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位非常古道熱腸的朋友寫來的信。阿惜,一個沒有曖昧關係的第三者,為別人的愛情遭遇深感憤慨。
阿惜說:志明與春嬌是因為她才認識的。兩人越走越近,春嬌總說志明只是普通朋友,但卻接受志明每天開三十公里的車來回接送,下了班也很願意讓志明請他吃宵夜,假日也像情侶一樣出遊。一切花費都來自志明的荷包。
志明彷如春嬌的男友,卻不是春嬌所承認的真命天子。春嬌的男友在日本讀書,只要男友一銷假回來,她就會消失兩三天,全世界都找不到她的人。
阿惜看不過去,要春嬌不要把別人當凱子,也要志明不要一廂情願的認為追久了就是你的。不過,沒人把她的話聽進去。
志明和春嬌的關係持續了三年,春嬌的真命天子回來了,若無其事的和志明說再見。傷心的志明向阿惜投訴他有多受傷,浪費了三年的光陰,也浪費了不少金錢。阿惜氣壞了,氣這個「曾經」是好朋友的春嬌如此利用別人,真的很想打她兩巴掌!
如何幫志明走出黑暗呢?她問。
最使人啼笑皆非的是她對志明與春嬌的「人物素描」。大學畢業的春嬌是矮矮胖胖的電腦工程師;好好先生志明則大她十歲,只有國中畢業。
阿惜顯然是很同情「受害者」志明。
這是一個典型「陪他一段」的愛情故事。如果你對愛情的定義是「專情才是道德的」,從「道德良心」來看,兩人都有不道德的地方。愛情不一定會發生在道德的勢力範圍內:一個有男友,一個明知她有男友,兩人選擇在一起,別人又有什麼話說?如果春嬌的原男友都沒話說,別人也沒什麼好說。
愛情是一種只有當事人能夠明白的選擇。你不會清楚,矮矮胖胖的春嬌為什麼會比火辣的檳榔妹讓志明著迷,也不會了解,高學歷的春嬌為何會跟低學歷的志明混得這麼高興,那可不只是因為,志明是個喜歡出錢的凱子。看來志明出的錢也都不是會傾家蕩產的大數目呢。
陪他一段,就願賭服輸,不是你的,終究不是你的,也許你也有「等久了就會有你的份」的念頭,但如果你可以暫時忘掉「目標導向」的話,沒有結果的愛情,過程也值得紀念,不能算是「白花時間金錢」。
在過程中「白花時間金錢」的愛情,沒有結果也是好的,萬一有了結局,可能更花時間金錢,還可能浪費一輩子。
我只想對像阿惜這種花了很多心血幫別人談戀愛的人說,別人的愛情,必有奧妙甜蜜處沒有告訴你。不信,你就在志明面前把春嬌罵得一文不值看看,他一定會為她辯解,她有什麼好處,她不是你說的那樣子!
身為愛情的旁觀者,只能善體人意的對傷心人說,無論如何我關心你,萬萬不能越界替他出氣。這種衝動,往往使自己變成兩面不是人。能夠不亂挖他的傷疤,把他的傷交給「時間」處理,已屬有情有義。
陪他一段者,願賭服輸,行於所當行,止於所不可不止。歡喜陪,就甘願受吧!明知自己是第三者,又有什麼損失好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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