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飄逸芬芳
曾經有一回,我恰好撞上社區的鄰居,正在進行「感情談判」。
鄰居是個男人,他倚在門邊,光著上身,一附「我沒有要跟妳多談」的不耐煩樣子,
就這麼卡在門口,他沒有要走出來,也不讓女生走進去。
「妳又來幹麻?我們已經分手了。」他說。非常非常不屑的口氣。
『分手可以啊!我也不會糾纏你,我只是要來講清楚!』女方態度強硬。
「講清楚什麼?」
『講清楚你為什麼要分手!』
「因為我-不-想-和-妳-在-一-起-了!」
『為什麼不想和我在一起?』女方明顯受傷,卻仍鍥而不捨的問。
「因為我不愛妳了!」
『可是你以前明明說,你會愛我到永遠!』
「以前是以前。」男方不耐煩的抖起腳來。「現在我不愛妳了。」
『你騙我!你騙我!』女人哭了起來。
「隨便妳!」男方想關上門,卻被女人擋住了,
他火大了,吼叫起來:「妳到底想怎樣?」
『我不想怎麼樣!』女人說,一付絕決的模樣,卻仍死命拉住門,不讓他關上,
嘴裡說著像是放狠話的台詞,臉上表現的卻是死纏爛打的狼狽:
『我只是想和你說清楚!』
我知道我不該倒戈相向,因為她哭的很慘,因為他的態度很絕情……
可是,那一刻,我真的同情起那個男人來。
因為,他已經說的夠清楚了。他不愛妳。
那是最誠實也最正確的答案。
而妳不是沒聽見,妳只是不甘願。
有時候,妳想要一個被拋棄的理由,苦苦追問,
得到的卻是「我想我們不適合」、「我想把重心放在工作上」、
甚至「我家人不喜歡妳」這種答案,
妳覺得這些理由都是藉口,拼命要挖出真相,卻不明白那是男人最後的溫柔。
他們沒說出口的是:「我們不適合,因為她更適合我」、
「我覺得和妳在一起,比工作更痛苦」、
「我對妳的感情沒有深厚到為妳做家庭抗戰。」
「分手」,唯一合理的解釋是:「我不想和妳在一起了」。
於是妳抬高下巴,假裝分手沒什麼了不起,
於是妳找盡各種理由打電話給他,
要他說清楚、要他把妳的東西還給妳、要把妳們定情的禮物拿去還給他。
妳辛辛苦苦把他約出來,
只為了說:「我再也不想見到你了,所以把你的東西還給你!」
妳打了一封超長的簡訊給他,要分成三次才能傳完,
最後一句卻是:「我連跟你說話都懶。」
妳連續好幾天打電話給他,他手機關機,妳改打家裡,
他把電話線拔掉,妳打到公司....
終於接通了,妳說:「我不是要糾纏你,我只是想說清楚。」
妳欺騙妳自己,這一切不是死纏爛打。
妳只是想要說清楚,死也要死個明白,這個要求並不過分。
妳只是想要說清楚,卻把一切妳不想面對的事實打上柔焦,永遠不清不楚。
因為,妳其實並不想知道「他為什麼和妳分手」。
妳只是還抱著希望,總有一天他會告訴妳:
「Sorry,我錯了,我想和妳在一起。」
有時候,在愛情裡面的當事人,
You are not loving,but being stubborn
如果妳問他"我愛你,那你愛我嗎?"
他會回答"我喜歡妳."
妳又問他"Do you miss me?"
他會說"I think of you sometimes ."
though much seldom than you do,
as you know
but just can't accept nor understand.
Angelina老師說:miss不等於think of.
一個是mental state表靜態,一個是movement動態動詞...
一個是心靈狀態,一個是外在動作行為
妳戰戰兢兢地詢問"我現在是你的誰?"
他會感念罐頭簡訊般地說"妳是我很關心的人."
妳不打擾他,體恤他好一陣子之後,
還是忍不住get annoying傳了打破沙鍋問到底的簡訊:
"我們分手了嗎?"
他會技巧性地閃躲殘忍,跟任何會令他後悔打死的極端字眼,
"如果你不能接受我的壓力,我們可以暫時安靜各自忙碌...."
聰明卻又矛盾的女孩
於是乎妳開始懷疑...妳們兩個人的愛情到底是什麼文法公式?
就是過去了的過去簡單式?
還是表示動作剛完成的完成式? have just Vpp
表示經驗有無的完成式? have ever or never Vpp
還是表示狀態持續,時間累積的完成式 have Vpp for + 一段時間
妳疑惑不懂,那和"現在完成進行式have been Ving..."的差別到底在哪個重點?
Angelina老師說,就差別在現在進行式,動作狀態持續與否的問題
愛一個人,持續對彼此的熱情和悸動,那是動作狀態的持續,耐久...
have been Ving...
all these years till the moment of speaking, so far the present
still in progress
才是現在完成進行式.
時間累積的完成,加上動作狀態的持續進行