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社論
國際合作不必因噎廢食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1830103.shtml
外貿協會不久前引介全球最大的電子專業代工廠偉創力(Flextronics)到台灣來舉辦採購商談會,引起偉創力的主要競爭者鴻海集團總裁郭台銘的不滿。郭台銘認為外貿協會應該要協助國家企業向國外市場進軍,而不是幫台灣對手的忙。另外鈺創科技董事長盧超群也表示,政府開放外商來台成立研發中心,會形成外商與台灣科技業者爭奪人才的局面。這些見解都有道理而值得重視,但卻也不表示政府和外貿協會的政策是錯的。這其實是經濟國際化的趨勢下,國際間複雜的競爭合作關係,以及國內企業多元發展所必須面對的利害衝突。國際化、全球化的方向沒有錯,我們需要的是更細膩的合作與規劃。
鴻海有心要成為世界第一的廠商,很值得肯定,政府也應在符合自由經濟及國際規範的原則下,儘可能給予協助。實際上政府去年以空前快速的行政效率,將軍營變成頂埔工業園區供鴻海使用,就是很具體的例子。然而在自由經濟及民主政治之下,政府卻不能只支持任何單一企業。我國有廠商有能力和意願爭取世界第一或全球主導地位,但更有許多廠商只在一些較小的領域具有競爭力,因而需要和國內外其他企業合作。這兩方面的國際化都有必要,但這些和我國廠商合作的外國廠商,自難免對我國的其他廠商構成競爭,甚至造成傷害。例如在我國個人電腦產業興起之初,宏碁有心自建品牌,但許多廠商卻為其他國家的品牌代工設計;我們當時若不協助這些外國品牌在台灣的採購與合作,只是幫助宏碁壯大,其結果是否較好,恐怕很難論斷,而且在當時必定會引起很大的爭議。
由此可見,在全球化的競爭與合作潮流中,我們雖然該給在國內努力的廠商更多協助,但對於廠商和外國廠商合作所遭遇的法令障礙、資訊不足,以及其他市場失靈的問題,政府仍應同樣設法幫忙解決,才符合自由經濟的原則,也才不會讓我國廠商國際合作的程度落在他國之後。外貿協會若是在這種原則下協助國內外廠商的合作,政策上並無錯誤。至於偉創力若果真像鴻海所指責的,只是要來台灣打探商業機密,並非真心要和我國的廠商合作,則是執行上的問題。外貿協會確可考慮在辦大規模活動之前,先研究其對我國產業和經濟整體的影響,而相關廠商也應將所知而值得注意的顧慮告訴外貿協會及其他相關機關。不過由於各機關人力和專長的限制,以及商業的競爭性和複雜性,外貿協會和其他機關恐怕也難以保證總能做出明確的判斷。
另一個更值得努力的方向,也許是企業彼此之間的資訊交流與合作。我們之所以需要擔心我國廠商與外國廠商合作而傷害到我國其他廠商,是因為我國廠商彼此之間的合作不夠積極或比較困難,而個別廠商為了得到與外國合作的利益,或許也未能充分考慮其他廠商乃至國家的損失。這就和部分廠商把資金技術拿到開發中國家生產,再以低價和國內廠商搶生意的情況一樣,即使好像對國家不利,也因為自由經濟的原則而不得不接受。
不過廠商如果有更充分的資訊,例如我國的零件廠若認為外商並沒有真正採購的能力或誠意,一定也不會像鴻海所擔心的那樣把重要的商業機密告訴外商。因此同業公會及產業界的領導廠商,應可將更多資訊提供給相關廠商。領導廠商若能以公平合理的條件來和國內其他廠商合作,而讓同一產業的國內廠商結合成少數而在國際上有競爭力的體系,則廠商和外國合作而傷害本國產業的可能性亦可降低。
至於外國企業到我國設立研發中心的問題,雖然也有搶走我國企業人才,以及技術上和我國廠商競爭的問題,但也是自由化、國際化必然的現象。我國也有許多企業到國外去設研發中心。外國企業來設研發中心我們不僅依世界貿易組織的規定要給予國民待遇,我們即使不給,它們也一樣可以登記成本國公司來取得政策獎勵。更何況研發不僅是我國未來應發展的產業方向,研發活動也有明顯的群聚效應。外國企業來台設立研發中心,可以擴大我國研發活動的規模和範圍,而幫助更多企業的技術引進、研發,以及國際合作。因此引進國外企業的研發中心是正確的政策方向。我們必須做的是加強配套措施。
一個配套措施是,加強對智慧財產的保護,以防外國企業以研發之名盜取技術。另一個配套措施是引進國外人才來消除外國企業研發中心所造成的人才不足問題。政府在三年前已正確地排除引進國外人才的許多障礙。當時經建會還主張由政府主動引進人才讓國內企業選聘,後來或許因為國際景氣衰退使人才暫不欠缺而未執行。如今景氣復甦,許多國內外企業也在台設立研發中心,我們希望政府儘速執行這項主動引進國外人才的政策。
【2004/02/08 經濟日報】 @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