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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16 16:42:29| 人氣14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複合商業用地蓋屋廣告不實 判賠17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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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新聞網 (2010-04-16)

房地產一直交投熱絡的新竹縣市,最近傳出一起購屋糾紛,風評不錯的昌益集團兩年前在新竹市推出的建案「一品大觀」,遭六名住戶指控在複合式商業用地蓋房屋,依規定只能做為辦公用,但業者卻在廣告中刻意文宣標榜「優質住宅」,讓消費者陷於錯誤而購買,全案新竹地院一審判處建商敗訴,應返還購屋價金,外加四分之一的懲罰性賠償,共1700萬元。業者強調尊重判決,但會上訴。(彭清仁報導)

位於新竹市忠孝路上的一品大觀建案,十五日還大陣仗的捐出兩千五百坪的綠地公園給市府,也創下新竹市最大的建案捐地給機關的紀錄。不過一品大觀兩年前興建時,基地是複合商業區用地,由於屬科技特定區分區管制要點規定,不得做為住宅使用規定,但建案在推出時,廣告中刻意標榜﹂優質住宅」,有六名消費者在購買後才發現,要求業者返還購屋價金,建商卻置之不理,六名消費者於是聯名一狀告上法院。

法官調查後指出,對於一品大觀」的土地是複合商業區用地,不得做住宅使用,原告與被告所不爭執的事實,且被告建商等人,明知﹂一品大觀」的預售屋不得做為住宅使用,因銷售廣告以住宅為訴求,有不實的狀況,造成原告等人而購買﹂一品大觀」,導致損失,原告提起百分之二十五做為懲罰性賠償有理,因此判決建商敗訴,應共同返還購屋價金和四分之一的懲罰性賠償,共一千七百多萬元。楊姓建商則是強調,並無欺騙消費者,也尊重法官的判決,但全案已上訴,希望司法還給業者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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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王俐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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