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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0 17:32:30| 人氣77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紙上談兵的,往往是廉價的正義--評聯合報的廢死者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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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是廢死者的心態,真是討罵挨,不過有些人越是被炮,越覺得自己很悲壯,會產生一種"眾人皆醉我獨醒"的快感--如果要追求快感,深夜看個愛情動作片更能達到目的,何必寫這些似是而非的言論只求被罵,而非尋求社會共識呢?
第一、支持死刑的存在、執行不應該被指責"落伍的應報思想",更非"封建的亂世用重典"的思維。
你有你的主張,我有我的看法,青菜蘿蔔各有所好,同樣都是死刑的存廢,憑啥說你信仰的就是進步,我的主張就是落伍封建?這種姿態叫做傲慢,而不是論理。更令人難以接受的,支持死刑存在的人,就是"受單
一權威教育下的人民陷入這樣的謬誤思考。"喔~~那我們可不可以說支持廢死者就是:匢圇照抄國外理論,鸚鵡學舌般的教條主義者?
再者,以歐洲哲學而言,死刑存在與否,用規訓制度或行為責任去思索,會得出截然不同的結論;我們能說:康德不反對死刑就是落伍封建又野蠻嗎?所以你喜歡用哪一派詮釋是你家的事,幹嘛要藉由貶低他人來成就自己的主張?
第二、正好相反,支持死刑存在的,大都是普羅大眾;支持廢死的,通常是社經地位較高的人。
支持廢死者,通常都是一些醫生、教授、律師及趨奔其門下的學生、徒弟。這些人往往享有多數的社會資源,所以可以在新新聞發表文章,可是像支持死刑的,就只能在各自部落格靠腰。為什們會出現這種差異?其道理很簡單,我們小老百姓汲汲營營就是為口飯吃,一個免於恐懼的安全環境是我們的祈求。所以只是單純希望"司法制度可以給壞人制裁",但不會有媒體理會我們的訴求。可是這些政經地位較好的教授、律師等,他們有人脈、有資源,自然不用煩惱這些小事,可以關注在"偉大的價值"上而享有媒體關注。
此外,什麼是"菁英心態"?更應該是"真理是被我們少數人所掌握,只有聽從我們的指示才正確,否則就是落伍封建"。在這點上,廢死者,或這篇文章表現得更是淋漓盡致的傲慢。
第三、都是刑罰,為什麼都是要求加害者要為他的行為負起責任,廢死者可以選擇告人,被害者家屬或社會大眾要求判死刑就是"沒把人當人看"、就是"跟兇手一樣"?
台灣目前死刑還存在吧!!既然刑法存在有這五大項刑罰,因此每個人,尤其是被害者家屬都可以選擇自己的主張,但法院就個別案件,依照構成要件、證據法則、有責性等去嚴格的審理。
所以憑什麼被害者家屬主張判加害者死刑,就是"沒把人當人看"、就是"跟兇手一樣"?。一樣都是要求公道,支持死刑就是違反了"「廢除死刑」所隱含的一項社會意義,不只是要我這個被害人∕家屬免於成為跟殺人兇手一樣的人,同時也是要社會中所有群體免於落入跟殺人兇手一樣兇殘的社會心理狀態。"那當盧映潔在狀告他人加重誹謗、公然侮辱時(這也是刑事罰),就是希望自己成為"加重誹謗"、"公然侮辱"的人嗎?喔~~尋求法律追回公道不應該被責難,那被害者家屬,他們的至親可是被很殘酷的奪去性命,要求司法判死刑以實踐他們的正義,卻變成"沒把人當人看"?冷血到這種地步,還能自稱人權捍衛者?
第四、廢死者應該要問自己的是:我們願意為廢死運動付出怎樣的代價?
該文所稱之:"要用最嚴肅、嚴格的方式來還被害家屬一個公道,..希望警察、檢察官在偵查犯罪的過程,用最嚴謹的方式,...卻完全沒有任何積極的犯罪被害保護制度。如果我是被害人家屬,我所需要的可能不只是經濟上的一次性金錢補償,對於犯罪被害家屬整個家庭功能的修復..",這無關於死刑之存廢,那怕是犯罪者只被宣判徒刑也應如此,我們都需要這套制度,都需要把這套制度建構的更完善。
準如此,廢死運動是挑戰社會主流價值的運動,所以不該只有呼呼口號,寫寫文章而已。廢死者更應該付出更多的行動力,以支持自身的信仰,而不是將所有該做的,全部委責於政府、司法制度,諷刺的是:這些體制又是他們最不信任,最喜歡質疑的地方。他們的論述最矛盾的地方就是在此:一方面把社會、把司法罵的體無完膚;一方面又要求社會、司法制度達到他們的要求。但面對自己應當付出什麼樣的責任與犧牲?從不討論!!換句話說,叫他們捲起褲管去實踐他們自己的信仰,似乎就是辦幾場演講、研討會,請人來演講,寫寫幾本書而已。這樣就是盡到社會責任?哼哼~~舉辦這麼安全又是接受各界捐助的活動,算什麼英雄好漢?
我尊敬王清峰女士就在這裡。他主張廢死,但他一方面從事社會救助運動,在救援雛妓過程裡,他面對了多少的恐嚇與暴力?可是她可以選擇原諒與寬恕。可是這些廢死者又何曾努力對抗過真正的暴力,而非只是自己筆下所創造出來的,虛擬的暴力?他們面對的死刑犯,已經都在監獄裡,換句話說,這些人已經不能加害於廢死者了,不復往昔張牙舞爪的狂暴,因此廢死者可以信誓旦旦地宣布:加害者已經悔改如何如何。可是當數條生命在暗夜裡淒厲的嘶吼時,卻只能換得加害者的一聲獰笑的時刻,廢死者,你們在哪裡?人死之後只會指指點點要求被害家屬寬容,試問這樣的表現不算冷血嗎?
廢死者不應該只會說不會做,更應該先親近被害家屬,接納他們的傷痛然後再逐步地推動廢死。誠然,支持死刑者也應該如此做,但現階段死刑的存在,是被害家屬最重大的救贖,任何提出要取代這種救贖的人,更應該負責任的撫慰被害家屬的心靈,而不是只會在臉書、在報章雜誌發表"偉大而進步的觀念"而已。這種方式是追求正義最廉價的方式。
此外,任何一個公共政策的實施,都必須有人要付出代價及犧牲。死刑的存在也許是最便宜的,但往往最便宜的是最為昂貴的,因此才值得我們討論。可是如果只會在紙上談論某某概念如何優越,不肯為自己的信仰做出承諾並付之實踐,有所小成之後再宣示自己的努力才是正確、可行的,毋寧是趙括的徒子徒孫。歐洲許多國家可以廢死,乃是經由時間的演化,各項配套成熟之後而成的結果,而非一蹴可幾。但這些相關配套措施,很多時候都是人權團體自己來做,成功之後才由政府接手。
 
親愛的廢死聯盟,你們的官方的部落格幾乎沒有台灣被害者的聲音,為什麼??
 
試問,面對自己的信仰,台灣的廢死者有無願意付出代價的勇氣、行動力?凝視被殘酷殺害的被害家屬的眼睛,告訴他們:雖然我支持廢死,但我願意幫助你們。
這些都是政府應該要做,不是我的責任,廢死者應該會如此一笑置之。

http://mag.udn.com/mag/newsstand/storypage.jsp?f_MAIN_ID=76&f_SUB_ID=412&f_ART_ID=431076

台長: 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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