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一早來就開始趕要改稿,要收東收西的,而且她又很早來,
所以我早餐吃一半就放在那了(因為她說不可以在辦公司吃東西,除了午休外),
直到了11點多要12點了,他說他要出去(哈!太好了),
想說他出去我就可以吃東西了,^^ 結果她一直在裡面摸ㄚ摸,
我實在是不想等了,所以我就偷偷拿出來吃,吃第一口很高興,有種幸福的感覺,
因為我很餓,正要在繼續還未咬到時,她就衝出來!
林律師:「施小姐,我要出門了!」 (她奶奶的,嚇死我了!而且她好像看到了)
算了!管他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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