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乾弟來電話說老闆要他離職,我問他有跟老闆要非自願離職書嗎?
乾弟回答說公司沒有那張證明,他們公司是在台中園區裡的印刷廠
而乾弟職位是美工設計人員,公司規模有二三十人規模不算小,而乾弟在那家公司
也做了三年多,當老闆要資遣他時也非常錯愕,因為最近政府有一條法規就是讓應屆畢業生進入
企業公司可以補助薪資一半並且可以幫很多企業主省錢,所以他老闆去年有用這樣吸收很多畢業生
簽約一年後再跟他們說不續約了,剛畢業的都不知道勞基法運用,都非常灑脫離職
但是現在景氣不好加上工作不好,找乾弟年紀已經超過三十所以當初他的想法是不想要遣散費
只要非自願離職單可以在未找到工作時能夠申請失業補助,離職那天公司只有丟一張離職證明
要他馬上簽名然後就可以離開,但是乾弟越想越不對所以跟對方說他趕時間禮拜一在交給他們
就先離開公司,後來禮拜六公司一直打電話催促乾弟那張離職單他 跟對方說禮拜一一定拿回去
而後乾地打電話給我時我說還是去勞工局問看看,結果禮拜一早上我們去台中勞工局問勞工薪資諮詢課
發現很多人都面臨失業然後雇主不給薪資會資遣費在那洽詢,那裏的辦公人員辛苦的解說不斷的
接電話排解令人感到心痛,原來台灣現在已經淪落到雇主都是很惡劣逃漏洞要賺黑心錢不懂體諒基本勞工
的窘境實在是可恨
後來經過勞工局的人解說我們才知道非自願離職單有關係到資遣費的問題只要是你不是自願離職的狀態下
老闆都得己付,但是離職證明內容要寫清楚你離職原因是啥關係到可否申請失業補助條文,聽到這樣後
跟乾弟詳加討論那張離職證明如何寫再請勞工處人員詳看一番認同後離開勞工處才陪同乾弟回公司把
離職證明單交給人事處裡,哪知今日乾地打電話回去問進度如何時他的部門主管竟然半恐嚇跟半柔性開導要他
別申請那非自願離職單跟遣散費,要不然以後在業界跟同行會被講的很難聽也不好找工作,乾弟只不過
是爲了自己的生計謀出路並沒要斷老闆的財路虧那個老闆還是為人師表授堂講課,對待員工竟然是如此
小鼻子小眼睛難怪現在的學生都根本不削自認為是很清高的老師,要教育學生的人品時請問問自己的人品
又是如何要不然做啥事都要賺那黑心錢你不配更別汙辱很認真的老師,請以後要去找工作的新新人類
千萬別忽視自己勞工的權利跟保障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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