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前一晚老闆非常的不盡職,害我們只有Z頻道、歐朋之類,隔靴搔癢的電視可看,但我們兩個還是ㄍㄧㄣ到三點多才睡。一大早,就被墾丁的雞巴太陽給吵醒,這裡總算是講到點主題了,沒錯,就是雞巴太陽,直直的照進我那睡眠中的雙眼,害我不得不早上九點多就爬起來拉窗簾,然後再補眠。
中午時分,待我醒來,原本想再賴床一下,威老大已經好整以暇坐在旁邊看電視,只好趕緊起床盥洗。之後,我們兩個就坐在床上,看著電視討論中午要吃什麼,有一搭沒一搭的,沒什麼結果。這個時候,正看著葉青主演的王寶釵苦守寒窯十八年,真是好看。不過真是想不透,怎麼會有人苦守寒窯十八年,那怎麼受得了。,最後,終於下定決心,走吧!去街上看看有什麼可以吃的。不然,我們還是會繼續有一搭沒一搭,苦守小套房十八年的戲碼。
墾丁真是個奇怪的地方,明明就很多觀光客,但吃的東西卻少之又少。只好隨性的吃了個排骨飯菜之類的,在台北也能吃到的午餐,唯一的差別就是便宜了點,但並沒有比較好吃。更奇怪的是,掛在牆上的廚師執照,上面明明就是一個阿姨,但環顧全餐廳內,煮飯洗碗收錢擦桌椅,全都是男的。果然吧!執照這種東西都是掛好玩的。
睡足吃飽,人生滿足矣?不不不,還有眼福還沒滿足哩!趕緊回去換了海灘必備短褲,就前往午後的墾丁沙灘。墾丁的沙灘很不一樣,和沙崙的沙灘比較起來,這裡明顯乾淨了些,而且沙質又細,像軟綿綿的泡沫,踩起來相當舒服。一腳踏上去,會整個陷進去的那種,想像一下,就像踩在日本的雪地上的那種感覺,真的無法言喻。
剛開始人潮還不多,只有三三兩兩的男女老少。不過看到許多都是男女朋友,手牽手走在沙灘上,想到我旁邊怎麼是威老大,這就顯得相當怪異。不過醉翁之意不在酒,我們來沙灘也不是為了談情說愛,心裡就好過了點(希望威老大不要打我才好)。在岸邊玩了一會的水,看了一會的美女,不過今天的美女不多,倒是有很多火星人,很想叫她們趕緊回火星去,地球是很危險的,所以,我們決定往更深的海裡去。
接下來,故事的重點才要開始。你看看,講了那麼多的廢話,這時候才要開始講重點。你就知道為什麼以前我作文比賽都拿第一名,因為老師們都喜歡看廢話,越多廢話越多修辭越多拐彎抹角越多言不及義,他們就越喜歡看,還要不時的講講古文觀止的東西,背一背古聖先賢講過的話,這樣肯定可以拿高分。你看,我這樣亂寫一通又是一段了。回到正題,要來講講爽浪和雞巴浪的由來。
當我們兩個越往深處走,就發現了一句明言:「歹路不可行」。明明知道越往前越難走,我們兩個卻偏偏一直走。這就象徵了我們兩個現在的工作,明明知道前面的路很難走,但我們兩個卻硬是要繼續走下去,真是賺人熱淚的青年勵志片的橋段。越往前走,浪果然越來越大,我們兩個手牽手心連心,靠!不是手牽手啦!誰要跟一個男生手牽手,果然這時又證明了來海灘,一定要帶女生來的道理。玩了一會,本來想說深一點比較好玩,沒錯,是很好玩,但我們兩個卻發現了一個現象。
什麼樣的現象呢?其實,浪有分三種,第一種叫做「爽浪」,就是打起來很爽,一定會把你全身弄濕,而且很大,有時候還會讓你得內傷。儘管如此,當爽浪打過來,你隨著它往上跳,整個人輕浮浮的,頓時好像吃了顆搖頭丸一樣,爽不思蜀呀!真可以說是浪中之浪,百浪之首。
第二種,就是所謂的「雞巴浪」。這種浪就奇怪了,要大不大,要小不小,真可以說是不痛不癢,隔靴搔癢的浪。它一來,你只須把頭一仰,就沒有感覺了,既無任何快感可言,也無任何可描寫的好處,多描寫只是浪費筆墨而已。只能說這種雞巴浪,是百浪之中,自甘墮落的下下駟。
第三種,我們稱它為「偽裝的雞巴浪」。怎麼說呢?這種浪往往只會虛張聲勢,狐假虎威,貓哭號子假慈悲(嗯,好像沒有關係,但這是作文得高分的關鍵,擅用成語)。它往往偽裝成爽浪的形式,然後等它打過來的時候,媽的,就是一個雞巴浪,完完全全的沒有快感,唯一的快感就是在它還沒到時,我們想像的快感。如果說想像的快感也是一種快感,那它可以算是一百分。
那天下午,我和威老大兩個人,就在海上拼了命的喊著:「哇!這個是爽浪」、「唉!這個是雞巴浪」、「幹!這是偽裝的雞巴浪」,像兩個瘋子一樣,在人群中胡亂的叫喊著,我想,旁邊的人應該都覺得我們瘋了,或者是剛嗑完藥。不過,偽裝的雞巴浪倒是賞給我們幾個驚訝。因為後來,我們漸漸了解的浪的個性,所以當偽裝的雞巴浪一來,我們有時便會鬆懈,結果,冷不防的,就被它給雞巴到了。威老大最喜歡說的名言二:「又被雞巴浪雞巴到了嗎?」簡直就是一付人家失火,卻在旁邊看熱鬧的模樣。
他後來被水母螫到,也算是一種小報應。不過,後來我也被螫到,我想,這裡的水母應該沒看過台北來的人,不然怎麼那麼愛螫我們。真奇怪!
我想,報應總還是會來的。在他譏笑我多次之後,來了一個超大爽浪。我們那時正拉著旁邊的繩索,忽然看到一個大概有多我半身高的爽浪,朝著我們攻擊,此時,我們踩穩腳步,準備以不屈不饒的態度來面對它,不料,它彷彿知道我們已有所準備,隨即掀起一波波更大的爽浪而來。當我們正式交手,靠,我只聽到威老大大喊:「快幫我撿帽子」,然後兩腳一滑,一手抓著繩索,一手抓著威老大,等到回神,我看到那個爽浪正得意的離我們而去。
後來,我們找了很久,帽子還是被海龍王撿去戴了。只聽到威老大一直在旁邊靠腰:「我的帽子」、「我的帽子」,一個小小的帽子而已呀,送給海龍王,說不定它會把女兒嫁給你呢?海龍女嫁給威老大,噗!還是不要害海龍王好了。
結束了和爽浪與雞巴浪的搏鬥,又到了吃飯的時間了。這時就傷腦筋了,前一天已經花了不少錢在吃飯,算一算在這樣下去,我們可能得走路回家,所以回去小做盥洗,就到街上吃蚵仔麵線。想想,千里迢迢的到墾丁,結果坐在路邊吃蚵仔麵線,豈不悲慘。看到旁邊的許多餐廳,我們兩個竟然都不能進去吃,真是想哭。最後受不了,跑到我們的好朋友7-11,又買了一堆零食和思樂冰(老大不小了,還在喝思樂冰),才決定回小套房啃食物。
回房間看了電視,才知道,原來昨晚恆春封街,是因為今天有搶孤,那我們昨天去幹麻,被鬼附身去那邊晃一晃嗎?不過,後來我們決定,要學阿Q一樣,跟自己說:「有啦!我們有去恆春呢!還有看到搶孤喔!來恆春怎麼可以不看搶孤,那不是白來了嗎?」是呀!恆春我們真的有去,只不過搶孤是在電視上看到的,這樣也算,不能說是自欺欺人!
那晚,我們又撐到一兩點,老闆還是很不敬業,死都不配合,放點好萊塢或東瀛的動作片。我只感覺我的眼皮越來越重,最後終於失去知覺。待我醒來,已經是早上九點多了。媽的,本來想說油都還沒用完,早上要早點起來,就算騎車在原地轉圈圈也好。結果還是睡過頭,只好趕在十點前,把東西收收,草草結束墾丁的行程。不過,從我們來一直到要離開,發現了一件事,老闆一直沒再出現過,這到底是怎樣的一間旅館呢?老實說,我們也不是太清楚。
回程的路上,我手裡握著那張,好心票叔一定要我買的來回票和早餐,看到一台遊覽車就往上坐。上車之後,我突然感到一陣不安,我問威老大:「這台車會不會不是墾丁列車呀?」他也不清楚,但我們已經上了賊船。果然,到了恆春,小姐竟然跟我們說,我們坐錯車了,還要再補三十塊。靠!下了車,路人戊問我們:「要坐墾丁列車呀?」然後露出一抹淡淡的笑,那個笑容裡,充滿了一種「又是一個台北俗」的戲謔味道。
墾丁行,終於在淡淡的離愁裡畫下句號,下一站,就是我所熟悉的嘉義,一個熟悉卻遙遠的地方。搞什麼氣氛呀!神經!被發現了,快閃,希望我的話不會太多,因為我字字珠璣,多一字則太長,少一字則太短。
再次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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