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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17 00:25:00| 人氣43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產業瞭望:善用合併,合則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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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像台灣的政黨一樣啦
不會合作,只會吵吵吵讓國外看笑話
然後內耗、惡鬥、空轉、倒退。。。。。
哈~~
更有趣的是,很多公司內部也是這樣啦~~




進言集-
善用合併 創造全球領導性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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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時報(魏東陽/金融中心) 2003/12/2

 在政府推動與實際情況不得不之下,最近台灣金融業吹起一片合併風。雖然合併的效益能否在不久的將來顯現,尚難定論,但適度的合併,才能建立適當的經營規模與相當程度的市場秩序,長期而言,對健全台灣的金融業,理論上不僅方向正確,實質上應會展現正面的效益。我們相信,若是台灣的電子業能經由適當的合併,達到國際級的規模,未來的競爭條件亦將有重大突破。

 電子產業一向講究自由競爭,其背景一是全球科技競爭無法限於某一地,另外,台灣電子業以全球客戶為市場,若畫地自限無異死路一條。但是過度自由競爭,對市場與消費者固然有短期利益,長期來說,對業者不見得有利。若對業者長期不利,這個產業的長期發展也很可能不利。

 以DRAM產業來說,近幾年來,雖然台灣有華邦、南亞科技、力晶與茂德4家企業,但是大多時間內,都處於嚴重虧損局面,相較台灣半導體業的龍頭台積電與聯電,DRAM廠不僅在全球市場的能見度低,同時經營績效亦遠較台積電與聯電差。

 附表是到2003年前3季為止的一些數字,從當中可看出4家DRAM廠分開經營的成績,遠不如台積電與聯電。拿以資本額來說,4家合計資本額約為聯電的95%,營收合計則超過聯電。若以規模與彈性來說,理論上,4家企業的一般表現應比聯電要好才對;但實際情況完全背道而馳:4家合計的毛利,僅有聯電的一半;合計營業利潤為虧損;稅前與稅後純益亦是赤字。

 雖然,4家企業在研究發展的投資上合計支出達到新台幣78億元,比聯電的新台幣42億元高出8成,也使得研發經費佔營收的比重遠遠高於聯電與台積電的5成,顯示相對高額的研發支出,並未在營運上換取到應有的效益。

 上述這些數字顯示,4家DRAM廠的投入與產出,與專業代工的台積電與聯電相比,完全不搭調。或說,台積電與聯電是走晶圓代工,市場與產業的特性不同,但不可忽略的是,企業主或投資人每投資1元的價值,在晶圓代工與DRAM上,不應相差太大,否則就資金運用的效益來看,DRAM是不值得投資的產業。

 這並不是說DRAM應該自台灣電子業的版圖中消失,而是要指出,不管是在哪個行業或產業,投資應有一定的回收效益,雖然短期的效益會受景氣與市場的起伏影響,但長期處於經營弱勢的行業,企業主則有必要檢討改進。這不僅是對投資人有個交代,同時也對企業主的形象與財富,乃至長期他在這個產業及相關產業中的影響力與發言權有關。

 我們常喜歡拿韓國的三星(Samsung)做典範。三星無論在半導體、手機、TFT LCD等領域,都是全球重要的領導廠商之一,先不論三星在產業研發與技術上的優勢,相對來說,三星的規模在全球領先,就是一個關鍵因素。再看台積電與聯電,目前在全球晶圓代工產業裡,也因規模遙遙領先同業,因此,在國際社會的能見度非常高。

 台積電與聯電能夠創造出今天的地位,除本身技術能力好,更重要的是,4年多前的五合一或合併數家半導體廠後,產生出來的。

 能見度高的好處,不僅反應在採購的議價條件上,還會反應在相關的製造成本,國際行銷(若是屬於B 2 C產業)產品售價及招募國際人才及財務操作、資金募集等方面,即使以股票的價格來看,在國際金融與市場日趨接軌同質化趨勢下,仍是以「大即是美」為主流,這點,我們從2003年台灣股市的台積電與聯電股價上看得非常清楚。綜合來說,若企業的規模能達到國際領導地位之一的地位,所能帶來的效益,是相當全面性的。

 過去,台灣電子業強調彈性與中小型規模的經營優點,主要是中小型企業成長較快,經營較具彈性;如今,這些優點並沒有改變,但是企業規模不斷成長,我們還是必須面對企業大型化的問題。

 況且,電子產業是以全球市場為競爭場所,一旦我們的企業規模達到一定程度,就必須採取更大的格局與經營模式。以DRAM廠來說,1座12吋廠的投資規模已達25~30億美元,格局絕非中小型企業可比,若是投下去的產能不能以全球為市場,很可能就處於嚴重虧損的結局。

 或許,目前4家DRAM廠的企業主還不願考慮與其他同業合併的議題,我們也未曾聽到任何有關的音訊傳出。推究其原因,仍在市場的壓力還不夠大到讓其做出不得不合併的地步。當市場壓力不夠時,享受經營權的樂趣顯然大過承受經營壓力的企業主,通常仍會選擇牢牢握住經營權。

 在這種情況下,要進行自發性的合併,機會可能不大,除非企業的董事會或股東群凝聚更大的壓力。不過,我們相信,若是DRAM產業在今後1~2年內,不再有任何大行情出現,或DRAM行情持續低迷,企業大幅虧損依舊,企業主才會認真考慮與同業合併的議題。

 最近,台灣電子產業裡不少人再提出自創品牌的議題。提出的理由多是創造附加價值,以免一直為國際大廠做嫁、做工。理想是對的,但條件不足的前提未改善前,自創品牌仍是條風險高於報酬的路。

 試想,如果是消費性產品,終端客戶是一般消費者,要進行全球品牌的行銷,或維護品牌的知名度,企業每年要付出以10億美元為單位的費用,台灣電子業當中,有多少家具有這樣的實力?即使屬於工業型的產品,起碼也要數千萬美元。如果企業的規模不夠大,企業的體質與財務不夠強,品牌的推動能持續多久?不能持續的推動品牌,品牌的投資是否值得?

 基本上,拿DRAM做例子,只是個開始。台灣電子業中任何次產業,一旦發展到某種規模,譬如說100億美元時,很可能就必須考慮規模跳級的策略,與其慢慢的靠營收自然成長,利用合併或購併式的幾何式增員,才是跨進全球領導格局的門票。

 微軟(Microsoft)與思科(Cisco)若沒有不斷地利用購併的方式成長,絕無法享受今天的全球霸主地位。台積電與聯電已為台灣電子產業立下了典範,鴻海亦不落人後。如果企業經營者能擁抱更大的格局,將自私的經營權觀念捨棄,不僅可為自己帶來更多財務上的回報,同時也會為投資的股東創造更多的價值。(作者曾任經濟日報資深記者、電子時報副社長)

台長: 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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