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看過一部片子,片名忘了,印象深刻的是有位女士對片中的女主角說的一句話:當妳遇到任何困境的時候,就抬起頭來,帶著一抹微笑的說:「我從不在意這些小節」。
人生跌到谷底的時候,其實意謂的何嘗不是:景況已經壞到不能再壞了,所以你只能夠向上爬,而沒有向下沉淪的空間了!
生命中許許多多的缺憾與阻力,只要懂得善加利用,往往能成為極有價值的助力,磨難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其實也可以是一種昇華,讓你擁有著你意想不到更多更大的力量。
十幾年前,身心俱疲的我孓然一身的帶著女兒離開那個讓我傷心至極的家,身上還背負著支援丈夫去大陸經商的負債,一通來自彼岸的電話,換得的是這一生對愛情的不信任和必須要去面對的殘酷現實,戀愛十年結婚三年,不但是我初戀的對象還是我唯一並全心信任的那個男人,態度強硬的要求我得成全對方,只是因為:我生的是女兒,而對方,生的是帶把的兒子。
堅決要求監護權的我,在當時的法令之下躲躲藏藏了三年,等到民法修正通過之後,才透過晚晴的協助經過法院判決取得女兒的監護權。
現今的民法婚姻篇的修正雖說已經較前改善許多,監護權的判決已經不再獨厚於男方,而是以小孩未來的福祉為決定的依歸,換句話說,你必須舉證自己有能力照顧並負擔得起孩子的教養之責,法院才有可能將孩子判決給你。相對的情況就是:在舉證同時你也喪失了向對方要求膳養費及教養費用的權利,即使你沒有任何過失,即使你明知對方是有著龐大的產業。
對於這樣的法令規定,除了能夠一笑置之以外,實在也沒有什麼好說的了!
判決過後要將戶籍遷出時,父親大人一通電話通知,希望別把戶籍遷回娘家,在淳樸的小鄉里中,失婚的女兒身上失敗的戳記可是會讓他顏面盡失的。
頓時覺得天地雖大並無立足之處的我,對於社會上的壓力與成見,除了能夠一笑置之以外,還能夠說些什麼呢?
離婚後不久,身兼三職的我,終於籌到買房子的頭期款,配合父母的一點支援與優惠房貸,在台北市區覓得了一間小屋,原木裝潢的兩房兩廳,女兒與我,終於可以脫離租屋的行列,有了一個安穩的家。交屋第二周,和弟弟弟妹己是勢如水火的雙親,名正言順的搬進我家,主臥房讓二老睡了三年,我跟女兒窩在小房間中也是其樂融融,唯一的缺點是向來以軍事教育教養我們成人的老爹仍不改其脾性,規定每晚六點鎖大門、九點上床睡覺,早上六點唱軍歌叫大家起床。
房子掛在我名下,弟弟對父親耳語:財產最後還不是會落到夫家人的種身上!因此我生平第一次,拉開大門,請二老回到老家去住,叫來當時的男友,表明了要再婚的意願,才斷了他們想要我將房子過戶到弟弟名下的念頭。
對於傳統一般人根深柢固的重男輕女觀念,除了能夠一笑置之以外,還能夠怎麼說呢?
前年冬天,在東京迪斯奈樂園的小小世界時鐘前,我攜著女兒的手,回想著離家出走後連續三年新春初一的早晨,無處可去的我,每每帶著女兒踱到台北SOGO百貨的大門口,抬頭仰望著小型的小小世界時鐘中轉動的歡樂娃娃們,當時所許下的許多新春願景,一樣一樣,在往後的日子中一步步也逐漸實現了。
前夫來看過女兒幾次,我每次見到他都笑笑的,從來不提讓雙方尷尬的往事,是的,我從不在意這些小節。
對父母親我仍秉持著一貫的態度,在平常的日子適度的表達出兒女的關心,在他們生病時盡力的照護他們,最重要的是,我從不必讓他們擔心或憂慮。
當然我沒有再婚,過慣了單身自在的日子,世上已沒有任何可以吸引我走入婚姻的原動力,而且坦白說,我並不覺得有哪個男人配得上我。
張忠謀說:人生不如意事十有八久,所以我們要常想一二。回首過往,深藏在記憶底層的還是那些溫馨暖和的美好點滴片段,死陰幽谷中的魑魅魍魎並沒有拉扯我誤入任何的歧途,天性樂觀的我,從沒對自己失去信心過,跌跌撞撞中,也走出了一條自己的方向。
哭也一生,笑也是一生,哭與笑之中,我還是願意選擇笑逐顏開的過完自己的後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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