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瞭望-
「生產者即消費者」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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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時報(黃逸平/DigiTimes Research) 2003/10/13
農業時代農家自產自用,生產者便是消費者,工業時代走向專業分工的經濟運作模式,生產者與消費者間的距離開始拉遠,尤其隨產業鏈垂直分工及業者藉委外進行價值活動分工後,生產者與終端消費者間的關係更加遠離,此乃是目前台灣習於ODM代工的系統業者所面臨的外在處境。
打造符合消費者需求的創新產品為台灣業者提高價值擺脫微利的關鍵所在,然而在與消費者相距如此遙遠的情況下,如何能掌握其需求而開發好的產品呢?其實,在幾種特殊情況下,生產者將同時是消費者,藉此或可改善台灣業者與各地終端消費者間的疏離情境。
個人層次的「生產者即消費者」威力
個人層次的「生產者即消費者」乃是指對產品開發走向有影響的人同時為產品玩家,其中可能包含研發、行銷或工業設計相關人員。相較於一般員工,「玩家型」員工有著對產品的長期賞玩經驗及對打造創新產品的夢想與渴望,且更為在意產品推出後消費者的接受度與感受,從控制理論角度來看,玩家本身便可完成消費者至生產者的訊息回饋,對消費者喜好的掌握度較為精準,更有機會打造出符合消費者需求的新產品。
個人層次的「生產者即消費者」中,又以對產品開發具「決定性影響力」的人所產生的效益最大,這些人大致包括了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行銷最高主管或研發最高主管在內。
事實上,研發或行銷團隊中的玩家即便有著傑出的產品創意,仍有可能為不識貨或官僚化的各級主管打入冷宮而落得孤芳自賞的下場,畢竟「呆伯特」的老闆在業界往往是種「普遍性的存在」,唯有關鍵決策者便是玩家,才最無須受到內部層層行政體系所制約,而能於最短時間內實現產品創意。(有興趣的人可參考8月14日此專欄所刊文章「夢幻的大眾品牌CEO」,文中以SONY創辦人井深大及三星集團董事長李健熙為例,說明CEO本身便是科技狂熱玩家的效益。)
企業層次的「生產者即消費者」威力
企業層級的「生產者即消費者」有兩個面向,一是企業所開發出來的產品或解決方案,先於內部試用,公司內部或是員工家庭,讓員工及家屬提供產品使用上的心得作為後續產品開發或行銷上的參考。事實上,業界許多公司對於本身所開發產品往往會以低廉價格提供給員工使用,僅需加上訊息回饋的機制,便可發揮更為積極的效果。
雖然是同樣的一名員工,一旦其觀看產品的角度由生產者轉變為消費者,過去三不五時抱怨客戶/消費者的不合情理,如今則可將心比心站在消費者立場來評斷公司的產品,產品好則與有榮焉,提升對公司的認同感,產品不好則心存愧疚而自動自發改善。不可諱言,多半情況下員工對熟識人士批評的在意程度會勝於陌生人的批評,透過內部員工使用經驗正式或私下回饋予產品開發人員,有可能促成激勵產品開發的良性循環。
企業層次的「生產者即消費者」的另一面向則是整間公司均由玩家所組成,在腦力密集、不事生產的知識型產業裡往往有許多這樣的例子,例如像遊戲業、軟體業、網際網路業或是文化內容業的公司。
這類公司乃是由「消費者」轉型為「生產者」,於是產品開發可從長期使用經驗所出發,而工作往往便是「興趣」與「享樂」,即便三更半夜留在公司加班也甘之如飴,整家公司得以籠罩在一種「積極向上」的氛圍中,並持續吸引具有類似熱情的人才的加入。
玩家所組成的公司有可能在財務管理上具有較高的風險,但產品創意與打動人心的程度卻往往比非玩家公司來得高。而若比較「生產者即消費者」的威力,由於「玩家公司」有著玩家組織化的綜效,其正面效益自是大於公司內的少數「個人玩家」的。
國家/社會層次的「生產者即消費者」威力
由個人、企業再向外延伸便到了國家/社會層次,「生產者即消費者」的威力意味著本地市場與本地產業的密切結合,而產生產業發展的綜效。
與各國市場相較,本地企業最容易掌握本地市場消費者的喜好品味,在推出產品(feed-forward)時的準確度較高。另一方面,本地市場與本地企業間有著最短、最即時的回饋路徑,回饋訊息亦最完整。因此「有心」的企業往往可透過本地市場來了解消費者需求與發展解決方案,甚至作為新產品推出時的「測試市場」或「初始市場」。
歸納起來,本土市場對企業的主要功能有二,一是藉其幫助企業進行新產品的商品化;二則是藉其幫助企業確立面對消費者的行銷方法學(methodology)。
當企業在本土市場建立穩固基礎後,由於此時已發展出全套行銷方法學(如產品、通路、價格、促銷等),在經過適度的調整後,便可伺機往海外市場擴張。而若本地市場需求較海外市場需求領先,則於本地市場成功推出的新產品/新服務,亦可以此成功經驗順勢推往海外市場。
「生產者即消費者」威力的適用性
在職場上有句名言叫「Learning by Doing」,意思是跳下去做了才能學到東西,從「生產者即消費者」的角度來說則是「Learning by Using」,生產者以其同時作為「消費者」的「實際使用經驗」來開發產品,從而縮減與消費者間的落差。
而就控制理論觀點來看,從各地消費者到生產者間的回饋路徑乃是要愈短、愈即時、愈精確愈好,而當「生產者即消費者」時便可具有最有效的回饋路徑。
台灣企業作為生產者的角色自古以來所在多有,但若生產者不了解消費者,而僅是一味模仿或閉門造車的結果,總有一日會面臨發展的瓶頸。雖然本文所列舉三種「生產者即消費者」層次的「消費者」,分別為「個人玩家」、「公司員工及眷屬」以及「台灣消費者」,而非真正的重點「各地市場的消費者」,但一旦建立「生產者即消費者」的機制,至少在產品開發與行銷的心態上能更加貼近消費者,更有效推測各地市場消費者需求,從而縮減台灣業者與消費者間的「遙遠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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