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國中生一直是我最快樂的事情。
站在講台上,我才能真正感受到自己是個老師,
而不是檢查功課的機器。
四月剛到新公司的時候,老闆就希望我能幫她接國中部分。
她說,那三個小女生很挑老師,甚至不讓老師上課擺臉色給老師看。
有很多位老師都被氣走了。
所以老闆事先跟我說,不要對她們太兇,
否則她們是那種會跟老師槓上的人。
還說,她們三個其實不壞,只是沒心唸書。
以前有的老師會跟她們哈拉的,都跟她們處的不錯。
我心裡已經有譜。
這跟我之前教的國三孩子完全不一樣。
以前那三個國三孩子都肯讀,很用功,我教起來也有勁。
前幾次上課,我花了不少時間跟她們培養感情。
正好,她們是我國中的學妹。
雖然相差了十歲左右,不過仍有部分當年教過我的老師,
現在也是她們的老師。
於是,我也發揮起長舌的功夫,把我國中時期的事情跟她們說。
包括在學校,在補習班,以及被哪些老師教過。
她們甚至還在學校找我那屆的畢業紀念冊看我蠢蠢的照片。
所以我跟她們處的很好。
連老闆的先生,副主任都說,我能跟她們說說笑笑的很不簡單。
不過這兩次上課,真的發現她們開始得寸進尺了起來。
雖然我會跟她們聊天,但該教的東西我一定會教。
這是我當老師最基本的職業道德。
但聽她們的語氣,之前的老師都只會跟她們聊天,
沒上什麼課。
而且,之前的老師們也沒訂下規矩,以致於現在的她們
如此嬌生慣養桀驁不訓。
現在,我也不知道該如何對付她們才好。
已經鎮不住了。
我教她們的數學和英文。
這幾次上課不是沒帶講義,就是整整兩個半小時都在聊天。
不聽課也不動筆。
我心裡其實很不爽,但我沒表現出來。
她們不吃這套的。
老師如果越生氣,她們會越爽。
我一樣笑笑的跟她們說笑,順便叫她們看一下課本或黑板。
把我該教的教完。
學生若是不肯唸書,老師再怎麼認真教都沒用。
她們如果有我當年的十分之一用功我就很滿足了。
她們知道我念法律的。
之前也有兩個教她們的老師同為法律人。
因此,我用權利義務的關係跟她們明說。
我說:我給妳們上課聊天,這是妳們的權利,
但是享受權利的同時,也要盡一下妳們該盡的義務,
就是好好上課。
只是其中一個最有意見的學生只回了我一句,
法律又沒規定我一定要好好上課。
我無言了一下。 Orz
老闆是個好人。看她的面子,我幫她接國中課程到六月。
我能懂老闆說的,好老師難找,找老師真的很辛苦。
只是,孩子們,妳們能懂老師恨鐵不成鋼的心情嗎?
剩下兩個月妳們就要離開了,讓我好好把書教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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