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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9 13:11:03| 人氣1,00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動物倫理與道德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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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1:我們談動物,但動物到底包括什麼?您二位談到的都是貓狗和哺乳動物,那草履蟲算不算動物?吸血蟲在吸我們血的時候,我們要不要對牠有道德義務? 

錢永祥:我們對草履蟲有沒有道德義務?我想,在考慮要怎麼對待一個對象的時候,我們至少和這個對象要有些起碼的互動可能,作為考慮的基礎。有人說我們每走一步路就要踩死多少細菌、多少螞蟻,這樣的說法對人類的道德意識要求太高了。當我們說不要殺生的時候,通常是指我們知道所殺的「生」大概是一個什麼狀況。我們不能只提一個生物學上的生命定義,那是道德沒有辦法處理的問題。舉個例子,有人說癌組織也是生命,我們要不要消滅它?有人說蚊子叮你,你要不要打死牠?當然要消滅,當然要打死。我們在考慮怎樣對待一個生命的時候,那個生命本身總要有一套我們能夠想像的意義。如果我們只能想像最起碼的、生物式的生命狀態,坦白說,那不是人類的道德思考有能力照顧的對象。

提問2:道德為什麼一定要限制在動物,為什麼植物受到的傷害就不算傷害呢?爲什麼折一根樹枝就不叫傷害?難道傷害一定要是肉眼能夠看到的嗎? 

錢永祥:我考慮的是它是不是能夠感知痛苦,這也是彼得‧辛格的定義。能否感知痛苦這點就把植物排除掉了。我們不要辯論說植物也會感知痛苦,以現在的知識,植物沒辦法感知到痛苦,植物會對各種外界刺激有反應,但那不叫痛苦。 

梁文道:在印度文化中幾乎所有的生命形式都受到重視。自吠陀以來,很多宗教流派都有Ahimsa的概念,無傷、不殺生、無害,耆那教更是把Ahimsa的觀念發揮到極致。他們認為植物的生命也應該被尊重,所以他們只吃死掉的植物。水果還在樹上的時候是不能摘的,要等它掉下來了才能吃。 

我們人類社會有各種各樣的道德可考量性的標準,但是我想指出的是我們不要輕易地把問題轉移到生命層級的問題,不要把牠變成狗是不是比阿米巴蟲重要,動物是不是比植物重要這樣的問題。我們關注的就只有一點──痛苦。我剛才一直在講列維納斯,他就認為在這種情形下我們關注的應該是那個對象會不會被傷害,牠會不會表達出痛苦。僅此而已。

(節錄錢永祥、梁文道:《動物倫理與道德進步》)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33961021/

台長: 李亨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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