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則轉寄的網路新聞,我忍不住也想表達自己的想法。
並不是特別為老師說話。而是我認為過多的關心與同情對這樣處境的孩子也不是一件好事。他們只需要被正常的對待,就像看到一般的孩子一樣,你怎麼對待別人,就怎麼對待他們。不需要「特別」,只需要「正常」對待,而且還要持之以恆,知行合一。
這則新聞,最後由專家學者說出:每一個人都應該獲得尊重、鼓勵,但明明知道孩子沒有父母,沒有家庭支持,卻吝嗇給予多一點關心,最後孩子鑄成大錯,整個政府、社會責無旁貸......。只是,我個人認為,每個人不管做或大或小的錯,對政府社會都會造成影響,並不只只有這樣的家庭結構下的小孩。而要給予關心、尊重、鼓勵……這個要求;做得到的人,你不用要求,他還是做得到;做不到的人你這樣要求,他還是做不到。而做不到的人,也別太譴責,或許他也有他的痛處,還在成長與學習中,過度的譴責也是另一種不厚道。
你想,如果一個人連對自己周圍的家人、同事、朋友都做不到的時候,又怎能對這樣的家庭與小孩給予多一點關心?而這些孩子並不會在額頭上貼「問題家庭-單親」、「問題家庭-家暴」……。這些孩子有些表現,並不常讓人覺得可愛。當他們表現他們的不可愛時,我們怎麼能要求一個身心靈尚未安頓、還不會如何去表達自己的愛、也還不懂得去愛自己的成人(家長、老師、社會人士、…),能馬上學會懂得欣賞、尊重、支持、肯定這些看起來不可愛的人?這是每個生命的根本的問題,要先由內而外、循序漸進的發展,而不是登高一呼就可立竿見影的。
前一段時間,有位同事,提議要帶團到非洲體驗貧窮,帶台灣的孩子去幫助非洲的孩子。這樣的動機是好的,但這是否是對方要的?還是對方只是需要金援?並不希望你去?生長在富裕環境孩子是否真準備好?我們只是想粗糙的付出我們的愛心,卻不去考量對方真正的需要?
當下我反對同事的提議,除了因為與我們的主題不符之外,更是因為我了解這些孩子的感受。況且,要帶這樣的孩子是要長期持續,而不是短暫的付出。我個人認為如果只是想要展現愛心,沒有深刻使命的話,捐款給長期協助的機構一樣也可以達到目的,不需要本人到現場。如果想服務,從周遭需要幫助的人做起,行有餘力,在長期支援固定的團體,若真的有宣教士般的使命,想在某個地方深耕,再去也不遲。
對我而言,無知的同情和愚昧的尊嚴是一樣的。
我沒有見縫插針,也不是刻意反對;我說的是我個人的切身體驗,只是我當時沒有當著大家的面說出來。
在我小學一年級,某一天的下課時間。有個家境很優渥的女同學(他爸爸是董事長,媽媽是另一家公司的董事長)帶著另外幾個同學,買了一堆零食發給「她的」好朋友們。並在大家面前,要他們不要和我做朋友。原因是因為我不聽從她的命令,所以他要讓我感覺到被孤立的感覺。下課時間,他帶著她的好朋友,大聲說:「不要和她(指著我)做朋友,因為他媽媽是清潔工。」(這場爭執,不是學校教育的問題,也不是我家的問題,是另外一個健全家庭的教育問題。)
小學一年級的我,並非像現在一樣,是很沉默寡言的。事實上我在班上本來就沒有朋友,這位同學的動作是多餘的。而沒有朋友不是別人不友善,而是真的談不來(我把自己和大家隔離了)。我不喜歡讀書,不是因為老師不好,而是因為我覺得考第一名和最後一名並沒有什麼差別,何況小學不會留級,得過且過,不必花太多時間在上面;當你家裡沒錢吃飯、繳不出學費的時候,要想的應該是怎麼打工賺錢、省錢,而不是努力讀書這件事情。我不講話也不是因為自卑,而是因為我對同學聊天的內容不太有興趣,他們的聊天內容太平凡,比不上我生命經歷的轟轟烈烈。
但,這位同學的話的確是激怒了當時年紀小的我。很少開口的我,第一次說了一大串的話:「我媽媽是清潔工又怎麼樣?你有辦法就自己賺錢繳學費,不要伸手跟爸媽拿錢。如果只是因為你爸媽是董事長,大家才跟你做朋友,這種朋友,我也不要……」後來這位同學,一下子說不出話來,因為我的回話,她哭了;其他同學也面面相覷,安慰她也不是,安慰我也不是,感覺不管做什麼動作都裡外不是人。
往後的日子,我又更少話了。我當時內心並沒有什麼難過或被傷害的感覺。我想的是:一群膚淺幼稚的傢伙,跟你們講話真是浪費我的時間,隨便講講你就哭了,如果我真的認真講還得了。(現在的你,還記得八歲的時候的想法嗎?八歲時的我已經冷眼看這個世界。)
在我小學三年級的時候,有個很有愛心、充滿熱忱的天主教青年服務團體「快樂兒童中心」,這些大哥大姊長期在我們社區服務,週一到週五陪著我們寫功課,假日、暑假還帶我們出去玩,儘管如此,在前一兩年,我仍然對他們充滿敵意與防備。我已經習慣別人,包括家人對我的漠視。但當一個人,而且還是一群人突然對我好,而且還持續付出的時候,我當時的感覺並沒有太多感動,反而是充滿不安與懷疑。如果你問我,為什麼?或許可以這樣解釋:就像是住在寒冷地帶的人,突然到熱帶地區居住,總是需要一些適應期。如果常常冷熱交替,再好體質的人也會生病吧。
當時,快樂兒童中心裡面,被我整的最慘的一個叔叔(陪我們讀書的稱叔叔阿姨,帶我們玩樂的稱大哥大姊),只是因為他有小兒麻痺,我覺得比較好欺負;我知道如何弱小,但要欺負大的也不難,我也有一些方法。反正,已經沒有什麼人是我在乎的,多一個討厭我的也無所謂。而且在整他們的時候,我還真的有動些腦袋,想點子,讓我在平凡的生活中增添不少樂趣。
但叔叔卻從沒有放棄我、否定我,只是持之以恆用平常心的對待我,該處罰的時候還是會處罰我,我無法專注讀書的時候,也是他陪著我念詩詞。這位叔叔,不是對我最好的那位,也不是我最喜歡的那些,但卻是陪我最久、影響我最深的人之一。是他讓我覺得,我是一個正常的孩子,和別人一樣;也是他慢慢讓我學會,我也可以學會如何和別人互動。(我在五年級以前,不太說話的,而後來,似乎又話太多了……物極必反啊!)
我沒有讀幼稚園,好不容易快到讀小學的年齡,還成了失蹤兒童。把我帶走的是我爸爸,他把我藏在他朋友的家。為了避免媽媽懷疑他,所以把我放在這個陌生家庭後,就置之不理。他的朋友有個幸福家庭,有一兒一女。剛開始這對夫妻基於對爸爸的義氣偷偷收留我,但日子一久,也覺得是個負擔。更怕被警方找到,惹上麻煩;所以後來悄悄把我送回來。
我住在爸爸朋友家的小閣樓一段日子。那段日子,真的是不見天日,因為怕鄰居起疑,也怕我亂說話;所以我可以行動的空間只有我的小閣樓和這個家的客廳。雖然我知道這個家庭是幸福的,但終究不是我自己的家,在這個家裡,我就是個外人。寄人籬下的日子,對一個七歲的我來說,是孤獨寂寞的。那段時光,我最常做的夢就是回家,我非常想念我自己的家、可以讓我亂跑的社區、還有我的鄰居好友。
雖然我家很窮、媽媽也不管我,她每天要兼三個差-清潔工、工地女工、幫別人掃樓梯,才能維持我們這個家的收入。雖然”當時”我覺得她不愛我,弟弟也很不可愛,但我還是很想念他們。我居住的社區從外界的風評來說,並不是個好社區,我住的是政府給低收入戶居住的平價住宅。我的鄰居對外界來說更是問題家庭,你想得到的所謂”問題家庭”,對我們這個社區來說,已經不是問題,都是正常家庭。然而,在我失蹤的那段時期,我最想念的還是這裡。
事實上,在我五歲的時候,我也有機會可以成為有錢人家的小姐。我的爸爸,是個揮霍無度、花天酒地的紈褲子弟,他是個光收房租就不愁吃穿的人。他不用工作就有錢花,他的身上隨時有一大把鈔票。他選擇放棄中度智障的弟弟還有多病的媽媽,只要我;原因是,他只想要健康的,比較方便帶。(他和媽媽實在溝通的太大聲,我在房間裡面聽的一清二楚)
那天他帶媽媽和我去他家,要求媽媽讓我選擇。他認為要給我更好的環境,這樣媽媽只需要照顧一個弟弟,負擔也不會那麼大。他帶著我去看他為我準備的房間,光是房間就比我原來住的地方大,家裡還有個傭人,我的房間有電視、整套音響。爸爸拉著我到旁邊說:只要選擇爸爸,以後這層四樓就是我的。(這一整棟都是爸爸的,共有五樓,其他四樓共八戶都租給別人,四樓是兩戶打通,平常是爸爸一個人住。)
那天,我的回答是:我要跟媽媽,這個答案讓媽媽深受感動,並驕傲不已。但直到現在,我沒有告訴媽媽真正的理由(別以為五歲的我能有多感人的想法),我選擇跟媽媽,是因為我已經習慣原來家裡的周邊環境,還有家裏附近的那家柑仔店、以及可以讓我這麼小的小孩去打工的紙工廠,不是因為我覺得媽媽比較愛我。事實上,當時的我覺得這些大人都不愛我,所以我必須要為自己選擇一個喜歡的環境,否則我的人生就太悲慘了。
當然,更別提到我還有兩個姊姊,一個死於吸毒,另一個還是中輟生,16歲就走入婚姻。像我在這樣環境下長大的小孩,如果真要學壞,那還真是非常容易;我比更多人擁有最佳的壞孩子養成場所。順帶一提,我小的時候,我們社區很多父母還會告誡他們家的小孩少接近我,以免被我帶壞,看來我的確有相當的先天優勢與天份;連我們社區幾戶問題比較少的父母們,都擔心他們家的小孩被我帶壞。如果連我們住在這個環境裡的家長都無法認同我們社區的孩子,又怎能要求社會要認同我們呢?
如果你覺得像這樣的小孩,只要付出短暫的同情與關心就夠,那就大錯特錯;或許你滿足了孩子當時「愛」的需要,但當你服務時間一到,轉身離去,下次再見遙遙無期的時候,只會讓這些孩子又再度受到被遺棄的傷害。這樣環境背景下長大的孩子,可以忍受沒有人愛,但絕不會想一次又一次的受傷害。這也是我以後再度回去社區教課或帶活動時,我已經想清楚自己的角色,是他們的好朋友,不是施與受的關係。我並不覺得自己是付出或陪伴,因為這些孩子們也陪了我許多快樂的美好時光,我也很喜歡和他們在一起。
要帶我們這樣的小孩,真的不容易。稍一不小心,抗壓力不大的大人,也很容易傷痕累累負傷回去。但我們不是故意的,別要求這樣的小孩知道如何有好的回應,我們沒有對別人好的經驗。我們有的負面經驗比正面多的多;你怎麼能要求這樣一個孩子多有家教?多有禮貌?從來沒有人教過我。還記得小五的時候,我第一次去同學家玩,玩的非常開心,我還期待下次再去他家。回去的時候,同學的媽媽告訴同學,叫她以後少跟我接觸,他媽媽說:我是個沒有家教的小孩,原因是:我去他家的時候,沒有跟她爸媽問好。如果每個父母都這樣跟他的小孩講,我想,當時我想要有個好朋友或一個好的學習練習環境也不容易。
而就算我不是現在的我,還真的誤入歧途了。就現在的社會觀點而言,也稱得上是不負眾望、眾望所歸吧。是否我也可以理直氣壯的說:是這個社會、我的家庭對不起我,是社會、教育害了我。但我沒有,在我們社區裡面大部分的孩子也沒有,在社區裡面長大的孩子跟一般人一樣踏實的活著,一樣努力的生活。少部分的幾個真的誤入歧途了(但通常背後唆使他們這麼做的,大部分還是有錢人家的敗家子或不孝子呢!),卻被社會用放大鏡看,連學者專家都跳出來說話。但富家子誤入歧途的也不少啊,只不過他們被包裝的很好,也受過良好的教育,難道他們學壞,也是老師或社會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