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總是個三十五歲的女人,身材臃腫,吉林人氏。剛見面時她告訴我她也是從廈門過來的。言語間似乎從廈門過來是一種可資炫耀的身份,在這暴發戶林立的地方。
剛來時人力資源部的人向我介紹公司的情況時說到她,說她是個“深刻的女人”,也是直接分管我這邊的工作。是行政副總。
韓總大我六歲,是兩個小孩的母親。她衣著簡樸,(簡樸到我不忍描述的地步,不明白僅大我六歲的女人何以穿衣打扮到如此地步,這令我深畏懼那個介於四十中間的年齡)。韓總說話有著濃厚的東北口音。待人處事也有種鄰居大媽般的熱情。她情緒好時語音溫軟如玉,讓你暖到心窩子裏去,情緒不好時則猶如菜市駡街,聲音一下子潑皮尖辣到你不能置信,恍似能看到滿嘴的唾沫星子飛濺而出。
這是一個長期在國營單位“呆”著的女人。不用介紹,從她身上也能看到濃烈的“國營”味道,與原汁原味的內地生活浸淫良久的人的特徵。
總務的那個小夥子驕傲地向我介紹她曾經在廈門路橋公司工作,我默默無語。只有我這個長期在廈門工作過的並且睥視一些國企單位的人知道,那種單位的文職意味著整天喝茶看報,討論研究,除此以外便是國企單位的人最擅長的“窩裏鬥”。曾笑語,別人的腸子是一根直到底,但這些人的腸子是打著幾個結拐了幾個彎的才會到底。
檔案室物品清單上的東西核查後有出入,在久等總務小塗的回復未果,並且被種種理由與描述唐塞後,我把核查後的單子交給韓總,告訴她這些情況。
幾天後事情仍水波不興,紋理不動。倒是前任秘書說話的口氣越來越近似於憤怒。很明顯的,矛頭指向小塗的工作中的馬虎與過失。但小塗又把責任推卸給了她及那不可名狀的莫名因素。
詢問韓總,韓總眼神閃爍地說:可能這些東西在上任秘書的時候就沒有。說的話與小塗的口徑完全一致。
那爲何兩人交接的清單上有?而前任秘書能詳細告訴我那些東西的形狀大小並且氣憤的說:我跟小塗交接時是一件一件清點的!
小塗說當時太匆忙,可能東西被董事長帶走但是清單上漏記了。這是小事情我現在沒空去查找。韓總也說這是小事不要緊,以後再說,可能董事長己經帶走了那天太匆忙。
她說出來的話完全按照小塗的意思。於是我大概明白,她完全是袒護著小塗的。把事情儘量的拖下去。
仍是我,要小塗與我再次清查。這一查查出來了失物仍在。只少了另一套水晶杯。還有原記錄有七個的小禮品實際只有六個。小塗說這套水晶杯可能是董事長桌上的那個水晶獎座。但那是一個而這是一套。那是獎座而這是杯。
向韓總報告。
我說小塗說這個水晶杯是董事長桌上的那個獎座。韓總說那可能是那個獎座。應該是那個的。我那天也幫著拿東西,看到了一下。你把這水晶杯改成個,這不是一套。是一個。就是董事長桌上的那個。
我把改好的清單再拿給她,把原記錄的一套水晶杯改成一個。並且注明在董事長桌上的那個。那麽,原交接清單上記錄有七個的小禮品現在少了一個。只有六個。怎麽辦?
韓總看著清單,說你把清單先放這兒吧,我要叫小塗寫個證明,證明在他手上是有七個的。
那麽在我手上就只有六個了?
我沒說什麽,但明顯地她把矛頭對向我。但我才進來幾天?而且交接到現在還沒落幕,是否意味著現在還沒完成交接?
此時的小塗,對我敵意重重。陽奉陰違。我在交待工作時便有意無意的擡出老總,他才跑得飛快地辦理。否則我交待的事,他滿面笑容謙恭異常地“是”,卻置之不理地拖下去。
四、五天後,事情仍沒處理。一個禮拜又要過去了。最初的交接單上我們都己簽了字的。韓總把那份她也簽了字的原始交接單要了過去,但遲遲不作處理。時間越拖下去,越變成是我的嫌疑。我到時縱有百口,也難辯。
我電話問韓總,那份交接清單是否可以給我存檔了?她說現在不行,這雖然丟失的是個小禮品,但不管是不是小禮品跟貴重物品都是一樣的。言下之意這問題可嚴重了,她得仔細研究。
然後順便告訴我,本周的行政例會我不用參加了。我的工作的事她下周再安排。這周挺忙的。她這樣用輕輕的語調說。
另一個女孩,原本關係挺好的,是安徽人,忽然對我敵意重重,甚至討厭起我來。她的室友小蘇百思不解。我說了出來:她在跟小塗談戀愛。
小蘇恍然大悟。又覺得奇怪:她怎麽會看上小塗?我們都同時笑:她不是高幹子弟嗎?
小蘇在公司有兩年的資歷。我與她說到交接清單的事,說到韓總說的話。在最初東西找不著時韓總說東西可能上任秘書時就沒有了。她吃驚:她怎麽能說那種話?後來她告訴我,韓總是最袒護小塗的。而且韓總是個很有心計的女人。她說小塗原本是作保安,三個月前辭職,但韓總又把他叫回來,提上來作總務主管。
小蘇在公司的職位是QA,小蘇說,韓總曾經於別人感歎:唉呀,像小蘇那樣讀QA的專業多好。現在工作又挺好。小蘇說:QA又不是專業。我的大學專業是藥學。我們一齊笑。
檔案室物品交接清單的事仍被韓總擱著,似乎在仔細研究。認真琢磨。而她所對我說出來的話越來越嚴重。似乎這禮品丟失的問題我負有嚴重的責任。
不知道她要怎麽宰我!但我知道我正被她拎到了砧板上,在拈量著。
今天是禮拜一,我進來此司的第20天。我也被韓總拎到砧板上煎熬了第8天。小小的物品交接清單的事從事發到現在己是第16天。仍未落幕。並且似乎正以著不可名狀的嚴重性質藉由韓總的沈默向我壓來。韓總讓小塗寫那份證明材料,證明東西在小塗手上時是有的。我知道,時間越拖下去,那麽我將越百口莫辯。
一早給總經理送文件。老總對我這邊的工作蠻關心的。這是個辦事果斷的男人。我順口向他提到檔案室物品交接清單上尚有一東西遺失的事。老總讓我拿那個空盒子過來,他看了一下,又問我要清單原件,我說原件己被韓總拿走。(那上面有我、小塗及韓總的簽名)。老總說她怎麽能拿走?我找了份小塗與前任秘書交接時的清單給他參考。他拿著清單,指著那個少了一個禮品的地方說:這裏,你讓小塗簽個字。證明這東西原本在他手上時就沒有了。這不關你的事。你剛交接。啊。
我應著。他說完便拿給我,又忙著他的事去了。這事就這樣落幕。沒有什麽嚴重性質,也甚至不是個什麽浪花。只是物品核實而己,更不必對誰按個什麽罪名。
我沒有向韓總要那份最後的物品清單,也沒告訴韓總老總這樣的指示。那份清單仍在她的桌上,被她仔仔細細地研究、琢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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