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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9 20:17:15| 人氣3,12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對澳門殘疾人士政策及措施之淺見 張志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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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視障人士權益促進會理事長 張志邦

一直以來,澳門殘疾人士的政策和措施,千瘡百孔!一代又一代的殘疾人士成為犧牲品,見到無不心酸,就如以下所見到的一些事情和現象,覺得十分不妥。

不要為僱用殘疾人士而僱用

約半個月前,澳門立法會議員梁安琪口頭質詢社工局如何為殘疾人士提供除經濟以外的全面支援配套,建議為聘請殘疾人士的僱主或企業提供鼓勵措施,以及根據《殘疾人權利公約》設立政府部門及企業僱用殘疾人士的比例。

我認為,《殘疾人權利公約》並沒有提到「政府部門及企業要按照一定比例來僱用殘疾人士」,我們要明白和瞭解公約的精神和概念。公約的精神和概念是「公平、公正、消除歧視,使殘疾人士能融入社會」,因此,如果政府部門及企業要按照一定比例來僱用殘疾人士,那樣便變相是「為聘請殘疾士而聘請」,就會衍生很多社會問題。例如,一位殘疾人士如果不能勝任那份工作,政府部門及企業也硬要聘用他的話,那麼對其他同事是不公平的,而且那位殘疾人士的學習、上進的動機去了哪裏呢?

提升殘疾人士之工作意欲

如果我們要提升正在領取福利的殘疾人士的工作意欲,我相信澳門的福利制度是要改變的,如美國那樣,殘疾人士出來工作賺到工資,美國社會安全局和社會工作局是會按他賺到工資的一定比例來繼續向他發放福利,不會因為他一找到工作賺到錢便把他所有福利削掉,否則坐在家裏收到的是那麼多錢,出來工作賺到的也只是同等的錢,誰還會出來工作呢?

殘疾人士類別就業比例

社工局局長容光耀表示,特區政府重視支持殘疾人士融入社會,並透過各類就職輔助及支援措施,幫助殘疾人士得到平等的工作機會。現時接受社工局經常資助的職業復康設施共有八個,合共提供約三百個服務名額。二○一二年度,透過該等設施轉介公開就業的殘疾人士約一百一十人,當中六十多人獲成功聘用。就業方面,勞工事務局二○○四年成立了顯能小組,專責為殘疾人士和有意聘用他們的僱主提供職業輔導以及服務,由二○○四至二○一三年底,顯能小組幫助五百九十八人次成功就業。

公職局長朱偉幹表示,現時在政府部門擔任工作的七十一名殘疾人士分屬不同職位及範疇,當中亦有領導主管,他們的薪金並不受傷殘等條件影響。在政府招聘過程中,若應聘者有殘疾人士,會特別為其提供輔助,確保其在公平及不受歧視的環境下競爭。

社會保障基金主席葉炳權透露,社保基金主要聯同勞工局及民間復康機構,通過津貼形式為殘疾人士提供培訓,協助失業殘疾人士提升工作能力。培訓班包括裝訂、烹飪、銷售技巧及製作手工藝品等。

我有一個疑問:在容光耀、朱偉幹和葉炳權的論述當中,這八個職業復康設施究竟是為哪些類別的殘疾人士而設的?這些分屬不同職位及範疇的七十一名殘疾人士又是哪些殘疾類別?為殘疾人士提供的培訓班又是為哪類殘疾人士而開?他們從來也沒有提及這些殘疾人士的類別是甚麼。 攏統來說,澳門的殘疾人士是分五大類的,有肢體傷殘類、聽障類、視障類、智障類及精神復康類。如果政府的服務和殘疾人士就業市場只是側重、傾向五類中的一、兩類,其它三、四類便真空了,這是很有問題的。所以,以上三位政府官員提及所幫助、照顧到的殘疾類別究竟有哪些呢?是否真的能照顧到整體的殘疾人士呢?全面性是否足夠?

現今,澳門的視障就業培訓是空白的,例如有些特殊教育治療師是會教視障人士用數步法來走路的,但其實數步是大忌,千萬不可以用數步來走路,沒有可能這樣教失明人士的,這顯示出澳門特殊教育治療師之無知和荒謬。

相片:2014年1月18日攝於澳門友誼廣場

台長: 李亨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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