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幸福的秘訣之一,是抓準愛的節奏感。
隨時提醒自己目前的節拍,踩穩步伐,
該停時停,該走時走;該進時進,該退時退。
* 愛,只是一種感覺,沒有人能夠為你證明,必須傾聽自己內心的聲音,
才能知 道它究竟存不存在。
* 戀愛時,可以用心留下一些值得紀念的東西,一片花瓣、一張名信片,
都將是年老時美麗的回憶。
* 當愛在曖昧不明時,先確定自己的心意,
遠比弄清楚對方的意向要更優先處理。
* 從前,一個人的時候,我並不感覺寂寞;
直到愛上你以後,每當無法即時擁抱你的那一刻,
我才深深地了解什麼叫做孤獨。
* 愛,必須忠於自己的感覺,不要視對方的態度,
來掩飾自己內心的渴望或恐懼。
* 空間,雖然是無形的東西,貪多不捨,只能成就自己,無法成就愛情,
因為,愛情是兩個人的完成。
* 坦然接受人生有春、夏、秋、冬的四季迭替,
懂得欣賞秋天的美,就不會苦苦癡戀夏季的熱烈。
* 選擇適合自己的對象去愛,比用什麼方式去愛,還重要的多!
* 愛,永遠是兩個人的事,愛的開始,需要兩個人同時打開心門;
愛的離開,也要雙方一起放手。
* 愛之深,不必責之切。 愛得再多,還是要記得保持美感的距離。
* 走出悲傷的幽谷,固然要靠自己,但也別拒絕友善伸出的援手。
* 愛情,雖是感性的事,但仍需理性做基礎。
矇著頭瞎衝,固然誠意感人,卻不見得會有實質的進展。
* 人生,沒有圓滿。是我們寬容的心,補足了那些缺憾,讓記憶變得圓滿。
* 先對別人的情緒及觀念感同身受,再進一步表達自己的想法,
才能有效溝通。
* 愛,是尊重。愛,是成全。
所謂「積極」的意義,不是一味的強求,而是展現誠意去溝通,
然後心胸開闊地受對方的決定。
* 兩人相愛,快樂的時候就要學會由自己做決定。
否則,悲傷的決定,也會是操之在對方的手上。
* 幸福並沒有一定的模樣。 燭光前的甜言蜜語,絕對是幸福的一種表情;
但寒風中的淚眼婆娑,也可能會是幸福的相貌。
* 人生有許多缺口,並不減損幸福;只要懂得用愛填補,日子依然圓滿。
缺口越大,容納更多的愛,擴展更多的幸福感。
* 每個人的心底,都有一座龐大的藝術博物館,
經年累月的蒐集著生命的美好與感動。
* 在落英繽紛中,覺悟到愛情是一面鏡子;
是因為這樣的我,才愛上那樣的你……
* 不知何所求地換對象,等於換湯不換藥,換的次數再多,
也換不到真愛的幸福。
* 愛,不是犧牲。 愛,也不是佔有。 愛,其實是成全。
擁有愛情的時候,要讓對方自由。無法擁有的時候,雙方要讓愛更自由。
* 戀舊,是一種美德。但千萬不要因為戀舊,而失去對創新的追求。
* 擁有愛,是一種幸福; 失去愛,將會是另一種幸福。
每一位離開的人,都應該被祝福;留下的人,當學會珍重。
* 大起大落、悲歡交集,並不是愛情唯一的表情。
雲淡風輕式的互動,反而比較能夠隨著人生細水長流。
* 愛情,對所有的人來說,成敗不在於版圖幅員的大小,
而是相愛的兩個人記憶裡交集有多少。
* 瀏覽過世間情愛最美的風景,才發現,
最真的心,就在你我深情對望的雙眸中。
* 風光與滄桑,只要是出自真誠的努力,都有令人感動的美感。
* 自己先打開心內的門窗;別人才能夠伸出雙手去接納你。
* 用心付出努力,就等於是在替未來鋪路。
真誠對待別人,就如同為人生打開更多的窗戶。
* 分享,在接納了所有榮耀與失敗的同時,也擴張了生命的疆域。
* 紀錄生活裡的點點滴滴,然後找一個適當的時間,分享彼此的感覺,
讓雙方都有機會在平凡中發現感動。
* 傾聽自己內在的聲音,了解對方真正的感受,
愛的節奏,要靠雙方共同調整,一起掌握。
* 多主動表達關心,以具體的行動付出愛心。
讓身邊的人都知道你多麼愛他、在乎他。
* 生活中所有關於愛的動作和語言,都因為不斷重複,而創造更大的幸福。
* 愛之深,一定要「責之切」嗎?
小心,要求太多以後,連愛都跟著被嚇跑。
* 誤會,需要解釋清楚。 猜忌,請適可而止。
相愛,是兩個人的事,不要在戰爭與和平間,做無謂的僵持。
* 失去的本身並不可怕,最令人遺憾的不是失去,
而是擁有的時候,沒有好好珍惜。
* 幸福,最可貴的部分,是在努力的過程,而不是最後的標的。
* 認識一個人,要靠機緣。了解一個人,需要智慧。
了解以後和睦相處,則要靠包容。
* 失去,也是一種篤定。 就算擁有的時光,是那麼的短暫———
能夠無怨無悔地為一個人付出,就是幸福。
* 伸手摘星,未必如願,但不會弄髒你的手。
* 世間上,最美好的愛戀,是為一個人付出時的勇敢。
即使因此被傷的體無完膚,也無悔無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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