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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11 16:56:00| 人氣18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威利柳的寓言故事:496個男子與一個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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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竟然一位女性+高級知識份子+大學教授
可以用如此無趣的比喻來支持公投。。。。。
可見得
真理已經不在人心了


以下是威利柳對這封信的回覆
姑且就稱為
「威利柳的寓言故事:496個男子與一個女子」吧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leoulin/

敬請參考


------------------------------
Re: 一位女性法律人對於496顆飛彈的想像


Hi,


想太多
為賦新詞強說愁

既然你說到婦女的權益與觀點,
那我也要找一個例子來跟你說。。。。

假使,今天某位女生家旁邊有一所男子學校
全校共有496個「還算男性」學生與老師,
這些人每個人都有正常的性功能
(也就是扣掉已經老得不能再老的工友與老教授,或是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人道」的男子)
碰巧的是這位女生正好是一位姿色俱佳的淑女,其工作是經常需要輪值大夜班的護士
(相信你也知道,許多好色的飢渴男性對於上述這樣的女子,鐵定會心起淫念的)
那,這位的女子的老爸是不是為了避免這位寶貝女兒,哪一天不幸被這496中的一位強姦了
或甚至被496中的很多位輪姦(或先姦後殺),
而強迫這些男生必須「去勢」(砍掉陰莖)??

為此,那位女子的老爸,就召集全家大小
來個強迫所有鄰居男子「去勢」的「公投」
當然,不管結果如何(難道家中有人會反對嗎?)
你覺得那些男生會去割掉自己的「小雞雞」嗎?

所以,這樣來看,你覺得台灣的公投還是有必要的嗎???

無知就是福,可見得,台灣許多人,包括「膽中痛」,都蠻有福氣的,你說呢?


一位沒什麼福氣的小市民 威利柳 留







以下是該封原來的電子郵件

----- Original Message -----
From: Hsieh Chia-Ling
To: Undisclosed-Recipient: ;@star.url.com.tw
Sent: Wednesday, March 10, 2004 6:32 PM
Subject: 一位女性法律人對於496顆飛彈的想像


一位女性法律人對於496顆飛彈的想像(作者陳惠馨╱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

  對於今年三月二十日即將舉行的公投是否有必要性,目前在台灣學界有兩種不同的意見,兩種不同意見的主要爭議點在於:中國大陸針對台灣所部署的四百九十六顆飛彈,究竟對於台灣有沒有影響?它是不是一種外力威脅?如果是外力威脅,這個威脅是過去就存在,因此有沒有必要在此時舉行公投?

  作為一個長期關懷台灣婦女處境的女性法律學者,我想在此跟大家分享我對於此事的看法。我認為中共對準台灣的四百九十六顆飛彈,就好像是家庭暴力事件中,一個長年威脅要毆打他太太的男性,高高舉起、隨時準備打下去的那隻手,只是飛彈的威脅力比起那隻高高舉起的手是大多了。

  在我國家庭暴力防治法還沒有在立法院通過,開始施行之際,台灣有不少的婦女常常生活在他的配偶的那隻高高舉起,隨時破口大罵,準備大打出手的家庭暴力陰影之下,他們為了保命,不受侵害,常常要小心行事,低聲下氣,避免自己遭受家庭暴力,希望在順從於暴力後,施暴者可以放下那隻隨時高舉的手。但是在家庭暴力法通過之後,他們有些人勇敢地走出來,向法院聲請保護令,希望揮去那暴力恐嚇的陰影。不過我們的經驗告訴我們,家庭暴力受害人想出來聲請保護令,停止家庭暴力之際,他的親人或者朋友可能告訴他,都忍耐了十年或二十年了,再忍忍就過去了。受理聲請保護令的警察先生,或要核發保護令的法官,可能跟受害人說,你既然已經可以忍受十年來這種生活,應該已經沒有必要聲請保護令,有的婦女因為拿不到保護令,不久就在配偶的暴力下死亡或受傷害。

  面對中國大陸四百九十六顆飛彈對準台灣的情境,當然比家庭暴力事件複雜一些,因為威脅要毆打太太的那隻高舉的手,有時候會放下來,威脅會暫時解除,而四百九十六顆飛彈是隨時設定好對準著台灣。而且,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是一個真真實實的個人,而台灣卻是由二千三百萬人所組成的政治實體,有各種不同的聲音在這個政治實體中存在著,也因此我們對於要不要提出公投(聲請保護令),需要有內部的討論與確定。總統根據立法院通過的公投法第十七條提出公投案,就好像那個長年受到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她想請問我們是否要「向暴力說不」,因此在三月二十日當天的公投,對於我而言,就好像那個長年受到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一樣,她要決定是否向家庭暴力說不。她可能不敢說,因為她長年來已經習慣這種在暴力陰影下的生活,在心理層面上,她多年來已經說服自己,對於生活中的暴力威脅假裝看不見,這是她生存的方法;她也可能想要說不,因為她不想要再生活在這種面對暴力的陰影之下了。

  過去這段時間裡,我們看到不同立場的個人或團體對於台灣人民提出呼籲,有的主張要台灣人民出來公投,向暴力說不,有的主張公投是沒有意義的,是違法的,沒有必要的。這兩種聲音的出現,正顯示對於是否要「向暴力說不」在台灣是沒有共識的,也因此凸顯出公投的必要性。作為一個長年來關心台灣受侵害者人權的人,我當然會去公投,就好像我會支持那個長年面對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去聲請保護令一般。

台長: 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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