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暖而不刺人的陽光,聞起來新鮮乾燥的空氣,是我對米蘭的第一印象。
本來以為這會是個充滿創意驚奇的城市。坐在遊覽車上,環視米蘭的街道,終於在少數幾個街角牆上發現塗鴉的蹤跡。沒有紐約街頭塗鴉的狂放揮灑,這兒牆上的塗鴉,無論顏色是如何鮮豔,總是呈現整齊的方塊狀,彷彿有個無形的框框將畫作限制住似的,缺少了些許的反動力及生命力。
米蘭的名字向來與時尚連上等號,當地人即便只作休閒裝扮,也令人覺得賞心悅目,簡單有型。雖說人要衣裝,佛要金裝,可是我不禁要懷疑,身材長相是否才是他們的最大優勢。走在米蘭大教堂旁的艾曼紐二世迴廊上,隨處可見如大衛般俊朗深刻的五官,或者是高挑豐滿的身材,衣架子滿街跑。迴廊兩旁琳瑯滿目的名牌商店櫥窗,不僅是引領世界的流行指標,也很容易引起各國觀光客的興奮激素。不過我選擇跳過流行的氛圍,一頭鑽進麥當勞隔壁地下室的唱片行及書店。即使義大利是個說英文不一定能通的國家,一走入寬廣的賣場,還是一眼瞥見Red Hot Chilli Peppers的專輯大剌剌地擺在醒目的視聽區,美國出品的Pop music仍佔有賣場不小的空間,Sex And The City的原著小說驕傲艷麗地躺在書櫃展示著。不過這兒大概是艾曼紐二世廣場上最「本土」的一角。沒有頭頂上的店家對待觀光客的招牌笑容,櫃檯的店員只是安靜而從容地包裝著顧客購買的商品,用流利快速的義大利語問我們要用歐元還是里拉結帳,直到發現我們根本對義大利語一竅不通,才面露不安神色,但仍斬釘截鐵地表示自己不會說英文。已經習於接收美國文化的我,突然喜歡起這種理直氣壯的態度。
米蘭大教堂附近的建築充滿古味,總是令人分不清其用途。我們發現了一棟頗為有特色的古老建築,站在街角想將其全貌拍起來,卻被從裡面走出來的上班族給干擾了。他們看見有人在拍照,便頑皮地對著鏡頭揮手扮鬼臉,逗得我們哈哈大笑,卻也發覺原來這大概是棟辦公大樓。中午我們走進一家中式餐館用餐。餐館位於米蘭一條不大不小的街道,街道乾淨整齊,兩旁佈滿各式商店,但招牌樣式統一,窗明几淨,就是那種常常在電影裡看到的那種「麻雀雖小,五臟俱全」的小商家。中午時分,街上人車稀少,偶爾才在公車站牌前看到零星的等車乘客。直到我們轉了個彎,繞到大馬路上後,我才真正體驗到,米蘭真的是個大城市。具備了都會區明快呆板的特質,灰撲撲的路面,林立的高樓,橫衝直撞的車輛,加上不太乾淨的角落,讓我幾乎有種站在忠孝東路上的錯覺。
或許是已經在台北住了太久,早就習於用單調的眼睛去看待自己居住的城市。然而來到米蘭,我看到了都會區不同風貌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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