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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7 17:18:00| 人氣39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惡法亦法」 太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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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國稅局搶錢搶過頭了!一件件人民被「冤徵」的稅務案件,如冰山慢慢地浮上海面,也如骨牌效應般,令人措手不及。至今政府好像還沒有誠意要修法,可憐百姓只好成為惡法之下的祭品,任憑自己信任的賢能政府宰割了。

先是專業律師陳長文的「冤繳稅」,繳15年只退回5年,因政府官員表示「依法規定」只能如此!接著是林老先生的「溢徵」30年,還是一樣「依法」退還5年;「徵地 還收地價稅」35年後,仍「依法」只退還5年。政府官員一錯再錯,讓老百姓白白損失為數不算少的辛苦血汗錢,死不認錯的作風,實在有損政府誠信原則,還拿出「惡法亦法」當檔箭牌,從不考慮人民才是真正的衣食父母,民主國家,人民就是「頭家」政府的一切作為都是「為民」。

    最近,馬政府極力倡導的「清廉政府」全國上下期待的是不貪、不污、乾淨的清廉政府;其實,老百姓最為企盼的莫過於「一切為民」,而不是只會搶奪民財的惡官。行政程序法117條規定,行政機關發現處分有誤時,則賦與撤銷原處分的權責;希望,國稅局不要老是拿威權、不合時宜的惡法,來愚弄善良的老百姓了!還恐嚇老百姓若不繳稅的話,當心移送法院,被法官判凍結財產、限制出境、禁治產處分,最後財產還被拍賣一空,等到發現弄錯了,簡單一句「依法徵稅」、「依法退溢繳稅款五年」、「惡法亦法」、「除非修法」,唉!可憐善良老百姓,任憑稅務官員宰割,在「惡法亦法」惡夢中輪迴!

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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