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轉載自作者 薄荷糖
十七歲對我來說,一直是個很讓人迷戀的年齡。
「十七是個比十八還更令人迷戀的數字,因為它介紹孩子與大人之間的模糊地帶。」男孩的一句話,讓我對這個年齡一直充滿著無限幻想,總覺得這年會改變些什麼,後來,果然成為我的轉折。
第一次懂得心動,我和他沒有牽手,坐在東海教堂的草地旁,可是心跳很快,只要他一個微笑就夠了,世界好小只裝得下他給我的一切;當然後來也學會了哭泣,我坐在南迴列車上,抱著他送的娃娃一路哭得心碎。
「妳是一個很驕傲的女孩子,總是自信得很迷人,彷彿世界美好得什麼都可以等待去完成。」
「妳好像是太陽,總是到處看著妳出現,然後大笑,沒有煩惱。」
我後來在記憶中連貫著照片,尋找那個他們所形容的我,後來才發現那時候的我憂傷是進入不了眼裡的,更何況是蔓延到心裡。
暗戀、單戀、明戀、被戀、戀愛,其實不懂什麼叫做遊戲規則,但是那時候的我真的談了好幾場,那時候自以為每次都會永遠成為摯愛的感情,在哭得死去活來後,然後又萬分勇敢的去相信另外一個人,而現在突然發現那是只屬於青春的專利。
總是可以大笑以後,互相說聲祝福,然後我們繼續去愛下一個人。
「妳是個很好的女孩子,但是好可惜我卻一直要到分離後才能明白,現在的她雖然沒有妳的溫柔體貼,可是我卻願意把以前對妳的虧欠和那些沒有做到的承諾都不會再讓她心傷,所以妳放心去愛下一個人吧。」
好喜歡的那個男孩給了我祝福,把我的幸福交到下一個人的手裡,還記得那是在台北麗水街裡一家希臘餐廳,我們吃了簡餐後,他問我要不要去走一走,然後溫柔地幫我解開心結。
而再後來的日子其實是個秘密,在那段沒有上課的日子裡。
我學會了吸煙,抽過些大麻,也和朋友曾經喝著一瓶瓶酒到天亮,然後對酒狂歌,青春夜夜燃燒不歸,若是那時懂得了些什麼,都是為賦新詞強說愁罷了;男人的肩上靠過一個又一個,該怎麼笑,幾分言語算是挑逗,我慢慢看懂了,在朋友的身上,她們教我女人抽煙該有的樣子,怎樣可以有幾分撫媚和成熟,而非生澀,只管今天不問明天,我們都約好了只活到現在就好。
現在再想起了些什麼,都像是場夢。
她們應該不會認得現在的我,就如同當初和我喝酒的女人們,也有幾個已經是二個孩子的媽,或是某高級飯店公關、某事務所的設計師,我們四散各地生活,偶爾聽見彼此的消息,那些連風都有訝異的傳遞著,說不婚的那個人第一個寄來了喜帖,或是看似最柔弱的她成為某保全公司的總經理秘書。
褪去了娃娃臉的輪廓後,還有幾分真正的成熟在身上流轉。
在當年姊妹淘的喜宴上,我遇見了那場狂傲青春曾經共度的人,有幾分熟悉又是陌生,但是臉上卻習慣掛上有禮的笑容,只是他們從來不打算這麼快就讓我假裝混了過去。
「雪君,小鬼說要找妳拼酒,看妳酒量是不是還那麼好?依舊是千杯不醉的女王,也當作是報仇他當年為了教妳抽煙的事,後來被小樹打得很慘的事。」
「可是我老規矩ㄟ,只喝玫瑰紅喔,且一次一瓶如何?先說啦!那個豬頭酒量是不是還那麼爛?這樣我一點成就感都沒有說,且那個豬頭當年拿大麻騙我是煙的事,我都還沒跟他算帳勒,就給我惡人先告狀啊。」
我完全拋去自己身上一套白色禮服淑女的樣子,說話像是個大姐頭,且拿著酒杯不停在手上轉,一副打算拼了的樣子。
「身體不好還是老愛逞強,你們其他人也差不多點,每次都不攔著她點,還老是跟她胡鬧。」
手上酒杯被拿走了,聽聲音,不用轉頭也可以猜測到是誰,跟以前一樣,大家都安靜了下來,沒有人敢讓我多碰一杯酒,他坐在我身邊,幫我夾了點菜,我喝了點湯,不同大家的聊開了,我們兩個人之間倒是沉默到喜宴結束。
我站在路邊,打算攔計程車回家的時候,他開著車停在我面前。
「上車吧!」
從土城到南港,我不敢問他順不順路,倒是心裡掙扎了一下,要不要上這個已經是已婚男子的舊情人的車。
上了車以後,我們之間很沉默,而我透過車窗和微微燈光看著他的臉龐。
「這些年來,妳好嗎?」
「不好,比以前發生了更多的事。」
「妳怎麼一樣學不會照顧自己。」
不同以前的哭哭啼啼,我也不想跟他解釋,其實故意答不好是看他會不會愧疚的,不過我也不知道今天打扮的這麼漂亮的我,閃閃發亮的眼睛又是哪裡看起來不好了。
「你和她好嗎?」
「哪天有空,大概就可以約一約去辦離婚了吧。」
「喔。」
我突然覺得尷尬了起來,因為在想接下來是不是會像芭樂劇般聽到已婚男子的苦水。
「妳變漂亮很多,整個氣質、談吐都不一樣了。」
「這是一定要的啊,倒是你啊,要檢討一下囉。」
若是幾年溫柔點的我與他再重逢,大概會跟他客套點,只是現在的我真的是掩不住自己變漂亮的得意,雖然說過不好的人是我,但是看到他變老變胖變醜,心裡多少還是有種被滿足的心理。
「我真的很恨過你。」
「我知道。」
「妳喝醉了嗎?」
「怎麼可能。」
「那怎麼突然會說這個?」
我輕笑了出來,誰說舊情人相見就一定要套模式,而過了這麼多年,這個人在我心裡,已經平波不起,那借我發洩一下多年的怨恨又有何不可。
「沒啊,就突然想到啊。」
「我其實一直很愧疚的,因為妳那時候那麼年輕,根本不懂得愛情,我怕妳把關心誤當成愛,所以妳可以懂得我故意傷妳的痛嗎?」
很認真地看著眼前這個男人,我曾經被他傷到一個人在半夜裡走在台北市裡,沿路只能不停掉眼淚,什麼話都說不出來,他知道我在現場,卻還在他的朋友面前把我的自尊踩在腳下,且在告白的那一秒,他的懷裡擁了別人,且閃電結了婚。
「很抱歉,我真的不懂,且我也真的曾經很壞心詛咒過你一定會離婚的,只是你怎麼可以這麼簡單就讓我猜中,真的是一點樂趣都沒有了,呵。」
男人把車停在忠孝橋的河堤旁,而我跟他一路散步著,像是年輕愛戀時那般,他看著我穿著高跟鞋還像是孩子跳來跳去那般,好幾次都似不穩要跌了,想拉我的手藉此靠近什麼,卻又都被我揮開了。
「真的過去了,而我的手是不給我對他沒有感覺的人牽。」
然後他就只能坐在旁邊沉默,看著我脫下高跟鞋躺在斜坡上,整個人出奇的放鬆自在,眼半閉,許多影像都跑了出來,一群人瘋著半夜上山看流星,還是跑到海邊鬼吼鬼叫,或是曾經愛上誰的痛徹心扉,他喝醉了拉著我的手說不要走的模樣,還是我跑在路上追著他的車的狼狽。
就這樣,我和他看了日出,而我也和我的十七歲重新再遇見,遇見那個不扭捏敢愛敢恨也愛哭愛笑的女孩,她一直都那麼美麗,遠甚過現在的我,只是這個男人永遠不會懂得,就像是他當初不懂珍惜那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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