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時我曾一陣子呆再宿舍, 只想閱讀課外讀物, 那時我才體會別人說 “書是一個人最好的朋友”, 外面紛擾太多, 很累
現在研一的我類似地厭煩人類, 因此依賴音樂, 但我也相信這將是我以後會強烈懷念的日子,就同Anthony M. Kennedy ( 美國最高法庭法官 )所言:
The definition of the golden age of anything is when you were there.
(─任何事情中所謂之輝煌歲月, 就是你曾親身經歷的那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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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讀了Tom Stoppard的劇本 “The real thing”
我想他也懂音樂和人類靈魂這檔事
Charlotte: The problem is he’s a snob without being an inverted snob. He’s ashamed of liking pop music.
….
Henry:….the most deeply moving noise ever produced by the human spirit, and this female vocalist person was going to set me right.
他是真的了音樂我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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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找到剛左搖滾這本書的介紹, 萊斯特‧班恩斯說的好:
搖滾樂是一種態度,而不是只代表狹窄定義下的一種音樂形式。搖滾樂是一種你做事情的方式、是你處理事情的態度。寫作也可以是一種搖滾樂、或者一部電影也可以是搖滾樂,搖滾樂是一種生活的方式。
現在極度依賴音樂的我也正透過音樂本身表達自己對這世界之態度,不滿, the tragic waste of god creation
剛左搖滾(擷取,ㄧ種態度的表現)
聯合新聞網的閱讀藝文之新鮮閱
http://udn.com/NEWS/READING/REAS1/2343027.shtml
就像在電影《成名在望》(Almost Famous)裡,他告訴主人翁William,寫樂評要「誠實且不留情面」。
班‧三世說:「那時候只要是能引你進入偉大冒險與想像的音樂,他都喜歡。」
萊斯理對音樂與閱讀的強烈熱愛常令班‧三世有些受不了。班‧三世說:「除了音樂和閱讀,我還有其它的興趣。我也出去找朋友、或是去戶外打球,可是對萊斯理來說,音樂與閱讀就是他的生命的一切。」音樂似乎把萊斯理帶進另一個世界
班‧三世說:「《酷小子的誕生》是我們這輩子唯一想要的東西。」萊斯理同意地說:「我們一聽到這張專輯,就再也無法擺脫它,就好像被上了身一樣,因為它已經融入我們的生命,無所不在。」
萊斯理又寫道:「我的爵士樂啟蒙是由接觸麥爾斯的音樂開始的。」
些音樂帶給人們最棒的一件事,就是他那真情至性的音樂能真實地觸摸到人們的心靈深處。我想這個世界上只有少數人能捕捉與表達得那麼地淋漓盡致。」
們嘲笑《Down Beat》爵士音樂雜誌的內容單調枯燥、風格墨守成規,不過他們卻還是虔誠地把它的每一期的內容認真地讀完。
一九六○年代早期,萊斯理開始進行一連串爵士樂的英雄淘汰過程
他寫道:「就是它!這就是我要的音樂!」
班‧三世說:「萊斯理身邊一直帶著那本小說。」「對他來說,那本書是神聖的。」
萊斯特問傻威利還有沒有啤酒可以喝,可是啤酒早就被其他人喝光了;然後有人傳過來一根大麻煙讓他抽,萊斯特對這樣的情景寫下這樣的記述:「這種派對說起來實在是蠻無聊的,不!不是無聊,應該說那樣的環境與氣氛讓人感覺時間好像停止不動了。」
萊斯特的女友安迪同意地說:「他成天躲在他的房間裡跟內心無以名狀的惡靈苦鬥。彷彿他已經死了,就像他當自己是死人。」「我認為萊斯特從未自這次親眼目睹的強暴事件中恢復過來,我想他生命中的一部份已經因為那件事而死亡。」
十年之後,萊斯特如此描寫自己當時的情形:「一九六八年秋天那段期間真是我人生裡一段糟糕的時光。」「那時我身心俱疲,就像一塊破碎的殘骸,腦神經像撕碎斷裂一樣,鬼魂和蜘蛛陰森森地逼近、佔滿我的內心,在我的心頭盤旋、蜷伏不去。」
斯特繼續寫道:「買唱片對我來說一直是某種自我表達的形式(我幾乎要說買唱片對我是一種『治療』方式,但是你不會想要把自己說得好像已經很絕望的樣子)。
。」
「儘管我如此厭惡這種狀況,然而某些原因使我依舊無能引發足夠的內在能量、信念以及清晰隨機應變的能力來搬離諾瑪的公寓,並獨自面對這個世界的俗規。相反地,我只是很不上進地選擇屈服與受制於我母親的、我自己的、以及地下天鵝絨樂團的世界。」
萊斯特寫道:「我最不需要的女生就是當我在水槽或是馬桶嘔吐時,她卻還把頭靠在我的膝蓋上說:『哦!你這如拜倫一樣憤世嫉俗、熱情浪漫的偉大詩人,你是如何做到的?』」然後再把家裡清理得乾乾淨淨。」「我要的女人是一個對這種事忍耐到某個程度,然後對我說:『你給我滾吧!去死算了!我一點兒也不在乎!不過如果你真去死,你就無法寫那些狗屁廢話!但是如果你不死,搞不好走運的話,你這愚蠢的混帳東西還可以活個三十年!』幸好,這個世代有這樣的女子,以前可還不習慣這樣的女人呢!」
有一次,萊斯特在公司的洗手間的牆上寫「塗鴉」(graffiti)這個字,以壞脾氣出名的公司經理立刻篤定地說是萊斯特幹的,萊斯特便問他:「你為什麼認為是我寫的?」這位上司竊笑著說:「這公司裡,除了你,沒有人知道『塗鴉』代表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