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說”看見自己”?我想先來介紹一個人好了。樓雨晴,一個言情小說家。記得在大頭推薦我看她的書以前,我對言情小說總是不屑一顧,因為根本沒內容,故事就是很灑狗血的老套劇情,不是男主角多金又帥就是女主角不食人間煙火的美,兩人不是在電梯相遇就是因為男主角開車撞到女主角,彷如兩人都無所事事般的可以展開浪漫的愛情。這種書我通常翻了兩三頁就看不下去了,感覺沒營養。所以一直以來我鍾愛的不是柏楊就是李敖。
但是當我接觸到樓雨晴的小說時,我發現這個作者的肚裡很有料,她可以算是飽讀詩詞,因為這算是她的興趣,從她的書中可以感覺到。再來,她書中內容不會讓我覺得灑狗血灑的過頭,不會虛幻不切實際,更不會唯美浪漫到覺得不可能發生。反而是生活中的點點滴滴,讓我覺得隨時都有可能是身邊發生的事情。
慢慢的,我開始接觸她的書,當然,別人的小說我還是打死不碰,因為會以為自己看到A書,怕長針眼或是污染我純潔的心靈(哈哈,其實早就不純潔了)。以前要我看小說殺了我還比較快,不過現在我可是買了不少本樓雨晴的書。
昨天,當我看到他的新書,姻緣線最後一本的”錯開玩笑的愚人節”,就感嘆我當初寫愚人節之戀怎麼沒去登記著作權呢?!
在這本書中,看到男主角就好像看到我自己。男主角裴宇耕,不是我愛說,嘴真的很賤很毒,跟我一樣嘴賤。可是在他的大聲氣吼以及毒舌之下,藏著對女主角濃濃的愛戀以及關心。
我對好朋友常以開玩笑的方式吐槽,對情人更是如此。如果看到我正正經經的和某人說話,那就表示我跟他的交情不夠好,只能算點頭之交不能談心。對情人,我沒辦法說什麼好聽的話,唯一能表達我感情的方式就是吐槽她。總之想得到的損人話我都能說,只是有個限度,至少不會去做人身攻擊。但在這些開玩笑的吐槽中,都會有我的愛。因為我始終認為愛就是要去做而不是掛嘴邊。否則在上一段感情中,我不會一天到晚往她家跑,只因體諒她上班累以及要照顧小孩等等。
在認識一個朋友時,如果能深交,我就會開門見山的說,我是那種會以吐槽來表示情感的人,因為我實在說不出什麼好聽的,老師也說我是毒舌派。可是一定有人無法接受,那我也沒辦法與那個人有什麼更進一步的交往。
我只是想說,看一個人千萬別被表面給騙了。不要以為那個人很會甜言蜜語,他就一定作得到,也不要以為那個人嘴賤就代表難相處。用心去感受一個人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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