自取滅亡的下場。
愛滋師「復仇趴」 120男幾乎全中鏢
自由時報 – 2013年4月3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侯柏青、邱宜君/台北報導〕台北市馮姓國小男老師,知道自己得愛滋病後心存報復,涉嫌不斷於網路「約砲」和舉辦雜交趴,毒誘男同志網友性交散布愛滋病;台北地檢署最近得知最新篩檢結果,跟他有染的近120名男網友,幾乎都淪為愛滋帶原者,中鏢率約98%,受害人痛罵他「敗類」、「垃圾」、「不是人 」。
受害者痛批不是人
據了解,受害男網友多數是大學生及上班族,年紀20到30歲上下,他們應訊時咬牙切齒,有13人堅持要告他。檢方昨依「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等罪起訴馮嫌,另依吸毒案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北院昨裁定收押。
疾病管制局昨提醒,如不慎發生不安全性行為,要趕快在72小時內,到全國41家愛滋病指定醫院評估,接受自費抗病毒藥物,作為預防性投藥。疾管局指出,國外研究證實,針扎或男男間性行為者在事後投藥,愛滋感染機率可降低8成。但如果是反覆發生高風險性行為者,應從改變行為做起,不建議給藥,因為藥物有副作用,濫用也會產生抗藥性。
檢方表示,38歲馮嫌是北市知名國小老師,前年知道自己罹患愛滋病後,就在網路同志聊天室到處「約砲」,找到屬意對象再改用MSN約見面,還說可提供安非他命或搖頭丸「助性」。
去年11月,警方偵辦一起毒品案,查獲馮嫌與一名男同志發生性關係並吸安,當時馮嫌嗆警,並與警察拉扯;警方將他移送,檢方查出他是列管愛滋病帶原者,還發現他做愛不戴套,懷疑到處散播愛滋病,將他緊急拘提收押。
檢方破解馮嫌電腦後發現事態嚴重,從聊天紀錄看起來,和他發生關係的網友達100多人,馮嫌還多次舉辦雜交趴;檢方一一通知這些男網友到案,發覺大多數都和馮發生過關係,請他們到醫院篩檢。當檢方得知篩檢結果冷汗直流,因為幾乎全數中鏢(愛滋陽性反應),「100多人,只有幾位沒有」。
男師篩檢 還找代打想躲
馮嫌應訊時避重就輕,否認故意傳染愛滋病,強調當初在網路上就講好他不戴套子,沒欺騙。檢方質問他到底什麼時候知道得愛滋,他卻支吾說「忘記了」。
據了解,馮嫌很狡詐,當時學校收到檢舉函要他去醫院篩檢,馮嫌還找人代打,拿到兩家醫院的愛滋病陰性反應檢驗報告,不過校方察覺簽名有問題,要求他再次檢查,他竟具狀控告校長和教育局督學妨害自由,檢方昨同步對他們不起訴。
http://tw.news.yahoo.com/愛滋師-復仇趴-120男幾乎全中鏢-221031458.html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