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失蹤了!
這裡所謂的“失蹤”,並沒有嚴重到要報警處理,而是一種自由心證的“狀況”。
對於她的失蹤紀錄,我從一開始的『驚慌失措』,到現在的『習以為常』,這一路走來,我所經歷的辛酸,以及我不尋常的耐力,已經讓她的朋友們刮目相看,而且幾乎要認定我就是她今生的新郎了。
據稱,她歷任的男朋友,只要被她這種失蹤的方式嚇過一次,那段感情就會自然而然的無疾而終。而我,堪稱是她遇到最頑強的一個。
她的朋友們都問過我同一個問題:「你怎麼能忍受她一而再、再而三的失蹤呢!?」
其實,我還真的不太知道該怎麼回答這個問題呢!
我和她交往後,她第一次的失蹤,就讓我等了四天。光是這短短的四天,就搞得我神經緊張、工作失常、生活失序。要不是她的朋友老神在在的告訴我----沒關係,她應該就快回來了!
回來?有誰知道她去哪兒了?
四天後,她若無其事的出現了,而且四處分送她所謂的“戰利品”。那時我才發現,原來她的失蹤,已經不是“初犯”,而是“前科累累”。
或許是因為她長年在外地求學工作,少了家庭的約束,加上天性不喜歡受限制,慢慢的就養成這個“習慣”,也只有熟識她的人能見怪不怪。我倒是經過一段時間的“訓練”,才漸漸進入她的“狀況”,比較不會因為她突然的失蹤而六神無主。
試問,有幾個男人能忍受自己的女人這般的「不安於室」?
小P說:「如果不是你太愛她,就是她太不愛你。」
我也不太能解釋,為什麼我可以默許、還能配合她的失蹤?
我曾經為這件事和她有過爭執,那大概是我20多年來,最火爆的情緒表現吧!結果,她只是平靜的看著我,好像在看一齣肥皂劇,而且不痛不癢。
霎那間,我清醒了。
如果我不能馬上抽身,就只能選擇俯首稱臣。如果真的是姻緣天注定,或許我就是來還前世的感情債,而且還得認命的還。
這次,她足足失蹤了兩個星期,回來的時候,左腳打了石膏,臉上還有幾處擦傷。看她無所謂的吃著泡麵,我突然想到一個問題:「如果有一天妳要結婚了,妳會不會在結婚典禮上失蹤,演上一段『落跑新娘』啊?」
她看看我,又看看自己受傷的腳,然後白痴白痴的傻笑起來。
腦海裡迅速的閃過一個念頭。
失蹤,不是她的專利。
我開始蒐集旅遊資訊,算了算我的年假和存款餘額….,看來,『東歐20天逍遙遊』是個不錯的選擇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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