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四點十四分。我開始一天的工作日記。
窗外的天空己隱隱傳來了雷聲,雷聲隆隆,就像是隔音不好的公寓裏樓上的住戶在三不五時地移動著笨重的家具一樣。
空氣悶熱,不知是否要下雨了。
昨天躺在床上看《紅樓夢》,正昏昏欲睡時,朋友電話過來,聊了一個小時。
年輕人的話題,總不免是感情。她說她又想念前前的男友了。她描述著自己的情況,比如表面上冷漠地拒絕,實際在忍受不住思念的煎熬時曾用別的號碼偷偷地電話給他。又不敢說話,鈴響一聲便挂。像作賊一樣。
我們一起哈哈笑。
想起自己以前喜歡某個人時,也是這樣莫名其妙。偶爾會拔一下那個許久許久不再拔的電話,鈴響一聲便挂掉。但因爲這接通的鈴音心裏會莫名地喜悅。表示那個人還在,在某個地方。若是電話接不通的提示音,心裏便是淡淡地,淡淡地對自己輕笑一下。
好幾年後,不拔那個電話號碼。然有一天丟失友人的電話,竭力地回想,想起來的永遠只有一串數位。我己經不再記起它是誰的電話,某天翻到一些發黃的通訊錄,才發現,赫然便是那個人的電話號碼。許多人的電話都遺失,許多東西都己淡去,然某天所能記起的一再是這串熟悉又陌生的號碼。
所以相信,應該是真的喜歡過他吧。
只是己不再縈懷。
朋友曾教我,要忘記一個人,最好最快的方法是儘快開始一段新戀情。這樣會馬上忘得乾乾淨淨。她也是這樣作的。
但現在,估計不行了。所以來告訴我又開始想念前前男友了。
我知道一段感情或者一個人要從生活中抽離時,會感到生生的痛。但在我找不到更好的避痛方法時,我讓自己老實地捱著那痛。我不想不加選擇地以新戀情來療傷,我怕那樣會迷失。
而在我喜歡上那個人時,自己似乎也進入了某種狀態。我己找不到自己,我似乎也己迷失自己。現在,藉由這樣的剝離,這樣的痛,我反倒又能安安靜靜地再審視自己。再尋找自己。
我享受這樣的時光。只屬於自己。
失戀,沒有讓我學會用別的方式麻醉自己。反倒是讓我安靜而清醒。只是這樣的清醒回頭時,多少歲月光陰己悄然溜走。我只得到一場經歷。
有點欣賞那個曾與我同屋住的女孩,她那樣喜歡一個男孩。我那樣的爲她們撮合,最後仍是徒勞。女孩也始終不言明。只在等待無望後隨即離去。我曾經與她電話,說到自己喜歡的這個人。她淡淡的說:算了。何必強求。
想到從福州回來時站在房東家院子裏陽光下的淚,想到離開廈門那晚無限的酸楚與瓢潑大雨及仍然對他不留痕迹的口吻。
是,不必強求。
今天的事不多,連電話都沒幾個。成全了我的工作日記裏寫了這些風花雪月的東西。
那些遙遠、不再複來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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