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我就知道,自己在家中,地位始終不如弟弟!
身為老大,背負著比弟妹更大的責任,彼時,家庭即工廠的時代,每家每戶都做些手工來添補家用,記憶中做過的:包糖果、穿門簾的珠串、釘梳子、剝毛豆、裝聖誕燈、黏聖誕飾品等……,家中四個小孩,我是那個放學一回家放下書包就幫忙的人,不到完成當天工作,不曾起身!二妹忠厚老實,動作卻沒我俐落快速;三妹愛撒嬌,嘴甜惹人疼得沒人盼她做出個什麼成績;唯一不曾下手幫過忙的,是最小的寶貝弟弟,一放學回來便出門玩耍的不見人影,彷彿天經地義一般,他無需對家庭做些什麼貢獻,便擁有著最重要的地位!
印象深刻的一次,已忘記是為什麼事吵嘴,老媽維護弟弟打了我一巴掌,我轉身就跑,滿心委屈,因為確實是弟弟的錯!當時才十歲左右,一直跑到離家好幾里遠的海邊,躺在天色灰暗下的海濱堤防上看天上的星星,我的眼淚止不住的流,想著:我不想當這家庭中的一份子了,如果有外星人,現在就來帶走我好了!
滿天的繁星一閃一閃的,伴著海浪撲打著岩岸的潮聲,一個小女孩置身於完全的黑暗中卻不覺得害怕,除了因為天生膽大外,也是因為著,在我的心中,一直不覺得自己是孤獨的,常常對著天空的星星幻想著另一個星球上的國度,也有著那麼一個小小的女孩,也會對著在她的國度上看來一閃一閃的地球發呆,或許她會永遠在遙遠的星球上看著我,守護著我,讓我永遠永遠不再覺得孤單與寂寞!
因為付出再多的努力也得不到肯定而支離破碎的心,必須藉著遠方的一個渺小的希望,來擁有著屬於她的安全感!
父母並非不重視我,家中經濟也算是小康,只是身為長女,我一向乖巧懂事,自動分擔著家計,個性好強的背後,其實隱藏著企求父母肯定的脆弱心靈。十六歲讀高中便開始住校,一切生活自理,上大學後,打工的錢還可以拿回家去貼補家用,因為我能夠省到每天只花三十元吃飯,騎腳踏車來節省通勤費用,大學四年才買四套新衣服,只有兩雙鞋,一黑一白搭配著所有的衣服!
直到交了前夫當男友,才第一次吃到牛排,還記得刀叉的用法都是他教我的,後來才知道,其實,那時吃的是碎牛肉做的漢堡排而不是一整塊的牛排!也是第一次真正進電影院看電影,之前,都是看大禮堂放的舊影片!
前夫對我的好,讓我有著被重視的安全感,從大一交到畢業後結婚,沒有過二心,將希望寄託給這個對我好的男人,期望自己從此能夠與孤獨感絕緣!
世事總是難料,將希望寄託於別人身上也總是會落空。離婚後開始一步步重建自己的信心時,看了很多書,吸收了很多很好的觀念。審視自己的過去,在冥想中自己回到過去拍拍那個十歲躺在海堤上哭泣的小女孩,安慰著她,告訴她:她是完美的,她是值得被肯定的,她有著一般人所沒有的特質,她是獨一無二的,她無需覺得傷心,也不需要沒有著安全感,她會有著一條屬於她的路,一個甘苦交纏的人生,而最終,卻只會留下甜美的記憶在她的心頭!
自己其實是自己最好的歸屬,自己就能夠隨時來勉勵自己、肯定著自己!企求別人的肯定或贊美才會滿足的人,一輩子追尋不到自己的目標與歸屬!
我很幸運在四十歲的當下明白了這個道理!
ps.照片不是我,是網拍假髮的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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