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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13 17:26:00| 人氣15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公投暴動由暴徒負責:那麼我們還需要政府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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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以最壞打算 做最好準備」

林慈聰/研究生(台北市)
http://udn.com/NEWS/OPINION/X1/1840084.shtml

對於外界質疑這次公投綁大選,可能發生暴動,行政院發言人林佳龍竟回答一旦發生暴動,責任應由暴徒負責,實在令人覺得震驚與訝異。單單一句「責任應由暴徒負責」,似乎顯現了一種推託責任、毫無擔當的態度。

舉例來說,「美麗島事件」造成的衝突,是要當時集會的群眾,執政當局眼中的「暴徒」負責嗎?探究其前因,如果不是因為國民黨政府長期的漠視民主、箝制自由,民眾會需要走上街頭嗎?因此,觀察一個事件的演進過程,如果只著重在「結果」這個環節做文章,要這個結果負起所有的關鍵責任,是毫無意義的。

面對公投這等大事,對於最可能引發爭議的投開票,更應該要「以最壞的打算,做最好的準備」才是,而就因為計票結果引起的紛爭,甚至造成了「暴動」,絕對不是我們所樂見的。當局更有責任要就這個環節做更詳盡的考量與規劃,事先把問題的根源消彌,把可能造成的傷害降至最低,此為首要之責。責任應由暴徒負責式回應,有的只是一副「甘我何事」的嘴臉,看不出一個負責任政府所應有的擔當,實在不可思議。

政府既然以其「專業」角度,認定台灣需要辦理「和平公投」,那更需要以「專業」的角度來執行辦理公投的程序才是,而對於此投票過程所可能引發的問題,也就更需要靠「專業」來減少甚至消除,一句「責任應由暴徒負責」,好像政府只要把投票時間確定,選票印出來,票匭擺出來,再算個票數,公投就完成了,對於可能引發的效應與影響,就不是政府的事情,這是負責任的表現嗎?

如果照此邏輯,發生搶案了,責任應由搶匪負責;失業率升高了,責任應由失業者負責,也無怪乎會有「唸不起大學,是因為沒有做理財規劃」的謬論出現了。如果這些都不是政府的責任,什麼才是政府的責任?我們需要政府幹什麼?

【2004/02/13 聯合報】 @ http://udn.com

台長: 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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