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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1 03:01:34| 人氣189| 回應3 | 上一篇 | 下一篇

誰令表演藝術成丐幫?呼籲政府拿出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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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paap.org.tw/news2.asp?num=109
誰令表演藝術成丐幫?呼籲政府拿出良心!
表演藝術聯盟

表演藝術家絕不是等著要錢的乞丐,事實上是,這個行業已經為台灣社會過度付出,但政府賴帳不付錢(??),任由表演藝術團隊陷入困境而不理。



日前媒體報導,前兩廳院主任、現任台北藝術大學校長朱宗慶接受記者訪問指出:「政府文化投資少得可憐,藝文團體好像『高級乞丐』」。這是多麼令人心痛的自諷。

台上光鮮亮麗的表演藝術家,只是觀眾看到的一面。台上一分鐘、台下十年功,台灣眾多用十年、二十年練功的表演藝術工作者,下了舞台的真實情形是,有人債務纏身,有人得打零工養活自己。

是的,台灣絕大多數表演藝術團隊,如今只是「活著」而已。因為練舞場火燒,雲門舞集突然成為熱門焦點,許多民眾這才發現,一個享譽世界的國際團隊,竟在這樣的條件下工作!甚至還被查出來,這所雲門僅有的棲身工寮,竟是違建!但雲門舞集創辦人林懷民說,那是雲門的「天堂」。

違建也罷、天堂也罷,許多人認為,雲門每年領到超過千萬元補助,要在這種地方練舞,是自己的選擇。來算一算,文建會對表演藝術最重要的補助:演藝團隊發展扶植計畫,2007年補助雲門1250萬元,但雲門當年支出總計約一億七千萬元,扶植補助經費不過佔了7%。即使加上其他政府單位的補助或邀請演出費,也不過佔雲門營收的15%。也就是,一億七千萬元中的85%,都必須由雲門自己一塊錢一塊錢募款、一張票一張票推銷,賺回來、攢起來。

眼光稍微移開台灣,以鄰近香港為例,香港城市當代舞團1979年成立,目前年度營運規模約為雲門舞集的二分之一,但近三年該團每年平均獲得港府約港幣1千2百萬、即台幣近5千萬元補助,而該補助佔城市舞團年度收入的54%;這個比例的數字,是雲門舞集的1.6倍。兩團近三年營運比較如下表。



 
香港城市當代舞團
雲門舞集(含一團及二團)

2007年

年度收入
87,809,543
192,369,264

政府補助
47,798,563
30,450,000

政府補助所佔比率
54.4%
15.8%

員工人數
NA
91人

演出場次
NA
147場

2006年

年度收入
85,851,805
186,519,208

政府補助
47,347,050
29,015,000

政府補助所佔比率
55.1%
15.6%

員工人數
55人
96人

演出場次
67場
139場

2005年

年度收入
89,677,270
185,522,540

政府補助
48,282,138
29,363,294

政府補助所佔比率
53.8%
15.8%

員工人數
58人
102人

演出場次
72場
119場



**說明:

1. 香港城市當代舞團的政府補助來自文康署及其他政府單位; 雲門的政府補助主要來自文建會及國藝會。

2. 資料來源:香港城市當代舞團年度報告、雲門舞集基金會年度報告


並非香港政府獨厚香港城市當代舞團,也絕非雲門志願擴大營運規模至此,2005年台灣和香港幾個著名團隊的比較,可以看出這其中明顯的差異。

表演團體
政府補助佔年度收入比

香 港

香港管絃樂團
70%

香港小交響樂團
64%

香港中樂團
83%

香港城市當代舞團
54%

香港話劇社
85%

台 灣

朱宗慶打擊樂團
22%

台北愛樂合唱團
33%

雲門舞集(含1團及2團)
16%

屏風表演劇團
11%





朱宗慶打擊樂團、台北愛樂合唱團、雲門舞集、屏風表演班,這些台灣頂尖團隊,都得靠自己努力存活。只要一場演出票房不如意,當下立刻面臨周轉困境。即使雲門得到這麼多補助和這麼多社會力量支持,還是在虧損邊緣辛苦活著。

表演藝術團隊存在著非營利組織的特性,與一般企業並不相同。天下沒有一個企業可以忍受長期不賺錢,但全世界大部分表演藝術團隊都是如此。台灣大部分表演藝術都處在長期赤字之下,有些創團人必須教跳舞、教音樂,填補團隊營運虧損;有些團隊靠賣票收入周轉,如果再不幸遇到天災人禍,甚至必須變賣或抵押財產、向地下錢莊借錢。如此朝不保夕,即使對藝術有再強烈的使命感,也難免心力交瘁。藝術家在這種情況下,怎可能有最好的作品誕生?

文建會前年公布的研究指出,表演藝術「產業乘數」為2.027元,也就是,政府對表演藝術投資1元,可以增加總體經濟產值2.027元!這個數值與觀光產業相當。發展觀光產業以振興經濟,已是社會共識;就經濟學理論,投資發展表演藝術產業,與投資發展觀光產業的經濟效果相去不遠。

更重要的是,表演藝術產業具有極高的「使用價值」。根據財政部資料統計,2005年,台灣表演藝術行業包含音樂、戲劇、舞蹈及技藝演出等,產值約為新台幣19億元;如以票房計算,2005年台灣17歲以上民眾,大約花費28億元買票欣賞各類型演出,包括國內及國外節目。但文建會調查得知,民眾心目中願意為表演藝術付出的價值,總額高達399億元!可見台灣表演藝術產業市場,還有極大的可開發空間。

表演藝術只能「活著」,是因為政府和企業、投資家,沒有真正認清表演藝術的產業價值,造成生態嚴重貧乏。表演藝術家絕不是等著要錢的乞丐,事實上是,這個行業已經為台灣社會過度付出,但政府賴帳不付錢(??),任由表演藝術團隊陷入困境而坐視不理。政府必須拿出良心,讓表演藝術工作者的辛苦付出得到相應的回報,讓這個虧損還能持續維持的特殊行業還有機會生存發展,這才是國家社會之福。



以上新聞稿內容,歡迎擷取採用。如需進一步資料或深入訪談,請洽表演藝術聯盟,電話:(02)27007759;或逕洽表演藝術聯盟秘書長
于國華,行動電話:0930924430。

台長: carrie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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