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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06 19:01:03| 人氣32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他和她的故事-急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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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在35歲那年遇見26歲的小英。她雖稱不上大家閨秀,但也還算是個小家碧玉。或許因自己的年齡比她大,他總是覺得她非常需要被保護,而自己當然就是那位把灰姑娘拯救出來的王子。有一次約會,他開門見山的說:「當我的女朋友好嗎?讓我名正言順的當妳的護花使者。」她笑笑的說:「我以為你的工作是記者,沒想到你還想兼差當保鑣?我現在沒有這筆預算喔!」就這樣四兩撥千金,她委婉的拒絕他的邀請。

她不是沒想過當他女朋友這件事情,她並不討厭他。她只是猶豫,而且她想多了解他一點。他對她很好,很體貼、溫柔。不管他多忙,都會傳個簡訊、打個電話噓寒問暖一番。對她而言,他就像個大哥,不像男朋友。他們不過才認識半年,半年還不夠了解一個人。她最後一次給他較明確的答案就是:「再給我半年,半年後我會做個決定。」她知道只要答應,再過不久他就會求婚。然後,她就得歩入婚姻過著結婚生子、相夫教子。現在答應太冒險,她需要一點時間考慮。

半年的時間已經來臨,大方開心的邀請她到餐廳共進燭光晚餐。兩人如往常一樣的閒話家常,分享近況。時間一點一滴的過去,見她還沒提到關於半年前的那件事情還有她的決定,他開始有點著急。正在他快沉不住氣的時候,她開口了:

「如果我們開始交往,你希望什麼時候結婚?」
「當然是越快越好,最好半年內,我的年紀不小了……」
「那你希望結婚後什麼時候有小孩?」
「都可以啊!不過就女性的身體狀況來說,最好在29歲前生第一胎。
這樣妳比較不會那麼累……,而且我爸媽希望快報到孫子。」
「那孩子你想要生幾個?」
「2個吧!一男一女剛剛好,孩子也不無聊」
「那……孩子你希望誰顧?」
「都可以啊!我們可以請保母,也可以自己顧,只要你喜歡,我尊重妳」
「那……我原來的家人呢?」
「我會跟妳一起協助他們獨立,未來你有自己的家庭,
總不能一輩子被他們牽著走吧。」
「喔~一個體弱多病的媽媽和一個智能不足的弟弟,
你希望他們可以怎麼獨立?可以怎麼訓練?」
「方法我們可以一起想,而且你不會因為他們就放棄妳的幸福吧?」
「嗯……」那次的聚會,女孩沒有當面告訴大方她的決定。

卻在一個禮拜後大方收到一封信。信是這樣寫的:

dear大方:
(前文略)……我想,你心裡應該已經知道我的答案。我不是你要的另一伴。你要的我都做不到,而且我也不想要你配合我。第一、三年內我不會考慮結婚這件事情。第二、我不想生小孩。第三、我不可能放棄我的家人。第四、我並不覺得選擇跟家人在一起就等於放棄幸福。如果我們勉強在一起,兩個人都會很痛苦,將來你也會怨我。……(後文略)

半年後,大方照著自己的進度結婚了,女方大他兩歲(她比大方更急著結婚)。一年後,大方如願的迎接第一個孩子誕生。第二年,第二個小孩依序報到。前幾年小英間接得知大方離婚了,原因:家暴,法律把孩子判給媽媽。

台長: 婉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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