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都很喜歡看書,看的書很雜,當然也包括鹹濕的小說、雜誌跟漫畫。說起來看這些很爽,不過,除了讓自己的小孩跟著廁所而去,或是渴死在衛生紙上的快感外,實在也沒有什麼。話雖如此,這些東西的功用也是在於此,不要騙別人說,我看這些東西純粹是培養自己的定力,老實說,我每次在看的時候也是這樣欺騙自己,通常卻是培養自己的定格能力,沒辦法,沒錢買解碼器,只好一格一格的慢慢定住來建構出腦海中的畫面。
人生啊!如果花太多時間用在解決日常生活及感官需求上,說實在的,也會很無聊,畢竟日常要處理的事情實在太過於瑣碎,瑣碎到扼殺了自己的想像力,而感官的刺激很強烈沒有錯,嚴格說起來是爽,不過人的胃口是很大的,追求刺激到最後,以經濟學的角度來看,供需會產生嚴重的不平衡,所以當需求大過於供給,人性會轉向另外的角度去追尋,然後,哼哼!社會版就會看到瘋狂的自己,所以偶爾沉澱一下是很重要,不為了什麼,純粹只是為了自己。
其實唸書根本沒有什麼,只是我們很喜歡把他自以為有什麼。狗屁倒灶啦!說什麼唸書可以轉化氣質、提升道德,如果是這樣,那本人早就是斯文氣質男,就不會滿口粗話,唸書給我最大的感覺是:原來我什麼都不知道。
我喜歡無知的感覺,尤其在面對這個世界的時候。如果要界定閱讀這個行為的話,我毋寧會定的寬廣些,書本也是書,電影也是書,人的經驗也是書,網路的資訊也是書,書的定義很寬,因為閱讀只是我了解這個世界的一種手段,真正的重要的是,我的無知要用怎樣的方式去填滿。看書沒有什麼了不起的,要認識這個世界,除了閱讀之外還有很多種的手段與方式,只不過我覺得這個方式是最容易也最經濟的方式。我們這一輩子,有可能像林懷民老師那般對跳舞如此執著,不容易吧!可是我們能藉由觀賞他(廣義的)閱讀舞蹈了解他的細膩與堅持,也可以透過閱讀(狹義的)自傳來試圖詮釋他的心路歷程並折射出另一個自我,這些都是我們選擇的方式,最怕我們不肯真正的靜心靜觀,或者抓住一個片段就宣程掌握了所有的概念,更重要的是,我們這一輩子許多不可能完成的事情,早已經有人替我們做了,那我們可以藉由他們的眼睛來了解這個世界,至於要不要仿效又是另外一個層次的問題。
準如此,我最討厭唸了幾本書就跩個二五八萬的人,以前的我就是犯了這個嚴重的錯誤。因為那時候還太淺薄,也不肯認認真真的好好念書,賣弄一些符號、名詞與理論,自以為掌握了不傳之秘,ㄇ的,實際上根本不是這樣。所以當稍微在進入閱讀的世界之後,我逐漸修正自己的態度並懊悔之前的孟浪。那知識是否是一種力量?我的答案卻是否定的。從現實的角度來看,力量的大小取決於實力、努力及際遇,與知識根本沒有任何關聯。我憤世嫉俗?不對!毛澤東只不過是北大圖書館管理員吧了!他鬥起臭老九北大教授,可毫不手軟,知識面對政治,何其渺小!秦始皇焚書坑儒,那些啃著線裝書的讀書人,還不是乖乖的讓他坑殺,還不如唐睢一怒安安陵。哼哼!你也許會跟我說那是專制時代,狗屁!台灣那些東西南北風社,面對權力還不是一樣?在台灣談專業?連自然科學實驗的結果都會隨政治效應改變,更遑論社會科學,知識面對權力,比較好的是沉默(沉默不代表我默許?),通常的態度是凹凸鏡隨人揉捏,至於諤諤之言,算了吧!要看政治准許知識份子的寬度有多大。
那知識就像屁一樣?其實也未必,我把知識定義成一種工具,擁有專門知識越多的人也就是說他所擁有的工具越多,自然發揮效果的程度也就越大,然而工具本身並沒有力量,它的力量取決於使用者身上。莊子裡面的越國漂藥的故事,就是我對知識的看法。要怎要使用葫蘆不在於葫蘆是否合用,而是在於怎樣創造出葫蘆本身不同的功用,同樣的知識也是一樣。不過既然知識是一種工具,那與自己從事或是從他人所獲取的經驗又有什麼不一樣?
當然不一樣,如果要我定義知識,我會說:知識是從一系列有價值的系統、方法及討論中,反覆驗證後所獲得的暫時性結論,經驗則是個人或一小部分人具體而片段,卻帶有強烈主觀的個人性回憶。經驗非常具體,甚至說它是個人生命歷程的組合,所以他承載過多的個人主觀式的情緒感受卻未必一體適用每個人;知識則不然,它比較冰冷,因為它是一種結論,雖然它是暫時性的,範圍可能比經驗狹隘卻更為抽象,這是因為它必須要和許多人共鳴,因此知識必須省略許多的細節,否則無法適用大多數的人也無法成為一種帶有拘束力的規範。那常識呢?知識和常識最大的不一樣的地方在於,常識是我們的一種習以為常的概念,我們通常不會檢驗他的為什麼?程度如何?知識卻是必須反覆檢驗。
扯太遠了,還是拉回來閱讀這個單純的世界。這裡的閱讀,我就要把它限縮在讀書上,書則指的是書籍。宏觀而言閱讀本來就很廣義,可是以單純的讀書來說,至少對我而言,閱讀的樂趣還是大於用其他方式閱讀,因為比較而言,讀書有許多的想像空間,也比較不受限於時空的困擾。一本書不管如何描寫的鉅細靡遺,還是比不上電影裡的一個場景來的具體。因此我們在看完鹿鼎記後,心中有許多不一樣的韋小寶,可是我們覺得電視劇或電影,我們覺得演的好韋小寶只有少數幾位,道理就在此。
唸書到底有什麼好玩的?其實我真的也不知道,可是東抓一鳞,西扯一角的也很好玩。小時候讀愛莉絲夢遊仙境,一直覺得那隻貓很可愛,變來變去的很忙碌,看到撲克牌總會幻想長出四隻腳的士兵會是啥麼樣?然後接觸到唐詩三百首之後,覺得很厲害,因為小時後記憶還不錯,狂背許多首詩,無意中念到佛經也覺得很好玩。因為覺得很神奇,ㄇ啊!念彼觀音力,刀械段段壞,可是我老爸揍我的時候,觀音菩薩卻沒有讓棍子一節一節的斷掉。然後漢聲出版的一到十二月的故事簡直是我童年的最愛,不過這又牽扯一段童年不愉快的經驗。
我爸媽並沒有買書的習慣,這套書是我們向附近和爸媽很好的幼稚園老師借的。每次我們小孩子和他借時,都是被一頓冷潮熱諷,不然乾脆不借,可是老媽和我們一起去借的時候,她總是忽然換了一張春風和藹的臉,話雖如此,我們還是很厚臉皮的借完,等到長大有能力購買書的時候,老姐就把全套蒐集完整。不過事過境遷再看,卻爽然若失,你買的了書卻買不到我的人...不是啦!是買不到已經流逝過後的童年。
越來越大看書的種類也越來越多,小學時期大概就看一些民間傳奇等故事書還有海盜船之類的,總覺得不夠,終於看到A書的時候,大概是小四還是小五吧!挖勒!開啟我另一個世界。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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