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三天我都跑出去遊蕩了!
第一天跟藍約在台北車站逛了人煙稀少的淡水@@
我跟藍都穿了裙子配馬靴
去拍了貼,本打算在到西門町去看個帥哥〝養眼〞。
但因為時間緊湊,怕沒捷運,所以作罷!
我跟藍在淡水走回去的路上,看到一位街頭藝人在唱歌
我跟藍因為〝好奇〞所以就坐在面對他的椅子坐著
當然是好奇長怎樣,而不是好奇他的歌聲
可是…因為晚上灰暗再加上他的小燈反光= =+
所以我們根本看不清楚他長啥樣= ="
藍突然瞄到他的腳邊有個形狀很…很〝另類〞的一個木頭做的怪東西
藍問:『他腳邊那個,該不會是投錢的吧?』
我:「不會吧!一點都不像啊,如果是的話,也太不起眼了」
話才剛說完就有個男的走過去投錢= =
我:「還真的是耶!」
(真是個怪咖,這樣人家怎麼知道是投錢的?還以為是裝飾品勒!)
這時我掏出我的皮包,把我不要的一塊錢都拿出來!
藍有三塊,我有四塊加起來七塊(企!連車錢都不夠!)
所以我們就〝好心〞的丟給他七塊錢就閃人了!
而他竟然莫名其妙的跟我們說”掰掰”!?
其他人投錢就不說聲再見,我跟藍投錢他就很親切的回應。
這這…差太多了吧@@
而我們更莫名其妙的…揮手跟他說”掰掰”!
然後我就去藍家了!
藍順便帶我去永和的熱華夜市逛逛
藍那時已經換回褲子了,但我還是裙子
買了可麗餅還被老闆虧了一下= =
因為當時客人很多,有個女客人等的不耐煩就跟老闆抱怨說他等很久了
老闆當然說馬上好,那女客人就10分鐘後再來拿
老闆當著客人的面跟我說:"吼!都是你啦,我看到美少女都忘記了!"
我半開玩笑的說:『哦~~~那真是對不起哦!』
而藍吃的是蒟篛口味的,我們跟老闆聊熟後
藍說:「那老闆,蒟篛可以加多一點嗎?」
老闆很爽快的說好
我也跟著找碴:『那~~我的巧克力也可以幫我弄濃一點嗎?』
老闆:「可以!但你自己來」
我:『= =+』
買完後我們就去7-11買個東西
但是路口中間有一些…年輕夜貓族的聚在那
我經過他身旁,他竟然跟我”嗨”!
我看了他一眼,跟藍說:嗨哩ㄎ一係啦!
藍狂笑@@
我覺得那種人少接觸,免的惹上不必要的麻煩。
第二天晚上要回家,起床後我梳妝打扮後就出門了
誰知道…我搭捷運上,才發現…我的鑰匙…掉在藍家了= =
那我回個屁啊?這時正巧泠打給我說要約我
我回不了家,反正也很久沒看到他,難得聚一聚
泠他男友載他到我家樓下後,我就跟泠在公園打屁了一下
咦?泠也穿裙子^^
聊到九點多時,藍打給泠,泠說我跟他正在公園
藍說要過來,我也叫藍順便找我的鑰匙!當然也叫藍順便穿裙子^^
當然目的地又是…〝茶騷〞了
嘿嘿…又可以惡搞了!
但是,我跟泠沒車錢所以只好走路= =+
我穿的馬靴又是有高度的,所以走久了腳會痛,會酸!
更何況,我覺得還挺遠的 ~"~a
雖然只差兩段啦,但是我覺得很長!(我家在2段,茶騷在4段)
所以我們就很白痴的用走的去茶騷>”<
媽的!只差腳沒斷而已,真的是走的很辛苦
看來我的腳可能要腫起來了…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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