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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7 15:28:22| 人氣38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我不只是孤單的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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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明白一個道理,當一個人遇到難關時,如果有一個強有力的朋友幫你說話,可能你的“退職金”都會多拿一點。就算你沒有強有力的朋友,至少不要有“惡家人”趁人之危、落井下石的害你。

 

非法資遣——在大陸的《勞動合同法》中叫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是指雇主沒有正當理由辭退雇員——連辭退我真正的理由也不敢告訴我。這種情況,按照法律規定是要付給受害人“資遣費”,大陸叫“賠償金”,這個數額,法律規定的數額是一個下限,也就是最低也要給到法律規定的數額。如果幕後涉及重大原因的,這個資遣費要高很多,因為是雇主無理要求人家走的嗎。

 

我一直天真的以為,我是一個孤單的受害人,如果我當初作為受害人不是一個人,那麼資遣費會高很多。我當初是沒條件跟雇主討價還價;“惡爹”、後媽都不是我這邊的、根本不會為我做一點事,我這邊沒人幫我。只是勞動法規定的下限,雇主實在逃不掉才不得不付給我(補償金)。

 

我實在是太單純了。實際上,惡家人他們已經拿了99%(估算數值),而雇主當時也已經給付了巨額賠償金。他們怕我去告,才給我1%,因為我如果去法院的話,雖然要求的也是按照法律規定1%,但是會把後面拿到99%的人都暴露出來。所以它們才用1%堵住我的嘴。因為法院也是國家的嗎?我去法院,就算贏了官司,也只能得這一點,他們提前、如數給我了,不但堵住我的嘴,他們在幕後拿大錢的事情永遠不會被擺到檯面上,因為已經沒理由提出來了嗎。

 

如果沒有惡爹,我就不是得多少賠償金的問題,我根本不會被砸飯碗……,我會活的多好,就不必多想。要知道,給一個人的錢分成兩部分,99%給別人拿走,還不讓本人知道,就不能用正常的資遣費的帳目去做,他們必須在財務上造假——要造很多假帳目才能圓這一個謊。這個很容易查的,就看共產黨讓不讓你查。

 

反正外國的法庭無法到中國來查,按照中國國家安全法的有關規定,中國企業(包括在華外企和中國海外上市公司)的資料,會計事務所不可以隨便向國外的其他執法部門提供,他們以這個作為藉口來避免國際訴訟。也就是說,共產黨政府死死捂住帳目,什麼都說是國家機密,根本不讓你任何人去查?

 

國外的執法部門都做不到的事情,我一個人能做到嗎?這是一個孤單無援的問題嗎?孤立受害人本身就是國家迫害的一部分。不把你從人群中孤立出來,怎麼方便加害呢?不把中國人從人類社會孤立出來,怎麼整死那麼多人呢?





台長: 淨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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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社會萬象(時事、政論、公益、八卦、社會、宗教、超自然) | 個人分類: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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